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朱国治到底是什么样的 他真的有电视剧那么大义凛然吗
还不了解:清代朱国治的读者,下面为什么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康熙王朝中的朱国治,真实的他被火箭提拔,但并非剧中视死如归!
朱国治,生年不详,卒于康熙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1673年12月28日)。他世居抚顺,大约在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后金军袭破抚顺时被掳入包衣籍。
一、江宁巡抚的朱国治
顺治三年(1646年),朱国治由拔贡考选;四年(1647年),任顺天府固安(今属河北省)知县。由于清初伴随统治区域扩大而增加对官员的需要,以及朱国治的包衣出身表现了他同满族贵族的较为密切的关系,所以此后他在仕途上大体上是一帆风顺,青云直上的。
顺治八年(1651年),他任开州(今河南濮阳)知州。十年(1653年),升任顺德(府治在今河北邢台市)知府。十三年(1656年)十一月,又升任山东按察使司副使、霸州道。十五年(1658年)十月,内迁大理寺少卿。十六年(1659年)四月,升大理寺卿。同年十一月,江宁巡抚。
朱国治担任江宁巡抚时,江南地区刚刚经历过郑成功北伐的打击。顺治十六年夏,郑成功北伐军到达江南,各州县有望风迎降者,有缚官献城者,有更多的人同郑成功部队取得了联系,或对他们的到来表示欢迎。这种情况表明,清代还没有牢固地控制江南财赋之区,与江南地主阶级的矛盾仍然尖锐。清政府需要进一步打击、削弱和压服江南地主阶级。在这种形势下,朱国治来到了江南。
顺治十七年(1660年)春,朱国治弹劾布政使陈培正庸劣累民,陈培正因此被罢官。针对郑成功的活动,朱国治上疏提出:
“郑逆未靖,欲破狡穴,先度形势。贼众负险,我师远涉风涛,其劳逸不同;贼众熟识海道,我师弓马便捷,其素习不同;水师舟楫较之贼船大小悬殊,其攻取器用不同。臣谓以守寓战,凡海边江口,多设墩台,待贼势困援绝,乘间攻之,自能擒渠献散。"
顺治十八年(1661年)四月,朱国治又一次上疏建言:
“请将苏州海防同知移驻常熟县,松江海防同知移驻上海县,各令其督修沿海桥梁,马路墩堡,协催兵饷,严行保甲之法,稽查出洋船只,有警与各营汛将弁相机商酌,庶责任专而事无贻误。”
清初,江南地区有许多秘密宗教组织。其中大乘教等,入教后终身为教徒,或在一起说法,或立坛宣咒,有事一呼百应。顺治十七年(1660年)夏天,大乘教响应农民起义,受到追捕。统治者“得其渠魁几人,攀染株及,几遍东南。府县承风追缉,穷村荒落虽家无担石,亦必饱索金钱去,至姓名在籍者,则合门围捉,罄扫而后已”。顺治十八年(1661年)六月,朱国治又以“妄称大乘邪教,煽惑愚民”的罪名,逮捕了溧阳县的端应国、曹氏。
江南地区是清代重要的财赋之区,也是钱粮拖欠最严重的地方。由于清政府财政拮据,以及同江南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顺治十八年在朱国治任内发生了著名的哭庙案、奏销案。
顺治十七年(1660年)十二月,新任吴县知县任维初为了征收赋税,每日在县堂穷追严逼,用在尿中浸过的大毛竹片痛笞欠赋人,并盗卖漕粮,激起了当地许多士绅的愤慨。
二、在江南的所作所为
顺治十八年二月初一日,顺治去世的消息传到江南,地方官设府堂哭临。二月初四日,百名诸生因对任维初不满,奔哭孔庙。这是苏州一带一种旧的习俗。“吴中故习,诸生事不得直,即作卷堂文,以儒冠裂之夫子庙廷,名曰哭庙。”
随后,诸生拥到府堂,向朱国治呈递揭帖,控告任维初的不法行为,强烈要求罢免他的职务。朱国治从来没有听说过哭庙这样的旧习,又见众多诸生“呼号而来,欲逐任令”,顿时大惊,当场逮捕了十一名诸生。
当道员审理此案时,任维初招认确曾盗卖粮食,并说明是因为朱国治急切索贿,迫不得已做的。当时朱国治的暗探在场,迅速转告朱国治。朱国治十分惊慌,连夜派人取出口供,作了修改。他又篡改日期下了一道命令,说兵饷甚急,多征粮米以备不虞,使任维初的行为合法化。朱国治随后就上疏说,兵饷难完,都因苏属抗纳,而吴县尤其厉害。
新令任维初目睹前任全因钱粮未完而降革,迫于考成,所以严厉催征,遭到怨谤。诸生在哭临之日,千百成群,肆行无忌,震惊先帝之灵,并声言要打县官,目无朝廷,妄图抗粮谋反。
奏疏北京时,正值有人向朝廷告发镇江和金坛不少士绅说他们曾在顺治十六年郑成功北伐时同郑成功勾通。于是清政府迅速派遣四位官员前往江南审理哭庙、通海等案。又有一部分参与哭庙的诸生被逮捕。审案时朱国治乘机打击异己。吏部员外郎顾予咸敢于直言,在当地有一定影响。
朱国治曾有事托他说情,遭到拒绝,便诬陷他为哭庙抗粮的指使者而把他囚进监狱。顺治十八年(1661年)七月十三日,在哭庙案中被捕的金圣叹等十八人在南京被处决。同时被处决的还有通海等案的罪犯一百多人,罪犯的家产都被籍没,家属被流徙。
在处理哭庙等案的同时,朱国治还适应清政府打击江南地主的需要,主持处理了江南奏销案。所谓奏销案,就是严厉催征钱粮,惩办逋欠绅衿的案件。这个案件是全国性的,但处置江南地区最严厉。朱国治首先在无锡、嘉定进行,后通行于苏、松、常、镇四府和溧阳一县,将绅衿欠纳钱粮造册送交户部。顺治十八年六月,朱国治上疏道:“苏、松、常、镇四府属并溧阳县未完钱粮文武绅衿共一万三千五百一十七名,应照例议处,衙役人等二百五十四名,应严提究拟。”
固奏疏到京,奉旨:“绅衿抗粮,殊为可恶,该部照例严加议处。”于是部议不分大僚,不论多寡,在籍绅衿按名黜革,现在绅衿降调。结果这四府一县二千一百七十一名乡绅,一万一千三百四十六名生员都列于降革之列。韩菼、徐元文、吴伟业等名人都受到处罚。
翰林院编修叶方蔼仅欠银一厘也遭降革。叶是顺治十六年探花,所以民间有“探花不值一文钱”之谣。当时清政府不仅对逋欠绅衿尽行褫革,而且要将他们提解到京,由刑部严加议处,搞得人心惶惶。继又限旨到之日全完者免其提解,人心才稍稍安定一点。后来还有数百人旨到未完,解至京师,完纳之后才被释放。奏销案结束后,官吏乘机将多年积欠一起追征。人们经此大难,担惊受怕,输将恐后,迫不得已,只好借高利贷。当时高利贷的名称有雷钱,月钱等名,大抵借银十两,实际只能完串七两多一点。
而一时不能应限,则衙门使用费已花去大半。一月过后,官兵追索,如狼似虎。百亩之产的人,将家中日用器皿,房屋人口都籍没,也难以完清。人们深感“赋税之惨,未有甚于此时者也”。
顺治十八年这一年中,朱国治办了好几起大案,处决了一部分人,打击了一大批乡绅,使他在江南留下了恶名。当年十月,朱国治父死守丧。按制度规定,旗人守丧二十七日即开始处理政务。朱国治守完丧后经清政府允许他终三年丧礼,并由韩世琦接任江宁巡抚。因在江南积怨太深,唯恐有变,朱国治不等韩世琦到任就仓惶离去。康熙元年(1662年)正月,吏部议他不候交代,委弃职掌迷行离任,应降五级调用。,巡抚职任关系重大,朱国治竟委弃职掌离任,殊违法纪,著革职。
三、出任云南巡抚
康熙十年(1671年)五月,朱国治重被起用为云南巡抚。云南是吴三桂藩府所在地,吴三桂在那里一手遮天,朱国治难以发挥作用。“中丞朱公欲大振作,而属吏因循不之应”。
康熙十二年(1673年)十月,吴三桂秘密铸造印文为“天下都招讨兵马大元帅之印”的大印。云南府同知刘昆得知后,立即告知朱国治,请他尽快采取对策。康熙派到云南经办撒藩事务的侍郎哲尔肯等会疏展期,企图延缓吴三桂的反叛,密请重兵迅速扼守川西、镇远、常德等处,将吴三桂“挤之山中,使不得为出柙虎,纵有不测,亦易制也”。
然而朱国治没有接受刘昆等的建议,采取紧急的应变措施。后来吴三桂假意答应于十一月二十四日启行。朱国治似乎一点也没有感到事情迫在眉睫,还信以为真,竟上疏请增设驿堡,协拨夫马,以待迁移。当吴三桂在十一月二十一日胁迫他同反时,他才恍然大悟,明确拒绝,当即遭到杀害。吴三桂还“以抚首祭旗囊,传檄四方”,举兵反叛。
康熙二十年(1681年),云南平,康熙令送朱国治遗棺和家属回京。二十一年(1682年),上谕道:“朱国治当逆贼吴三桂反叛之初,抗不从逆,遂被杀害,捐躯殉难,深为可悯,其从优议恤”。根据上谕,清政府加赠朱国治户部右侍郎,赐祭葬,并荫一子入监。雍正七年(1729年)奉旨将朱国治入祀昭忠祠,并将朱国治的子孙出包衣籍,归于汉军正黄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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