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尚书的职责是什么?分别管什么东西?
今天为什么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六部的职责和权利,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六部源于隋初的“三省六部制”。三省即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中书省掌机要、发布政令;门下省掌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尚书省掌政令的执行。而吏、户、工、兵、礼、刑等六部就是尚书省下属的机构,直到元朝尚书省被废,六部归中书省管辖,明朝之因朱元璋废中书,罢丞相,六部就变成了皇帝直接统领。
那么这六个部门的职责都是什么呢?这里我就来简单的介绍下,当然因自隋定六部,再到清灭亡废六部,这期间已过1331年的时间,所以在细则上六部肯定会有变化,如果都要去论述恐怕一时半会也讲不清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六部在具体的职能上虽历经千年,但并没有太大的变化。所以我这里以最近的,也是六部职能最完善的清朝为例,来讲述六部的职能。
吏部
吏部掌“文选、勋封、考课之政”,即负责全国文官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清时吏部下设文选、考功、验封、稽勋等四清吏司。
文选清吏司
掌“班秩迁除,平均铨法”,即负责文官品级的升迁除授,及按照品格和功绩来选拔、任用官吏。文选清吏司下设求贤科、开设科、升调科、笔帖式科、缺科、典吏科、都书科、册库、题稿房等数个机构。
每个机构都有着自己明确的职责。如求贤科负责承办双月官员的注册,进士、举人的选拔,贡生的就职、就教,御史的考核,各省道府以下官员的注册、验看、分发、引见等;开设科负责承办单月应补官员注册、验看、分发、引进,各省题补、升调、实授、添设裁汰官缺,选拔人员分赴各地就职等。
升调科负责各官员的印信更换,各官恩诏加级等;笔帖式科负责承办京外各衙门笔帖式及各旗印务笔帖式照咨补放、铨选笔帖式各缺等;题稿房负责满洲大学士以下翰詹等官升补,查核考试中书、御史;典吏科负责承办双单月铨选、议叙、各官及吏员、俊秀出身人员的注册、验看、分发等。
考功清吏司
掌“考课,三载考绩”,即文官的议叙(奖励)与处分,及负责三岁京察及大计的举行。大计即清时每三年举行的一次考核外官政绩的制度,京察即每三年举行的一次考核京官政绩的制度。
考功清吏司下设四甲、京察房、收发处、派办处、会奏处等机构。如四甲负责各省的议叙、议处,并分管各省各处的文官功过册,记录告病、起复、开复、捐复、副缺、查案、行文、给照等事情;京察房负责承办京察大计,及各官俸次功过及造册引见诸事;会奏处负责核办度支、陆军等部丁漕盐官奏销案内议叙、议处等事。
验封清吏司
掌“荫叙”,即掌文官的封爵、荫封、议恤、褒赠、世系及任用吏员等事务。验封清吏司下设平房、印房、都吏科、京官科、外官科、土官科、内考科、外考科等机构。
如京官科掌京城文官的封爵、荫封、褒赠等事务;内考科即负责京吏的考取与任用,京吏有供事、儒事、经承三职。
稽勋清吏司
掌“勋级、名籍、丧养,兼稽京朝官廪禄”,即负责文官的勋级、名籍、养老、守制,及审核京官的廪禄。稽勋清吏司下设稽俸厅、贴黄科、都吏科、八旗科、陕西科、山东科、山西科等机构。
如稽俸厅掌稽核在京文官的廪禄发放情况;陕西科掌陕西省文官的勋级、丧养等事务。
兵部
兵部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即负责全国武官的选用及兵籍、地图、军械、军令等事务。兵部下设武选、车驾、职方、武库四清吏司。
武选清吏司
掌“武职选授、品级、封赠、袭荫,并典营制,暨土司政令”,即负责武官的品级、选授、升调、功赏等事务;考查各地之险要,分别建置营汛;管理少数民族的土司武官的世系、封赠。武选清吏司下设都统房、升调科、将材科、诰敕科、架阁科等机构。
如升调科负责武官品级的升降,与武官的任用;诰敕科负责武官封官授爵的敕书;架阁科负责保管兵部的文书档案。
车驾清吏司
掌“牧马政令,以裕戎备”,即负责全国的马政、驿传、邮符(可在驿站食宿,及使用车马的凭证)等事务。车架清吏司下设驿传科、脚力科、马政科、马档房、递送科等机构。
如驿传科负责管理供官员往来和递送公文的驿站;脚力科负责管理传递文书的差役;马政科负责对官用马匹的牧养、训练、使用和采购。
职方清吏司
掌“各省舆图”,即负责各省的地图,武官的叙功、核过、赏罚、抚恤等,军队的检阅、考验,及关禁、海禁等事务。职方清吏司下设承发科、都漕科、关引科、黄旗科等机构。如承发科掌文书收发;黄旗科掌军旗。
武库清吏司
掌“兵籍、戎器,乡会武科,编发、戍军诸事”,即负责掌管全国兵籍及军器,并负责武举考试。武库清吏司下设督学科、编军科、俸粮科、五府科、营科等机构。如督学科负责武举考试;俸粮科负责全国兵士俸禄,与军粮的发放。
户部
户部掌“天下土地、人民、钱谷之政、贡赋之差”,即掌管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务。户部下设江南、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14个清吏司,14个清吏司各负责本省的钱粮、田地、户籍等事务。
每个清吏司还设有八旗俸饷处、现审处、饭银处、捐纳处、内仓等机构。如八旗俸饷处负责八旗官兵的俸禄及赏恤,并兼管八旗户籍档册;现审处负责八旗户口、田房争讼;饭银处负责收支本司的下属官员的饭银。
礼部
礼部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即负责吉、嘉、军、宾、凶五礼的举行,及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典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
典制清吏司
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嘉礼即帝王登基、太后垂帘、帝王圣诞、立储册封、帝王巡狩等事宜;军礼即由国家发起的军事行动上的礼节。典制清吏司下设建言科、王府科、印信科、学政科等机构。如印信科负责掌控本衙印信;学政科负责贡举、国子监、县学府学、科举考试等事务。
祠祭清吏司
掌“掌吉礼、凶礼事务,及僧、道、医学、阴阳学学官升用事务”,凡大祀、中祀、群祀皆归祠祭负责。吉礼即祭祀天神、地祇、人鬼等的礼仪活动;凶礼即跟凶丧有关的一系列礼节,包括皇帝、皇后、妃子、王爷等皇族的葬礼。祠祭清吏司下设祭祀科、僧道科、时宪科等机构。
如祭祀科负责有关吉礼、凶礼的祭祀事务;僧道科负责僧、道学官的升用事务。
主客清吏司
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及进贡芽茶之额与实录、玉牒告成之颁赏等事务”。宾礼即天子款待来朝会的四方诸侯的仪式。主客清吏司下设赏赐科、四译科、芽茶科等机构。
如赏赐科负责玉牒(皇室族谱)告成之颁赏的事务;芽茶科负责进贡芽茶之额与实录事务。
精膳清吏司
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即负责祭祀供品、赏恤牛羊及礼部所用银物的报销等事务。精膳清吏司下设勘合科、俸粮科、下程科、厨役科等机构。如俸粮科负责发放本部的俸粮;厨役科负责管理炊事的仆役。
刑部
刑部掌“律令、刑法、徒隶、按覆谳禁之政”,即负责审定各种刑罚政令,复核各地送到刑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下设直隶、奉天、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广(湖南、湖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十七个清吏司。
每个司负责审理所在地区的刑名案件,当然每个清吏司在职权上也存在着细微的差距。如直隶清吏司它不但负责直隶地区的刑名案件,还负责八旗游牧察哈尔左翼刑名案件。亦如奉天清吏司它不但负责奉天地区的刑名案件,还负责盛京、吉林、黑龙江刑名案件,及收办宗人府、理藩院文移。
刑部下设督捕司、秋审处、减等处、提牢厅、脏罚库、赎罪处等机构。如督捕司掌督捕八旗子弟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案件;减等处负责减轻刑罚事;提牢厅掌狱卒,稽查南北方监狱事,及发放囚衣、囚粮等事。
工部
工部掌“掌山泽、屯田、工匠、诸司公廨纸笔墨之事”,即负责管理全国工程事务,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等都归工部管辖。工部下设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及制造库、节慎库、料估所。
营缮清吏司
掌“营建工作”,即负责营建宫殿、陵寝、城廓、祠庙、仓库、廨宇、营房、府第等,监管匠人、工役,备办物料等事。营缮清吏司下设都吏科、营造科、砖木科、柜科、夫匠科等机构。
如营造科负责营建事务;砖木科负责备办物料;夫匠科负责监管匠人、工役。
虞衡清吏司
掌“山泽采捕,陶冶器用”,即负责采捕山泽鸟兽之肉、皮革、骨角、羽毛等物,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度量衡及铸钱,制造军装、兵械,烧造陶瓷、冶铸器具,分辨东珠等次等事。虞衡清吏司下设都吏科、军器科、窑冶科、杂科、军器算房等机构。
如军器科负责制造军装、兵械;窑冶科负责烧造陶瓷、冶铸器具。
都水清吏司
掌“河渠舟航,道路关梁,公私水事”,即掌稽核估销河道、海塘、江防、沟渠、水利、桥梁、道路工程的经费,建造各省所需的战船、渡船,核销河防官兵俸饷,征收船、货税及一部分木税。都水清吏司下设皇差销算处、冰窑、彩绸库、河防科、桥道科、织造科等机构。
如皇差销算处负责核销皇帝出巡时各地所用维修桥梁、道路等费用;冰窑负责收发藏冰;彩绸库负责收发制帛、诰轴、彩绸、驾衣、宝砂、棕丝、藤竹。
屯田清吏司
掌“修陵寝大工,办王、公、百官坟茔制度。大祭祀供薪炭,百司岁给亦如之”,即负责陵寝修缮及核销经费、支领物料,管理四司工匠定额及钱粮事务,管理各地开采煤窑及供应官用薪炭事务,审核海、苇、煤课及本衙门汉官之升补等事务。屯田清吏司下设都吏科、准支科、拒科、杂科、匠科等机构。
如准支科负责寝修缮及核销经费、支领物料;匠科负责管理四司工匠定额及钱粮事务;都吏科负责审核海、苇、煤课及本衙门汉官之升补等事务。
其他二库一所
制造库。负责制造皇帝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祀等物;节慎库。负责收发经费款项;料估所。估料所。掌估工料之数及稽核、供销京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
以上就是清朝六部的职责,当然较之其他朝代是存在着些许的差距的。如兵部,宋、辽、金、元是不掌兵政的。如户部,只有清朝是设有八旗俸饷处的,其他朝代皆无。如刑部,其他朝代是没有专门缉捕八旗子弟的督捕司的。不过不管如何,清朝的六部大部分的职权都与前朝相同,也就是在本质上并无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