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文官喜欢受虐吗 他们为什么以触怒皇帝,被廷杖为荣
很多人都不了解明朝文官挨打的事情,接下来跟着为什么小编一起欣赏。
在明朝,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很多大臣主要是文臣,有事没事就给皇帝上一道奏疏,要么弹劾某位大臣,要么是批评朝政,有的甚至是直接攻击皇帝,这些人大部分的结果是被皇帝打一顿,但一旦某位文臣被打后,却以此为荣,周围的同僚还要专门前去表示祝贺,这是为了什么呢?
这事还要从明朝一个奇怪的制度说起。这个制度叫做“廷杖”,就是皇帝可以令人在殿廷上杖打大臣的屁股,这种刑罚可以不受法律约束,皇帝想打谁就打谁。其实,廷杖并不是明朝发明的,而是隋唐时期就已经有了,但却是在明朝发扬光大的。
朱元璋当皇帝时,曾因为奏折中陈述言词过多,又有忤逆君命之词,于是首次行杖痛打刑部主事茹太素。以后又多次施行,杖死过大都督朱文正、永嘉侯朱亮祖父子及工部尚书薛祥等多人。从此,廷杖便成为明代的祖制。从洪武到崇祯历经了十几代君主,沿袭了二百多年,与明王朝相伴始终。
关于行杖的具体情况《叔子文集》中有如下记载:
“众官朱衣陪到午门外西墀下,左中使,右锦衣卫,各三十员,下列旗校百人,皆衣臂衣,执木棍。宣读毕,一人持麻布兜,自肩背以下束之,左右不得动,一人缚其两足,四面牵拽,惟露股受杖,头面触地,地尘满口中。”
说的直白一点,就是脱了裤子当众打屁股。但同样是廷杖,打起来也有很大区别,主要是掌握在行刑的锦衣卫手中。据说想干这个活,那得经过考试,过程是这样的:拿一张纸包住块砖头,用木棍击打,打完之后,里面的砖头粉碎,而外面的纸不能破,达到这样的手法才能上岗。据说在打廷杖时,还要看监杖太监的两只靴尖行事。若两靴尖向外八字开,就表示要轻轻打;若靴尖向内收着,就是要重重的打;如果监杖太监说一句“给我好生打着”,则基本这个人就别想活着回来了。
廷杖发展的巅峰是在嘉靖年间,在著名的“大礼议之争”中,曾有二百多名大臣为“争大礼”,跪在紫禁城的左顺门请愿,恼羞成怒的嘉靖皇帝于是下令锦衣卫伺候,凡是五品以下官员有一百三十四人被杖,当时就有十六人被打死。后来带头的杨慎等八人又被打了一次,又打死了一人。
按说这样一种羞辱人格的酷刑,本该是百官躲避不及的才对,但明朝的士大夫们思想很是奇葩,他们奉行的是“生死事小,失节事大”,当然这里的“节”是指的“气节”,而不是“贞节”。在他们看来,只要我能青史留名,就算被打死也是值得的。
第一拨从“廷杖”中获得名声的人是在成化年间,当时的翰林院官员章懋等四人上书劝诫宪宗朱见深取消元宵节例行的花灯烟火晚会,节约开支。不料,朱见深非常恼怒,章懋等四人全部被流放边疆,其中三人在流放之前被廷杖二十以示羞辱。
但是让朱见深想不到的是,这四人随后却因秉公立言得到了当时舆论的褒扬,获得“翰林四谏”的美名。从此之后,明朝的官员找到了一条简捷的成名之路:用一屁股的伤痛换一辈子的美名。
他们的逻辑是这样的,如果皇帝是明君,我随便上书怎么说都没有事,但如果皇帝是昏君,我上书指出皇帝错误,皇帝却打了我一顿,这能充分证明我是一个忠臣,就能青史留名,流芳百世。当然,最好还是不被打死,让自己活着的时候就能享受名声带来的好处。
在这种逻辑的推动下,一些人为了赢得名声,故意惹怒皇帝,甚至有的人实在实在找不出借口,就攻击皇帝亲近的人甚至是皇帝本人,总之要骗皇上打自己一顿。他们以触怒皇帝,被廷杖为荣。如若侥幸不死,立即成为士大夫口中刚正不阿的忠臣,备受赞扬。即使为此被贬官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有了名声,过几年自然有办法重新调回来。
因为这种风气,在明朝有不少关于廷杖的趣闻。万历年间,因“张居正夺情案”,御史赵用贤弹劾张居正被责以廷杖,当时打得他屁股上的肉一块块脱落。但是打完之后,他老婆把赵用贤被打下来的肉捡拾起来,回家腌制成了腊肉,从此代代收藏,成了老赵家标榜正气的传家宝。到张居正死后第二年,赵用贤果然被重新启用,当时的朝廷大臣争相接见他,名望很高,从此之后官运亨通,官至吏部侍郎,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副部长了。除了这些,还有官员的妻子因为丈夫没有在劝诫皇帝的联名上书上签名,错过了挨打的机会而后悔不迭,我想她后悔的是自己丈夫失去了一次博取名声、升官发财的好机会吧。
其实,廷杖和厂狱一样,都是绕开国家法律体系的私刑,他从根本上破坏了整个国家的法律制度,而所谓“以廷杖为荣”更是一种畸形的心态。敢于廷争面折,并不能说明明朝的文臣脊梁骨有多硬,否则清军入关时就不会有那么多文人争相投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