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期著名的空印案最后什么结果?
明朝初期著名的空印案最后什么结果?下面为什么小编为大家带来详细的文章介绍。
自古以来,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
古时候封建王朝400多位帝王中,作为佼佼者的朱元璋,更是对自己得来不易的皇位倍加珍惜。有别于“禅让”、父死子承、兄终弟及等传位方式,
朱元璋则是从一个放牛娃起底,最终逆袭成帝的典型代表,甚至说是无出其右。
在很多人看来,明朝初年的“四大案”是四大冤案,说老朱就是要通过强有力的政治手腕,来达到“家天下”的目的。
如,洪武九年(一说是洪武十五年)发生的一件举国震惊的大案:
“空印案”
,被诛杀的人就达到了三位数。其实透过朱元璋的经历及案件本身你会发现,朱元璋“大开杀戒”是有原因的。
“乞丐皇帝”叩开明朝大门
毫无疑问,我们都应该为朱元璋竖大拇哥,因为我们从他的身上,看到更多的是独一无二的标签——
励志
。
明太祖起于草泽,铲除胡元,戡定群雄,其才不可谓不雄。(吕思勉)
元末天下大乱,朝纲不振,再加上自然灾害殃及百姓,最终各地有识之士纷纷揭竿而起。在这场中原大乱中,最为痛苦的还是百姓,相比较饱受战火而言,他们更期待英明君主的救赎,更希望看到一代新朝换旧朝。
说是“苦行僧”,其实跟乞丐无异。最后,在好友汤和的介绍下,
朱元璋加入到郭子兴领导的红巾军。
在军营,朱元璋表现得非常积极,虽然一开始不怎么会打仗,不过他肯学习。一段时间之后,他的出色表现赢得了军中上下的赞誉,尤其是首领郭子兴对其赞赏有加。
在郭子兴将义女马秀英(日后的马皇后)许配给朱元璋之后,老朱的事业如日中天。扛过岳父的红巾军大旗之后,红巾军在老朱的带领下势力更为强劲,很快发展成为各路义军中的翘楚。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
老朱事业上的成功,离不开一帮生死相随的股肱之臣。如,武有常遇春、徐达、蓝玉,谋士有朱升、刘伯温、胡惟庸等。在他们的鼎力相助下,朱元璋力克各路势力,最终问鼎中原,坐上了有明一朝第一把交椅。
就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朱元璋是个粗人,大字不识几个,
在他眼里,他必须将军政大权统揽于一身,
只是这种过度化的“集中”,也导致了朝无重臣,所以到最后,很多实权落入阉宦之手,
空印案
“空印案”散见于《明史·刑法志》、《明史·郑士利传》之中,让人疑惑的是,这个大案在《明太祖实录》只存在只言片语,像《明史·太祖本纪》里根本没有记载。那么究竟什么是“空印案”?
前文有述,朱元璋当上皇帝之后,采取了各种治国措施。当时规定,全国各地每年都要派人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账目,而地方账目和户部的账目审核后必须相符,这项工作才算结项。如若不符,就得“回炉重造”重新填造账目。而地方上每次上报的账目,必须得盖上原衙门的公章才算数,要不就是一摞废纸。就像现在的机关单位,若出具公函就得盖上红戳,说白了就是具有一定的效力。
“实践出真知”,
很多官员最后发现,重填报表本不难,来回折腾主要因为盖章太慢
。若为了这账目就将最重要的官章随身携带也不切实际,何况地方上大小事务都需要用到官章。后来一些经办人员“摸索”出一个办法,那就是出发前将空白的账目盖上官印,去户部核对账目的时候再完成这账目。
就当时情况来看,这个办法已经成了潜规则,不过朱元璋却一直被蒙在鼓里。而当他知道这件事之后,勃然大怒,往小了说这是违反法纪,往大了讲,这是大逆不道、欺君罔上,是要被砍头的。
后来朱元璋抽调人员,对此事予以细查。可对于“空印”一事满朝皆知,这些调查人员自然也深谙此事,不过谁敢把这件事细说给朱元璋听呢?毕竟他们自己也怕被牵连。此时,有个人貌似毫无忌讳地站了出来,他叫郑士利。
冤案?不是冤案
因“空印案”被朱元璋处决的这些人到底冤不冤?回答问题前,先引入一个人:方孝孺。
方孝孺是明朝大臣、学者、思想家,一度受到朱元璋及建文帝朱允炆的重用,后因拒绝为发动“靖难之役”的燕王朱棣草拟即位诏书,被施以凌迟杀害于南京聚宝门外。
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就是因“空印”事获罪而被处死。
方孝孺之后让老师宋濂为其父写了《故愚庵先生方公墓铭》(基于方孝孺《先府君行状》)。
郑士利在朝中并无任何官职,也没有什么关系户,所以不怕连累谁、得罪谁,他把“空印案”的前因后果以上书的形式,他说:
“自立国至今,未尝有空印之律”。
不过,郑士利怕被迁怒所以言辞委婉,甚至在上表文里对朱元璋不乏有溢美之辞。
朱元璋最后虽然知道了空印案的来龙去脉,但并未息怒,反而让郑士利去劳动改造了。
毕竟官场上的这些“暗箱操作”就是在挑战龙威,这更让他想起自己曾经云游民间时所遭受的疾苦。
再说方孝孺,他之所以请老师为自己的父亲撰写墓志铭,之所以替郑士利写传记,最主要的还是为自己父亲方克勤洗白罪名。无疑,
在方孝孺眼里,“空印案”就是冤假错案。
方克勤是被冤杀的清官吗,“空印案”果真是冤案吗?非也。
一言以蔽之:
当户部审核与地方造册账目不一致时,地方官吏就以路远和失误作为借口带上提前盖过官印的空白文册,到了户部那里有驳回的地方就现场改,很明显,
并且,明初承袭元末风气,
“仕进者多赂遗权要,邀买名爵,下至州县薄书小吏、非财路亦莫得而进。及到临事,辄蠹政鬻狱,大为民害”
太祖尝曰:凡有大狱,当面讯,防构陷锻炼之弊。故其时重案多亲鞫,不委法司。
但凡明初大案,朱元璋都要亲自过审,而在老朱亲自问讯的情况下,方克勤最后的结局是
“不与辩,遂得罪,谪江浦”。也就是自己认罪伏法。
而受此牵连的“空印案”,最后在朱元璋的“面讯”下,“空印”罪名自然是基本成立的,不属于冤案。
“重绳贪吏,置之严典。”
“民人安乐,吏治澄清者百余年”
的盛世,其做法不可谓不高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