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为什么古时候女子适龄不婚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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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现代社会上发生的事,在古时候都能找到它的影子。比如“只生一个好”的计划生育口号,原来源于唐朝诗人王梵志的诗:生儿不用多,了事一个足。王梵志虽然如此说,但作为古时候政府而言,没有哪届政府会采纳这个建议。中国自古有“地大物博,人口众多”之称,长期以来奉行的是鼓励多生政策,从先秦的春秋战国时期,至封建社会的“夕阳”满清,莫不如是。尤其是汉朝,由于长期面对匈奴的战争威胁,迫切需要人口的增加,以增强国力,于是汉朝版的“剩女税”脱颖而出。想当“剩女”做幸福的“单身狗”,在那个时候,几无可能。

  汉朝以前,政府对人口的增加大多采用鼓励的政策

  汉朝的“剩女税”推出,并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有其历史渊源的。至少在西周时期,当时的中国就有了鼓励生育的政策,“产子三人与之母,二人与之饩”,生育三个孩子的家庭,享受政府配置的“公费奶妈”,帮助你喂奶;生了两个孩子的,送给牲畜。饩在古时候是指“祭祀或馈赠用的活牲畜”,至于是送骡子还是送马牛,不可考。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周王朝国力式微,各诸侯国相继强大起来。诸侯国们为了增加国力,争霸中原,大多采用鼓励人口生育政策,其中最著名的两个诸侯国,一为春秋五霸之首的齐国,一为吴越争霸的越国。

  齐国的齐桓公私访民间,看到一个七十岁的老头日子过得很可怜,便问他为什么如此,老头回答:有三个儿子,因为家贫娶不上媳妇,都出去打工去了,只留老头一人在家。齐桓公回去将这件事告诉相国管仲并询问解决办法,管仲回答说:“宫中有怨女,则民无妻”,有的人占有的女人太多了,所以造成有的人只有打光棍。于是齐桓公带头释放宫中的嫔妃宫女,让其到民间匹配良人,并下令“丈夫二十而室,妇人十五而嫁”,齐桓公是最早提出早婚的诸侯国君主,女人十五岁必须嫁了。当然,这都是管仲的主意。管仲还出了另一个主意,“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取壮妻”,青年人不许娶岁数大的老妇人,老年人不许娶年轻的女人。杜绝老牛吃嫩草,虽然有干涉婚姻自由之嫌,但却是激励结婚必须生育的需要。齐国之所以成为春秋五霸第一霸,与其人口政策的成功也有一定关系。

  另一个国家越国在人口政策上走得更远。越国曾遭亡国之痛,被临近的吴国灭掉。为了复国,越王勾践卧薪尝胆,恢复国力,其中一项政策就是鼓励生育。越国规定:“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虽然将女人的结婚年龄比之齐国延后了两年,但加入了惩罚父母的内容。越国同时规定:“将免者以告,公令医守之。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子,公与之饩。令孤子、寡妇、疾疹、贫病者,纳宦其子。”,免是分娩的意思,快要分娩的母亲,国家会派专门的接生医生来伺候接生,生个男孩,赏赐两壶酒,一条狗;生个女儿,赏赐两壶酒,一头猪;生三个孩子,国家负责公费喂养;生两个孩子,国家赏赐活牲畜。养不起孩子的孤寡老人,国家替你养孩子。由于采取了正确的鼓励生育政策,越国很快强大起来,并最后灭亡吴国。

  最后灭亡六国的秦国,在鼓励生育方面也没有落后,秦国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一个有两个男孩的家庭,长大后必须分家另过,如果不分家就会加倍收税。由于各诸侯国纷纷采用鼓励生育政策,有专家推测,虽然春秋战国长达几百年的战乱,死伤无数,但战国初期全国人口一千万,到了秦国统一六国时,反而长至两千万。

  汉朝的“剩女税”是从经济角度调节婚姻,具有合理性

  汉朝,是建立在长达五百年的春秋战国及短暂的秦统一基础上的,四年的刘项争霸,使汉朝的国力到了最低谷,乃至刘邦找四匹毛色一样的马作为坐驾都办不到。有的丞相只能乘牛车上班。由于大量的人口死于战火,田地荒芜很多。孔子曰:地有余而民不足,君子耻之。在这样的国情下,采取措施增加人口,就显得迫在眉睫。

  汉高祖刘邦规定:“民产子,复勿事二岁”。什么意思呢?老百姓如果生儿子了,可以免去两年的赋税和兵役。要知道古时候赋税和兵役是很厉害的,因为生儿子免两年,就解决了生活的大问题。东汉的汉章帝,比刘邦更进一层,规定“人有产子者,复勿算三岁”,免税的年限又长了一年。

  刘邦的儿子汉惠帝刘盈比父皇更进一步,除了鼓励生育外,又增加了经济处罚措施,直接推出了“剩女税”:“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算”是汉朝时计征人头税的一种计量单位,汉朝开国时,刘邦发明了一种“人头税”,15岁以上、56岁以下的国民,都有责任缴纳“人头税”,每人税款金额是120钱,称为“一算”。这种税够缺德的,大概这馊主意是萧何出的。五算就是600钱,加上应该交的120钱,就是720钱。刘盈规定,如果女人适龄不结婚,就要缴720钱的罚款。这罚款多大分量呢?以粮食来计算,根据有关史料当时的粮价大约是100钱一石,一石等于120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那么720钱,就等于可以购买864斤粮食。在那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岁月,剩女的罚款为864斤粮食,可谓重罚了。不过,这么“英明”的国策,并非出自懦弱的刘盈之手,那个时候专权的,是刘邦的皇后吕稚。吕后虽然为人狠毒,但在治理江山方面,还是很有两下子的。

  一方面鼓励多生,一方面鼓励早婚,一方面不婚重罚,靠政府对人口的婚育政策调节,汉朝从初期的1800万人口,激增到西汉末年的6000多万。可以说收到了很大成效。

  汉朝以后,鼓励与处罚常常被并用,促使中国人口增加

  中国的历史,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战火常常使人口大量减少,而战火之后的休养生息,常常又在皇帝的人口政策刺激下恢复元气。汉族的人口最低谷时,是三国时期,三个国家的人口不到一千万。而五胡乱华时期,由于游牧民族的大屠杀,汉族人口几到灭族的边缘。为了恢复国力,汉朝之后的各个统一王朝,各出妙招,使国家人口得以恢复,中华文明得以延续。

  比如另一个大统的王朝唐朝,其兴盛与汉朝相同。唐朝为了解决穷人娶不起媳妇的问题,号召当地豪族出资友情资助。令人惊讶的是,豪族们还响应国家的号召,并没有为富不仁只顾自己。可见唐朝人的文明素质还是比较高的。宋朝呢,采用成立官方幼儿救助机构的办法解决养不起的问题,贫困家庭遇有孕妇妊娠、新生儿出生,国家管;灾荒、饥歉年间遗弃的幼儿,国家管。南宋时期,孕妇怀孕期间,蠲免其丈夫的杂色差役,这样丈夫可以在家伺候月子,比较人性化。

  每一个朝代,都有每一个朝代的人口特点。我们不能拿现代的观点,去对比千年前的政策,这才是历史唯物主义。汉朝的“剩女税”,侵犯了人们的婚姻自由,但却是时代的需要。现代社会,结婚与否,是个人的自由,但在长达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可不是你想不婚就不婚的。做个快乐的“单身狗”,你得接受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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