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秦国的制度是怎么样的?并不是解决百姓与社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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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轻赏,则上爱民,民死上;重赏轻罚,则上不爱民,民不死上——《商君书去强》
相信我,就凭上面这句话,你就不会真正喜欢秦国制度,因为秦制解决的并不是百姓与社会的关系,而是解决君主如何最大限度挖掘国家潜力的问题。言下之意,人是不是人,不重要,人如何成为国家标准化的零件才是关键。
诚然,秦国的制度在当时空前先进,但先进不代表伟大,更不代表文明。
但是,秦国的制度虽然不一定伟大,不一定文明,却一定最适合那个时代,并且确实在优胜劣汰中成为了最后赢家。
秦国颁布《徕民法》后,各国百姓受政策的吸引,大量移民至秦国。这说明什么?说明当时的底层百姓,生存已经极其困难。而秦国制度,政策相对透明,公平公正,赏罚分明,并能使人耕者有其田,有晋升渠道,这就解决了最基本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仅凭这几点,秦国制度就能吊打当时其它国家和文明的制度了。
但是,这能说明秦国制度足以令所有人向往吗?
并不能。
因为解决了生存问题,并不代表你不被压榨,不被剥削。
严格来说,秦国制度首先解决的是效率问题,然后才是把蛋糕做大。通过提高整个国家的组织度,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效率,强化国家竞争力,然后才能去把蛋糕做大。
因此,秦国百姓的一切精神与物质需求均被压缩到了最低,社会的资源被最大限度地挖掘出来,集中在中央,用于开展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和供统治阶层挥霍。
虽说具体的法律条文“并非是严苛残暴无情的”,某些条文甚至也可以说是“是很轻缓贴近人情的”。但是,“秦律”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又确实是残暴的。天下苦秦久矣是陈胜、吴广、刘邦等人起兵的直接导火索,六国贵族的复辟虽然也有影响但并不是决定性因素,与农民起义军也是互相利用的关系。
秦国的上升通道再如何畅通,对大多数人来说也毫无意义,都是当炮灰,有的还跑了到了楚国、魏国等国家。残酷的秦国统治下,不是六国民逃往秦国,而是秦民逃往六国。
岳麓秦简记载了一个叫“学”的秦国少年伪造将军冯毋择的私信,想从胡阳少内官那借钱、买衣服和兵器,然后“去邦亡荆”,即逃往到楚国去。这位少年的父亲因为居赀服劳役,受到了秦吏的鞭笞,回家打儿子泻火,所以“学”很痛苦,决定逃到楚国去。在另一件文书中记载,一个秦国老百姓叫“多”,在他十二岁的时候,就和自己的母亲“儿”一起“亡荆”,即母子一起冒险逃往去楚国。
除了逃往楚国,也有秦人逃往魏国的,岳麓秦简《魏盗杀安、宜等案》简164记载,一个在官寺劳作的隶臣逃亡,买了大刀,打算杀人抢钱作为路费,要“亡之魏”,逃到魏国去。他被秦国抓住后,判处了“磔”刑,即割裂肢体处死。从这些材料看,秦人逃楚国的比较多,也有逃魏国的。将军里叛逃的也不少著名的樊於期,成僑等人就是例子。
也正是因此,战国时期有些思想界的大佬,那是明确表示宁死也不去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