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明后期文官权势滔天如何体现?
土木堡之变,20万明军全军覆没。20万明军作为一支直属于中央政府的机动军队,数量庞大,而且在成建制的被消灭对于皇帝来说必然是重大的损失,而且这也基本上可以说是作为明对蒙古政策的转折点,虽然不是明朝由盛转衰的根本原因,但也是重要原因之一,而且可以算是直接导致文官武官失衡的原因。
土木堡加速了文武失衡,土木堡之变之后,明朝军事方面将领青黄不接,老一批能征善战的士兵也消耗殆尽。直到后来戚继光组建戚家军,明朝才终于出现了一只有些战斗力的军队。在北京保卫战后,也先也回到蒙古,由于损失巨大,蒙古也陷入了内耗之中,为明朝的恢复争取了时间。
明朝的军功集团,朱瞻基先灭了一波,到朱祁镇手上被灭了个干净,而皇族宗室在朱棣时就已经废了,在此情形下,皇帝本人在权力斗争中基本等同于裸奔,于是皇帝开始扶植宦官,而文官集团由于没有军功集团或皇族势力压制,且由于科举制而产生源源不断的活力,开始做大,党争之势已不可挽回。
从朱佑樘开始,利益集团之间的斗争及倾轧成为明朝政治生态的主旋律,在不断的内耗及内忧外患下走向了灭亡。武将相对来说培养困难,土木堡之变葬送的都是打过仗的将领,文官系统太容易培养,士林领袖没了,再推举一个,可是武将系统呢,你推举出来的没有战功,会有人信服吗?武将是需要一刀一刀拼杀出来的。
武将勋贵集团更新慢(主要靠子宫,对比文官科举三年一更新),刚好土木堡又造成了人才断档。勋贵的核心应该是各位公爵,结果是,太祖封的公爵就留下来两个,魏国公,曹国公。朱棣封了七个,两个追封(不世袭),废了一个(丘福),然后把李景隆干掉了。也就是说北京守卫战的时候,武勋想翻盘核心应该是这五个公爵。
首先徐辉祖家是徐皇后保下来,约等于软禁待遇。黔国公沐家世守云南,来不了。朱勇因为中伏而死(被代宗认为土木堡指定背锅位),被于谦夺爵了。英国公的继承人是个九岁小孩。定国公被无端压了六年不袭爵,导致北京保卫战时头衔空缺。侯爵和伯爵里有好几个在土木堡之后有功的,但是扛不住勋贵大盘的萎缩。
勋贵是一个封闭系统,人才逆淘汰是必然的。而文官通过科举取士垄断仕途,可以保证人才辈出,靠勋贵制衡文官是不现实的。事实上,文官只是皇权的奴仆,只要皇帝合格,怎么玩文官都没问题。一旦皇帝能力不足或者懒政,那就会使得文官搞乱朝政。
官僚来源分恩科和民科,利益不一致,文官不能垄断仕途,明是因为皇帝能力普遍不足导致的,这个原因在于朱棣对宗室的刻意打压造成皇室教育出了问题。土木堡之变,是因为从皇帝到大臣都过度膨胀,轻敌又浪操作。原因就是洪武永乐,乃至于宣德对蒙古作战太顺利。而
土木堡之变后几个月,于谦就用二十万二线部队击败也先,证明了明朝的正常水平。爵位只是一个头衔和待遇,比这个更重要的是明朝开国的爵爷都是能征惯战的宿将。皇帝习武学打仗,风险高责任大,一般只有父子,爷孙支持才能贯彻。爵爷也一样适用这个道理。能征善战的爵爷团灭,那些袭爵的哪有实力掌握部队,掌握不住部队哪有实力对抗文臣。
说到明朝就不得不提明朝的内阁制,内阁制的人从哪里来呢,每次考试成绩优异的人会送到翰林院里面去学习,那些优异人中最拔尖的人才有资格进入内阁,从这里就可以看出都是文官出身。
内阁制的建立,内阁只是皇帝的一个秘书机构,为皇帝出谋划策而已,但是到了万历皇帝时期,内阁首辅张居正相当于一个宰相,权力之大,张居正在当首辅期间在官员任职方面当然都是选自己的人(都是文官肯定照顾)
,从洪武皇帝到万历皇帝内阁的权利总的趋势是不断变大,那么也就意味着文官的占地更多要职,自然文官的地位就提高了,差距自然就大了。
文官带兵是因为巡抚,总督本身就是有负责有军事任务,再加上明朝文官带兵的确挺强的,从兵部尚书到都御史很多人都能打,不像宋朝文臣军事能力特别菜。土木堡之变后明朝皇帝丢掉兵权,重要的制衡力量勋贵集团被一网打尽,君权跟臣权发生改变。成化帝推出西厂,武宗推出刘瑾,嘉靖推出严嵩,万历索性不上朝,天启推出魏忠贤,这些都是为了制衡文官。
明代的权力架构体系(也就是制度)是从整体的文武分途到具体的文官内部的执行、监察、决策分隔,这和今天西方的三权分立有相似之处,但结果却有根本不同,明代的制度决定了任何个人和单个的部门都无法独立行政,只能服从于皇权。
张居正如果没有得到李太后(其实也就是幼年的万历)和冯保(其实背后也是皇帝,一旦皇帝不喜欢他了,想废就废)的支持,他就啥也不是,但反过来作为皇权代表的李太后,或者后来的万历,却可以选择是否与张居正合作。
制度上文官没有任何能制住皇帝的可能性,看崇祯就知道,干什么都可以,文官就是摆设,问题就是崇祯能力太差,但朱元璋这个制度要求皇帝是劳模,要天天九九七,甚至零零七,后面的皇帝可没有怎么肯努力了,所以自己放弃一部分权利给文官,让他们处理(内阁)但这种权利依然受控,司礼监就是监控这种权利的,实际上明体制下,内阁和司礼监合并起来才是明以前宰相的样子(张居正就是得到司礼监太监的支持才能不受控的掌握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