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姜女不姓孟,秦始皇为什么不能叫嬴政?
姓:明血缘、别婚姻
同其他民族一样,我们祖先很早就有了“姓”的区别。“姓”是原始社会后期的母系氏族社会阶段产生的。
当时,只知有母,不知有父,每一个以母系血统为纽带的氏族都必须有一个标识,有别于其他氏族的称呼,这就是“姓”。
“姓”字从女从生,表示“女所生”就是姓。即同一个老祖母所生后代,是一个“姓”,就是同“姓”。
所以,先秦文献中,保留古老的一批姓都是从“女”的,如《通志氏族略序),生为姓,故姓之字多从女,如姬、姜、嬴、姒、妫、姞、矩、婤始、妊、嫆之类是也。
为什么我们的祖先对姓的区别会那样重视呢?当时的姓在社会生活中有何作用呢?
姓的区别在先秦时期的作用是很明显的,这就是明血缘、别婚姻。
正如《白虎通义·姓名》所说:“人所以有姓者何?所以崇恩爱,厚亲亲,别婚姻也。”我们的祖先从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很早就总结出了人类不宜近亲繁殖的优生学的科学道理。
如《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所载:“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国语·晋语四》载:“同姓不婚,恶不殖也。”“娶妻避其同姓,畏乱灾也。”不仅是明媒正娶是如此,统治阶级买妾也必须如此。
《左传昭公元年》有“故《志》曰:‘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礼记曲礼上》亦说:“取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在古时候人口稀少而血缘关系又只能从母系上加以分别的时代,要避免近亲婚配的唯一办法,就只能是“同姓不婚”。
“同姓不婚”是我们祖先在三四千年前就已明确掌握的优生学。
姓的来源是母系氏族时期的不同的血缘集团,姓的作用是用来别婚姻。但我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是从夏商时代开始的。这时已是阶级社会。
夏商以降,以男姓为一族之长、一家之长的时代已有数千年。
所以,“姓”的继承与区别也就逐渐地不再按母系血统,而是按父系的血统来划分了。如周人均为姬姓、秦人均为赢姓之类。这一点应当明确,不能产生混淆。
氏:别贵贱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每个人都有了“姓”之后,又在同姓之中出现了不同的“氏”。
“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通鉴外纪》)。
最初的“氏”,大体上应当是各个父系氏族的称呼和标识。父系氏族阶段已是原始社会的末期和阶级分化、等级分化出现,即将跨进阶级社会的时期。
各个父系氏族的男姓首领,已经成为该氏族的代表、掌权者。所以,“氏”就必然成为既是该氏族(或更大的氏族部落)的称呼,也可以是该氏族的男姓首领的称呼。
我国最早的一些“氏”,如轩辕氏、神农氏、伏羲氏、燧人氏、陶唐氏等,虽有神话传说的成分在内,确也反映了若千历史真实——他们都是父系氏族阶段出现过的最有名的“氏”。
夏是我国最早的奴隶制国家,《史记·夏本纪》记载得很明白:“禹为姒姓”。可在同一个“姒姓”之下就分为“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杞氏、缯氏、辛氏、冥氏、斟戈氏”。
殷代的统治族商族,姓子(即好),其下的情况是“其登名氏三百六十夫”(《史记·周本纪》),这应是子姓贵族中的若于个不同的“氏”。
从甲骨文中所见的材料考察,“确知商代的氏族至少在两百个以上”(丁山《甲骨文所见氏族及其制度》),与《史记》的记载可以相互映证。
《左传·定公四年》曾列出了著名的“殷民六族”和“殷民七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这就是商代同属子姓的13个“氏”。
清代著名学者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氏》下说得好:“姓者,统于上者也;氏者,别于下者也。”
当我国古时候的历史进入阶级社会之后,人们的姓当然继续存在,仍然起着“别婚姻”的重要作用。
那么氏的作用是什么呢?是“别贵贱”。
因为不同的父系氏族在从无阶级社会到阶级社会的大变动中,其实力大小、社会地位必然发生剧烈的变化。这种变化同时也是父系氏族的首领的地位的变化。在同一氏族内部也必然发生种种剧烈的分化。
随着私有制的发展,氏族的纽带逐渐放松,家族的纽带不断增强。不同的氏,逐渐地就成为不同家族的标识与区分。
虽然文献中仍用一个“族”字,这其间的内涵实际上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白虎通义姓名》说:“所以有者何?所以贵功德、贱伎力。”这对“氏”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是表述得比较准确的。
姓、氏区分很明显
当我们的祖先进到有文字记载的殷周时期,也即我们今天所能从古时候文献中所了解到的时期时,姓和氏的区分与作用已经相当明显了。
郑樵在《通志通志·氏族略序》中对此有一段全面而准确的概括:
三代之前(按:这里的“之前”是指三代结束之前,即秦以前的夏、商、周三代),姓氏一分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
这里,谈了几个很重要的问题。
首先是“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姓所以别婚姻”。
这是我国古时候姓与氏未合一之前,姓与氏最基本的特点。在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中,政治舞台基本上由男子独霸,所以男子都必须以氏相称,方能“别贵贱”。也正因为如此,当时各种各样的氏相当多,正是用以反映男姓之间各种各样的差别。
先秦的男子是不称姓的,郑樵在《通志氏族略序》中曾指出,司马迁在《史记》中、刘知几在《史通》中称周文王为姬昌、周公为姬旦是错误的,“三代之时无此语也”。郑樵还由此而慨叹:“虽子长(按:司马迁字子长)、知几二良史犹昧于此”!
后来,顾炎武在《原姓》中也曾明确指出:“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氏一再传而可变,姓千万年而不变。最贵者国君,国君无氏,不称氏,称国。”
他在举出春秋时期若干例子后进一步指出:“考之于传》(按:此指《左传》),二百五十五年之间有男子而称姓者乎?无有也。”
有些同志不明白先秦称谓制度的这一重要特点,至今还在重犯前人早已指出过的错误。
例如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的《中国历史人物辞典》中就以“姬昌”、“姬发”、“姬胡”、“姬宜咎”、“姜小白”之类作为辞目,而以“周文王”、“周武王”、“周厉王”、“周平王”、“齐桓公”之类作为附见辞目处理,这是和先秦的实际完全不合的。相反,《辞海》就未这样称呼先秦人名,是正确的。
与之相反,先秦的妇女却都称姓。
因为当时的妇女平时不参加社会活动,她们一生中作为社会成员之一被社会其他成员所注意,要与其他成员相区别,最主要的时刻就是作为传宗接代的工具而出嫁。为了“别婚姻”,不至出现同姓通婚的禁忌,她们的姓是决不能含混的。
所以,她们不但必须称姓,而且终生不变。
未出嫁时,一般都在姓之前加上排行,称为孟姬、仲姜、叔魏、季姒之类。或在姓前加上自己所自出的国名,如秦赢、齐姜、褒姒等。
出嫁之后,则在姓之前加上丈夫的国名或氏,如孔姬、棠古人称谓姜、息妫之类。
民间传说“孟姜女哭长城”的孟姜,史无其人,但却是先秦时期妇女最常见的称呼之一。所谓“孟姜”,就是姜姓家的大女,“孟”是老大的意思。
如果理解为姓孟名姜,那就全错了。
此外,当时称呼妇女还可以在其姓之下加一个氏字,如姜氏、嬴氏等。
《仪礼·士昏礼》称“祝告称妇人之姓曰:某氏来妇”,正是指的这种情况。直到近代,还常见“娶妻张氏”、“有妇人王氏”之类称呼。至于将出嫁以后的妇人称为“张王氏”、“李赵氏”等,就更为普遍。这种对妇女以姓相称,出嫁后又加上夫家的姓的习惯,完全是先秦时期习俗的遗存。
当我们了解了古时候的这种姓氏制度之后,方能消除若干误解。试举几个先秦的知名人士为例:
春秋时期的孔子,绝不是姓孔名丘。
“孔”只能是他的氏。孔子是宋国贵族之后,宋国是殷代遗民所建,故而孔子的姓应是殷代贵族之姓,即姓“子”。
所以以“孔”为氏,这是因为他的先祖本宋襄公之后,先是以“公孙”为氏,到孔父嘉时,“五世亲尽,别为公族,故后以孔为氏焉”(《孔子家语》卷三十九体本姓解),即不能再以“公孙”为氏,孔父嘉之后遂以“孔”为氏。这属于“以字为氏”之类(孔父嘉应是以公孙为氏,嘉为名,孔父为字)。孔丘是孔父嘉的六世孙,仍以“孔”为氏。
战国时的屈原,当然也不是姓屈,而是姓芈,但以屈为氏。
以屈为氏的来源,是因为屈氏的祖先本名瑕,“受屈为卿,因以为氏”(《史记屈原列传》《正义》引王逸说)。即是说,是因封地在屈,以地为氏。
战国末年的杰出帝王秦始皇,不少书籍都称他叫嬴政,这是错的。
当时的男子只能称氏,不能称姓。秦始皇的祖先是嬴姓,但他因生于赵国的邯郸,所以是以赵为氏,这在《史记·秦始皇本记》中写得很明白:“名为政,姓赵氏。”《索隐》解释说:“生于赵,故曰赵政。”
所以,秦始皇只能称为赵政,不能称为嬴政。
正因为如此,《淮南子·人间训》才会说:“秦王赵政,兼吞天下而亡。”高诱也才会明白注释说:“始皇生于赵,故曰赵政。”
《史记·郦生陆贾列传》载,西汉初年,陆贾对刘邦说:“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集解》解释说:“赵氏,秦姓也。”
这就是说秦始皇本是以赵为氏,由于当时已有姓氏合一之俗,所以又可以说是姓赵。“灭赵氏”就是灭掉赵家子孙的天下,灭掉了赵家的秦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