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为什么宁愿入狱也要离婚呢?张汝舟是怎么对她的?
说到李清照,大家都会想到什么呢?下面为什么小编为各位介绍一下相关的历史事迹。
若是要说中国历史上主动提出离婚的女人,能与文绣其名的那肯定就要属李清照了。文绣之所以一下子出名了,那是因为她队溥仪皇帝提出了离婚,还差点让天津地方法院做出了离婚判决。而李清照之所以出名,是因为她不惜自己入狱,也要离婚的勇气。
先不说大家都耳熟能详的<声声慢>,随便信手拈来,就是很厉害的词:
“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消金兽。佳节又重阳,玉枕纱厨,半夜凉初透。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李清照应该可说是中国第一女词人,然而她生长在动乱的北宋末年,第一段婚姻,虽然恩爱,但是先生不幸过世。她当时年近半百、两鬓苍苍、膝下无子,除了先夫赵明诚留下来的一点古董字画外,就寄居在弟弟家中,转眼间已经过了三年,就在体弱多病之时,有个男人张汝舟,对她嘘寒问暖,主动接近她。在当年,寡妇住在弟弟家中,终究不是办法,所以纵然对张汝舟不太了解,也就希望可以在结婚后,重组家庭,也不再劳烦弟弟照顾。
然而结婚后,李清照才知道,张汝舟跟她结婚的目的,只是为了她手中为数不多的古董字画,而且在张汝舟得知,其实李清照手边的宝物已经在流离颠沛中,十之八九流失后,这段婚姻更加危险。李清照当然不是一个百依百顺的女人,而张汝舟却想要取得李清照的财物所有权,两人兴趣、个性又完全不同,所以张汝舟在婚后没多久,开始对李清照家暴,他经常殴打她,拳打脚踢,让她难以忍受。李清照本来就不是一个会忍气吞声的女人,因此在多次家暴后,她决定离婚。
可是,在北宋年间,要离婚并没有这么容易。妻子如要提出离婚,必须丈夫出示休书一纸,才能符合法律规定。当时俗谚有,“男不要女一张纸,女不要男只有死”这种话,可见女人要主动提出离婚,在宋朝非常困难。基于无法取得李清照的财产,张汝舟当然不愿意离婚。而李清照并没有因此而屈服,根据宋朝法律,如果丈夫被流放到偏远的外地,妻子就可以合法离婚,并且保有自己的财产。然而,法律同时规定,如果妻子告发丈夫犯法,丈夫有罪,妻子必须坐牢二年。宋朝当年的科举制度是这样,如果参加科举考试达到一定次数,取得资格后就可以授与公职,有点安慰奖的意思。而张汝舟当年为了谋官,曾经虚报考试次数,李清照决定告发张汝舟,即使自己被判刑也在所不惜。
这件事情惊动了宋高宗,宋高宗亲自下令审判,并且最后查明真相,把张汝舟褫夺公职,并且流放到广西柳州。这时候李清照总算心愿得偿,然而也必须入狱二年。只是李清照的表妹夫是秦桧,弟弟也还在朝中做官,所以在监狱中只待了九天就出狱,总算获得自由之身。结婚时间,只有百余日,旋即离婚。
当年的宋朝,大概就是“妇女改嫁可否?”“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开端。李清照闪电结婚、离婚,在当时宋朝是惊世骇俗的大事,然而李清照却仍然勇敢的为自己做出了选择。只是说,张汝舟身为家庭暴力记载于史料中的第一人,所有对于他的批评,都来自李清照一人,张汝舟始终保持沉默。或许这是李清照对于婚姻的一面之词,但更证明了一件事,才女的笔,胜过男人的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