明清时期的布政使是干啥的?揭秘布政使的由来与衰落
跟着为什么小编一起探寻历史上真实的明朝。
布政使的诞生
布政使首创于明朝,是元朝行省制度的发展,我们知道元朝为了管理辽阔的疆土,开创了行省制度,是我国省制的开端,明朝则是省制发展史上的一段重要时期。
行省全称行中书省,原本是中央机构中书省的派出机构,也就是一个衙门,后来这个衙门的辖区也被称为行省,也就成了行政区域。
行省长官为平章政事,统管辖区内的行政、财政和军事,具有相当的独立性,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的时候,甚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执行,不需要事先上报中央再执行。
这种独立性朱元璋是且喜且恨的,在他打天下的时候,他很喜欢,比如他打下集庆(今南京)后就自领江南行中书省,之后每打下一省,即任命自己的行省长官,完全套用了行省制度。但随着天下大定,朱元璋越发不能容忍行省对于中央集权的威胁,很快就对行省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行省长官平章政事及其助手左、右丞等官均被废除,排在第三等的参知政事改为布政使,成为承宣布政使司的行政长官。
布政使的职权
为什么只有行政呢?因为行省的权力太大了,朱元璋在改名之后,将其权力一分为三,承宣布政使司只分到行政,提刑按察使司分到司法监察,都指挥使司分到军事,三者合称三司,互不统属,各自对中央负责,有效地分化了地方的力量,有利于中央集权。
虽然名头变了、权力分了,但行省制度的主体却没有太大变化,从“使司”的名字我们也可以看出,三司仍然是中央派出机构,明朝前中期也有“布政使入为尚书、侍郎,副都御史每出为布政使”的现象,直到明英宗之后才消失,三司这才真正转为地方官。或许是因为主体没变,在民间三司的称号还是省,明朝核心地区也被称作两京十三省。
布政使的前身参知政事是行省的三号人物,从二品,上面有从一品的平章政事和正二品的左、右丞。朱元璋把布政使调为老大后,其品级升为正二品。没几年朱元璋觉得地方官品级太高,于洪武十三年(1380)降为正三品,并增设为左、右布政使两人。
洪武二十二年(1389),朱元璋又将布政使升为从二品。建文帝执政时曾将其升为正二品,裁撤一人。朱棣登基后废除,从此明朝布政使有两人,为从二品。
明朝的官制一品都是虚职,像太师这种,属于荣誉职位,真正的实权官员,像六部尚书,正二品,虽然明朝内阁后来权力大于六部,可制度上内阁大学士的品阶是远远低于尚书的,内阁跟六部没有丞相跟六部的那种从属关系。由于明朝废除丞相,尚书往上就是皇帝了,从二品的布政使品阶其实很高。
那布政使的权力如何?我们可以从朱元璋本人的解释来看。
迩来朕有天下,更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所以承者,朕命也;宣者,代言之也;布者,张陈之也;所以政者,军民休戚,国之利病;所以使者,必去民之恶,而导民之善,使知有畏从。于斯之职,可不重乎!(《高皇帝御制文集·承宣布政使诰》)
布政使的职责就是上承皇帝指令,下转地方府县执行,相当于承上启下的传声筒,保证中央政策落实到位,此外还有管理属官和地方财政的重要职能,具体来说就是主管考核本省官吏、掌管本省财政(户口、土田及贡赋)、发放官员俸禄、主持一省礼仪祀典和抚恤人民(赈灾安抚)等,算是今天的省长兼财政厅长兼粮食厅长。
布政使的没落
明朝中后期布政使逐渐成为地方机构,但中央还是得派人去地方视察情况啊,新的中央派出机构逐渐形成,就是巡抚和总督。
这两个职位原本都是因事而设、事毕则撤,由中央派遣重要官员如尚书等前往地方。
巡抚取意“巡行天下,抚军安民”,始见于朱元璋派太子朱标巡抚陕西,明成祖朱棣时派官员巡抚各省,明宣宗朱瞻基之后逐渐成为常设官职。
巡抚属于大员外派,固定后一般巡抚一省,每年都要赴京师议事,同时也有节制三司的权力,布政使职权无疑被剥夺了。
总督则来源于总督军事,主要是为了叛乱而设,明朝时期广西叛乱众多,两广总督设而复设,后来明朝官方干脆不撤了,两广总督一直有,总督逐渐成为常设,而且还是节制一省、两省乃至数省的军事,后来也能节制行政,布政使权力更低。
清承明制,这些官名全部保留,不同的是清朝巡抚正是成为一省最高长官,跟总督互相制衡,布政使则成了小弟在两位大佬面前瑟瑟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