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皇帝如何统治全国?明朝的国家架构是怎么样的?
明朝皇帝如何统治全国?明朝的国家架构是什么样的?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
在中国历史上的封建王朝中,明朝在制度和组织架构设计方面做得非常成功。这主要归功于明朝建立时间较晚,可以吸取之前王朝的经验教训。不过话又说回来,明朝的组织架构结构比较复杂,如果没有系统接触过这方面资料,很可能会让普通读者看得一头雾水。有鉴于此,今天夜读史书就长话短说,用尽量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明朝的国家组织架构,看看明朝皇帝如何统治全国。
明朝的国家组织架构类似于一个金字塔,因此下文我们就以金字塔来打比方。皇帝本人位居金字塔的最顶端,是所有权力的汇集点。金字塔的三个面分别代表:行政、军事、监察。每个面又分为三个层级,分别是:中央、省、地方。
在行政这一面,从高到低依次为:六部(中央);承宣布政使司(省);承宣布政使司委派的道、府、州、县(地方)。
六部是明朝的最高行政机构,共分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由一名尚书(正二品)主管和一名侍郎协管(正三品)。每部下面有4个(吏部、礼部、兵部、工部)或13个(户部、刑部)清吏司,负责执行具体事务。清吏司的长官为郎中(正五品),副职为员外郎(从五品)。
承宣布政使司是省一级的最高行政管理单位,最高长官为布政使(从二品)。布政司负责全省的民政事务,如人口和土地统计、税负的评估和征收、承接朝廷指令向地方宣达等等。布政司将部分权力下放给分司,各分司的辖区称道,主管为道台。
在省一级以下的行政单位是府、州、县。最高长官分别为知府、知州、知县。一般来说,大城市设府,中小城市设州,而县则是府、州之下的最基层行政单位。
在军事这一面,从高到低依次为:五军都督府(中央);都指挥使司(省);卫所、千户所、百户所(地方)。
五军都督府(中军都督府、左军都督府、右军都督府、前军都督府、后军都督府的总称)是明朝的最高军事行政机构,每个都督府由人数不定的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主管。值得一提的是,从明朝中后期开始,五军都督府的权力基本被兵部夺走,五军都督府沦为虚有其名的机构。
各省设都指挥使司,每个司归经常某个都督府监管,最高长官为都指挥使(正二品)。
地方上的军事组织由卫所、千户所、百户所组成,各以其地理位置命名。从理论上说,每个卫应该有5600名士兵(五个千户所),每个千户所有1120名士兵(十个百户所),每个百户所有112名士兵。
在监察这一面,从高到低依次为:都察院(中央);提刑按察使司、都察院派遣的巡按御史(省);提刑按察使司委派的道、都察院派遣的巡按御史(地方)。
都察院是明朝的最高监察机构,负责监察、弹劾、风纪管理。最高长官为左、右都御史(正二品)。都察院的主要属员为110名监察御史(正七品),他们在冠以省名的道工作,因此也称十三道监察御史(明朝共设十三个省)。监察御史平时在京城都察院内供职,如奉命巡按地方则为巡按御史。虽然他们的官阶仅为正七品,但他们的职责是代天子出巡,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特权,因此权限很大。
在省一级的监察系统中,除了都察院派出的巡按御史外,还有提刑按察使司负责日常监察工作,最高长官为按察使(正三品)。
在地方上负责监察工作的还是巡按御史以及提刑按察使司委派的道。各省分设三至九个分巡道,二至七个刷卷道,一至十二个兵备道或海防道,各道都按其地理位置命名。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省一级的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合称“三司”。虽然“三司”的最高长官品级各不相同,但他们彼此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如果这三大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出现了矛盾,则由朝廷委派至地方的总督或巡抚负责领导、协调工作。
正是这种相互独立,又相互协调的组织架构设计,才使得整个明朝国家机器能在皇帝不需要过多干预的情况下就正常运行。后来的嘉靖皇帝二十年不上朝、万历皇帝三十年不上朝,大明王朝也可以运转自如。反倒是崇祯皇帝这边干预一下,那边插手一下,结果却把奄奄一息的大明王朝彻底治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