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进京后,他犯下了哪五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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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44年的中国风云变幻,短短一年,三个势均力敌的势力就有两个被打垮,17世纪以后中国的命运在这一年被决定。这年,李自成攻破了北京,大明皇帝崇祯自缢身亡,这一年,吴三桂投降清廷,清军破关而入,大顺军被击败,这一年李自成称帝后逃亡西安,清军进入北京,中国大局已定。

  看看李自成在攻破北京后前前后后干的事就知道这个政权长不了,必亡。李自成在北京呆了大概一个月就狼狈逃跑,就这一个月时间,李自成犯下了五大罪行。第一,李自成是个没有远见卓识的农民,他侮辱了上吊自杀的崇祯皇帝,寒了天下人的归附之心。首先,焚烧明朝的太庙,叫朱明的列祖列宗全部滚蛋!说得好听,要为崇祯皇帝举办“礼葬”,实际上,他所施舍的那点“礼遇”,还不够恶心人呢。崇祯皇帝的丧礼是这样敷衍的:“自成命以宫扉载出,盛柳棺,置东华门外,百姓过者皆掩泣。越三日己酉,味爽……”用门板抬、用柳棺装,在东华门外一停,三天就臭了。这哪里是礼葬?简直是打发叫花子,跟“抛尸”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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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拷掠前朝旧臣,屠戮虐杀无辜,在北京大搞白色恐怖。刚进北京一个星期,农民军便开始大面积地抓人、抄家、敲诈、劫掠,明朝旧臣变成了“唐僧肉”。一句话,拿钱来!这叫“助饷”,而且明码标价:“中堂十万,部院京堂锦衣七万或五万三万,道科吏部五万三万,翰林三万二万一万,部属而下则各以千计。”掏不出那么多银子,就往死里折磨。为此还连夜打造了5000副夹棍。

  第三个,趁火打劫,而且是劫掠百姓。所谓“杀人无虚日,大抵兵丁掠抢民财者也”。劫掠还不算,又规定了新政策:“令五家养一贼,大纵淫掠,民不胜毒,缢死相望。”对无辜百姓来说,朱明皇帝当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前门驱虎,后门进狼,横竖没好日子过。老百姓能不绝望吗!

  第四,大顺新贵,荒淫贪腐,比朱明朝廷还烂。包括李自成在内,首先划拉女人。尽管有元配高夫人,李自成还是希望纳妾,刚入驻紫禁城,就安排这件事儿。第五,焚烧宫殿,毁弃城市,我得不到,也不叫其他人得到——这是典型的农民心态。李自成称帝后放火焚烧宫殿,随后向西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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