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建立蜀汉政权 历史学家为什么不把蜀汉并列到汉朝历史上
今天为什么小编就给大家带来汉朝和蜀汉,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们都知道汉朝是中国古时候历史上最让人佩服的王朝,古时候的中国一直是农耕文明,在面对北方游牧民族的时候大多数都在被吊打或者欺压,甚至出现五胡乱华的现象。可是汉朝不仅没有存在被游牧国家吊打的现象,还把匈奴打的直接远征西欧大陆,可是每个王朝都有它国运的末期,汉朝也不例外,西东两个王朝的变更之后,汉朝也走向了灭亡。在东汉的末年,中国出现了三个政权相互争霸的局面。曹操就不用我们说了,他挟持了献帝以丞相的名义命令各方诸侯,在某些定义上他是个乱政的奸臣,东吴就不用我们说了不管它发展的怎么样,他始终是一方诸侯不能被大统所承认。
可是刘备这边得蜀汉就不一样了,他是刘氏的族人而且他的国家也号称汉,只是地处巴蜀所以被称为蜀汉。按道理他是献帝的皇叔,并且得到了献帝的承认,他的蜀汉政权前期是以清君侧的名义起兵的,在献帝退位以后他也以恢复汉朝政权来北伐魏国。那这么一说刘备的政权就属于汉朝的分支,然而历史上就出现了有意思的局面,刘备的蜀汉就是一个另外的帝国,他的出现也是一方诸侯做大的情况,那为什么刘备的蜀汉就得不到历史学家们的认同把他并在汉朝大统里面呢?那我们今天就来和大家伙讨论一下刘备这个蜀汉政权!
首先刘备的蜀汉不被历史学家们承认的一方面在于刘备的原因,可能会有人说了刘备这个人在当时的世界里可以说是一个很完美的人设,尽信忠言并且宅心仁厚怎么可能问题在刘备自己的身上呢?小编在这里说的刘备自身原因并不是他人设的问题,而是这个政权的问题。他的蜀汉第一就是不合法的,第二他并没有完成他本来的起兵的初衷,在巴蜀地区盘踞半生也没有完成光复大汉的目标。刘备虽然自称汉朝后裔,并且尊奉汉朝诸帝为先帝,但是并不评判他是不是一个王朝延的标杆。
我们可以举几个简单的例子就可以明白,武昭仪创立的帝国称作是周,并且奉东西两周的帝王为先帝,但是历史学把她的帝国看做周朝的延续吗?同样还有李煜的南唐也是被看作李唐的后代,但是他的南唐也不是李唐的延续!历史上对于一个帝国政权的延续标准是这样的,当一个政权的中枢管理者空缺的时候这个帝王的直属亲属重新把这个政权回血,这个后继的帝国政权可以被看做是前朝的延续。刘备做到这一步了吗?他没有做到像南宋赵构那样的事,不仅他没有光复大汉,还承认了东吴政权,承认了孙权为帝,所以首先从刘备本身这里,他就已经先丧失了称作汉朝政权延续的资格!
其次刘备这边在传统演义上来说是汉中王,他不管是怎么说都有一个汉字来加持,所以很多人都认为就算不合法人家也在历史上把汉朝回血了几十年。但是很多人都忽略了这样的一个事实,刘备本人的血脉是西汉某一个王后裔的远亲,并不是东汉刘秀的后裔,献帝称刘备一声皇叔完完全全就是给曹操听的,他只是想给自己培养一个势力来对抗曹操,在心里他是不承认的。所以我们才会看到刘备被献帝封为左将军和宜城亭侯并没有所谓的汉中王,他的汉中王是属于自封的,如果自封为王为帝也能够成为正统的话,那中国古时候历史上有很多诸侯割据局面,五代时期就有十个国家并列,他们都是正统的话,岂不是中国古时候王朝大混战了?
所以刘备只能是说献帝被曹丕所弑杀称帝巴蜀,并且开始自己的北伐之路。成王败寇这个古时候直到现代大家都懂的一个道理,刘备自然也懂。他如果攻下了中原,宣布献帝被杀庙宗尽失,自己效仿先帝刘秀自立政权兴复汉室并且传他个几代,肯定没有人去说闲话不承认正统,然而他做到这一点了吗?刘备在巴蜀地区盘踞了将近四十年什么也没做成,只能说是一个割据一方的军阀,甚至和东吴二帝并存大义上又完全没有继承正统的资格了!
那刘备的蜀汉政权不是东西两汉的延续也不是继承汉朝的正统,那汉朝就这样灭了了吗?当然不是,真正拥有着正统身份的不是刘蜀而是曹魏!看到这里是不是感觉到汗颜,为什么这个乱政的曹贼能够继承汉朝的正统,刘备这个皇叔却不是呢?首先献帝就没有像刘备说的那样被曹丕所杀,在正史里面献帝是把自己的帝位禅让给了曹丕,从年号上面来说献帝的建安年过后就是黄初年,汉朝在名义上来说从献帝这一年已经亡国了。历史延续同样也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献帝把自己的帝位禅让给了曹丕以后,这个历史延续就成了汉到魏,司马家同样也是这样得到了帝位,所以历史上只有汉到魏然后到晋的说法。三国其实只是两国蜀和吴,只是因为曹操始终拉不下来脸去把称帝的这层遮羞布撕掉,和蜀吴两国并存的太久了才成为了野史演义嘴里的三国鼎立的局面!
这样的说法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感觉到汗颜,刘备从他起兵开始的时候很有可能成为正统的延续者,毕竟献帝已经在理论上承认刘备是他的皇叔了,他在某些方面来说比曹操距离刘协要近,而且他有足够的理由去逼迫刘协退位自己继承大统。然而他没有去做这些事情。不但没有这么做刘备反而选择了一个最不保险的路那就是割据一方然后北伐,结果几十年过后他自己什么事都没有做成还让曹丕篡了位,让曹魏成了大统的继承者,对于刘备来说只能是自作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