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官员服饰多有特色?其中一项还是专利
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后,马上着手制定了新的典制,其中职官服饰就是一项较为重要的内容。明朝服饰属于汉族传统服饰体系,在经过元代蒙古人统治之后,明朝恢复汉族的传统,朱元璋重新制定了新的服饰制度。
明代文武官员服饰主要有朝服、祭服、公服、常服、赐服等。麒麟袍为官吏的朝服。其服装特点是大襟、斜领、袖子宽松,前襟的腰际横有一下打满裥。所绣纹样,除胸前、后背两组之外,还分布在肩袖的上端及腰下(一横条)。另在左右协下,各缝一条本色制成的宽边,当时称“摆”。
明代太监在《酌中志》一书中,就专门叙述到这种服饰,他说:“其制后襟不断,而两旁有摆,前襟两截,而下有马面褶,从两旁起。“这种服装所采用的质料和纹样,按规定,都有一定制度。
《明史·舆服志》称,正德十三年(1518年),“赐群臣大红贮丝罗各一。其服色,一品斗牛,二品飞鱼,三品蟒,四、五品麒麟,六、七品虎、彪;翰林科道不限品级皆与焉;惟部曹五品以下不与”。
麒麟是古时候传说中的一种动物,形状像鹿,全身有鳞甲,牛尾马蹄,有一只肉角,后人将它作为吉祥的象征广泛用于各类器物的装饰。麒麟的形象也经过一番变化,将头绘成龙首并有两角、尾绘成狮尾等。明代官服绣麒麟,似不限四、五品,职务特殊的锦衣卫指挥侍卫等也能服用。
明朝官阶九品,制作出的服装也如官阶。九品官制奠定以后直至明初,官员的品级只能从服饰的颜色及图案花纹上加以区别。如明代官服,一至四品绯色,五至七品青色,八、九品绿色。其图案花纹,一品大独科花,径五寸,其次是越往下越小。二品小独科花,径三寸。三品散答花,径二寸。四、五品下杂花,径一寸。六、七品小杂花,径一寸。八品官员以下无花纹。
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始定补子制度。补子就是一块缝在胸前的布,上面绣上各种花纹。公、侯、伯、驸马的补子绣麒麟、白泽,官员是文禽武兽。一品官绣仙鹤,二品是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以下分别是鹭鸶、黄鹂、蓝雀。武官一、二品是狮子,三、四品为虎豹,五品是熊,六七品是彪,八品为犀牛,九品为海马。即文官绣鸟,武官绣兽。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颁布的文武官员梁冠的使用制度,将其分为十一等:最高级的是八梁冠,为公所专用,冠上分别设有笼巾貂蝉、文笔、香草,前后玉蝉等饰件。以下是七梁冠上加笼巾貂蝉,只有侯、伯、驸马等人才有资格使用,三者的等级区别在于七梁冠上立笔折数、香草段数、蝉的质地、是否拥有雉尾等。
一品官也戴七梁冠,但不加笼巾貂蝉。以下二品,冠用六梁;三品,冠用五梁;四品,冠用四梁;五品,冠用三梁;六、七品,冠用二梁;八、九品,冠用一梁。负责执法的御史之冠在本品梁冠上加獬豸。洪武三十年(1397年),又令杂职未入流品者,可穿用九品朝服。
明代官员的官帽称为乌纱帽,是官员身份的标志并自此成为官员的代名词,而此前均为一般人员的帽饰,与官没有什么联系。
所谓“乌纱”,就是黑色的麻纱所织的布,古时候常用来制作头巾。乌纱帽之名,最早见于南朝的刘宋,当时有一个叫王任休的官员,在驻军建安时制作了一个黑麻纱的帽子,大家认为好看,称之为“司徒状”,此帽因时髦得到了不少人的效仿,但没有得到统治者的认可,因此不能称为是官帽。唐以后,乌纱帽又成为平民百姓所用的便帽。
《明史·舆服志三》记载:“文武百官常服,洪武三年(1370年)定,凡常朝视事,以乌纱帽、团领衫、束带为公服”,其形制为“顶微平,展角阔寸余,长五寸许,系以垂带,皂纱为之”。可以说,乌纱帽是明代官员的帽饰专利,前代没有,后来的清代也没有继承。
此外,明代官员腰间所系的革带也是用于标志等级身份的。公服的腰带制度与宋制相似,带用青革,带身上按照品级高下分别装有不同质地的带饰。一品为玉,或花或素;二品犀牛;三四品金荔枝;五品以下乌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