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清代刑部不为人知的秘密 处决犯人的时候要先改名
清朝刑部到底是什么地方,这是很多读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我们在清朝的影视剧作品中,经常会听到“三法司”这个词,而且一旦发生了大案要案,还会出现“三司会审”这样的超大阵仗、豪华场面,
三法司在清代包括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这三个地方就是清朝的执法衙门,故此,被称为三法司。
其中都察院的权责最轻,它主要的职责是评议官员,类似今日的纪、委,并有权监督刑部裁决的案件;大理寺相当于现代的法、院,负责对刑部报上来的案件进行审核,其权力为中等。而刑部是一个负责抓、审和判的一线司、法机关,其职权范围最广,权力也最大。
“无召不得擅入,非相关人员不得擅入,违者严惩!”当初,刑部的门口,就竖立着这样一块警示牌,下面小编就给您揭秘一下浓雾弥漫的刑部,究竟都有哪些我们不了解的秘密:
1、刑部的构成
《清史稿》有这样的记载:外省刑案,统由刑部核复。故此,刑部的部权特重,远超都察院和大理寺。刑部的老大是满尚书一人,汉尚书一人,其工作的内容包括:复核各省徒罪以上案件、审理京师徒罪以上案件、会同复核各省秋审案件、会同复核京师朝审案件,下设十八司,比如直隶清吏司,奉天清吏司和江苏清吏司等等,每一个片区的案子,都有主管这个片区的刑部郎中负责审理,可谓责权分明,条理清晰。
2、刑重、刑轻的疑问
刑部作为清朝最终的法律机关,每年都有新到的部员入职,这些新到的部员,到职要干的第一件事就是熟读《大清律典》《刑案则例》和《洗冤录》等书,一位心怀公正的年轻部员,在观看大清律时,觉得“仆人与主妇通奸者斩立决,主人奸仆人妻则罚俸三个月”这一条律法明显的不公,当时的满尚书大人听到下面的意见,他冷笑一声道:“谁定法谁说了算!”
3、处决犯人先改名
刑部处决犯人,如果犯人的名字中有“吉、祥、宏、大、光”等,需要将其加偏旁部首,照例要加刀字旁,家水字边,比如赖文光,变成了赖文洗,林青最后变成了林清,洪大全被改名为洪犬全等等。通缉孙、文的时候,孙、文的名字被写成了孙汶,结果一个名叫孙淦的商人,被驻日公使馆的人当孙、文的弟弟给抓了起来……
4、刑部大牢的黑暗
刑部衙门坐西朝东,在这座衙门的西南角和西北角皆设有监狱,就是刑部大牢。沈荩本是天津英文版《新闻西报》的记者,因为在报纸上发表《中俄密约》内容,令慈禧太后大怒,沈荩被捕到了刑部大牢后,慈禧下旨,将沈荩立毙杖下。
刑部因为不对犯人行仗,故此,没有仗毙人的经验,他们做了一个巨大的板子,可是打了两百多下,也打不死沈荩,最后狱卒用绳子,将沈荩杀害!……
5、清代窃这几样东西是重罪
自从有人类开始,不劳而获的窃贼,便始终如同“苍蝇”一般的存在,但清代和现代的法律不同,在清代,窃贼这几样东西是不敢偷的,一旦下手,那就是重罪。
(1)、城门钥匙,谁要敢盗窃京城的城门钥匙,直接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2)、军营的兵器。谁要敢对这东西下手,直接流放或者绞刑。
(3)、窃取皇陵的祭祀用品,一律砍头,啥都不唠。
6、因为这事儿狱卒不敢为难犯罪的官员
刑部大牢的制度非常黑暗,狱卒的传统是勒索罪犯,特别是下狱的官员,更是他们敲诈和勒索的对象。
曾经有一位工部的官员,关押刑部大牢后,受尽狱卒的欺凌,后来他平冤出狱,调到刑部,成了主管监狱的官员,他就开始疯狂报复狱卒,甚至一天之中,打死了几个撞在枪口上的狱卒,从此以后,这些凶恶的狱卒,再也不敢为难当官的罪犯了。
7被判了两次死刑的刑部尚书
阿克敦曾经担任过两广总督兼广州将军,因为处理过几个“有权有势”的广东人,而遭到对手的举报,被朝廷定罪为“斩监候”。
雍正皇帝为了保阿克敦,就让他戴罪立功,去苏北水道疏浚工程。乾隆皇帝登基后,将阿克敦召回,并让他兼翰林院掌院学士,第二年,就开始任刑部尚书官职,兼翰林院掌院学士。
不知道是哪个白痴翰林,竟将满文 “皇妣” 译为“先太后”这可是大不敬之罪,阿克敦又被连累,关进刑部大牢,再次被定罪为“斩监候”。
6天后,乾隆又赦免了阿克敦的死罪,并让他开始代理刑部尚书,一直到他卸任!
刑部原本是清朝的执、法机、关,可是法、律在某些人面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等于摆家家,当儿戏,清朝不灭亡,那可就是怪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