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明朝的女官制度是怎么发展的?
今天为什么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篇关于明朝的文章,欢迎阅读哦~
“女官”根据《明史》记载又称为宫官、宫职、内职,官名。女官制度起源于周朝,随着各朝各代的发展,一直到了明朝形成了整套的制度。《宫闱·女官》记载,“女官,宫中六尚之职,国初凡三定,最后则洪武二十八年重定者为准……盖斟酌周、汉、唐之制,而损益焉”。今天就为大家科普一下明朝的女官制度,从设立、变更、完备、衰落的四个阶段。
朱元璋在洪武初年建立女官制度,建立女官制度的目的,就是服务后宫、传习礼教。
根据《春明梦余录》记载,“朕起布衣,陟尊位,而于内治之道不敢忽焉,是以内设六尚,以职六宫,斯列圣相维之道也。”从这段史料来看,朱元璋设立女官的目的,就是服务后宫、传习礼教。
然而女官制度的正式建立,是在洪武五年(1372年)六月,朱元璋就下令让礼部商议女官制度,礼部商议完以后,给朱元璋写了一道奏折,“周制,后宫设内官以赞内治。汉设内官一十四等,凡数百人。唐设六局二十四司,官凡一百九十人,女史五十余人,皆选良家女充之。”而朱元璋认为“古者所设过多,宜防女宠,垂法将来”。朱元璋就下令礼部重新裁定,最后选定为“六局一司”。
“六局一司”当中的六局分为尚宫局、尚仪局、尚服局、尚食局、尚寝局、尚功局,其中尚宫局领司纪、司言、司簿、司闱四司,尚仪局领司籍、司乐、司宾、司赞四司,尚服局领司宝、司衣、司仗、司饰四司,尚食局领司馔、司酝、司药、司供四司,尚寝局领司设、司舆、司苑、司灯四司,尚功局领司制、司珍、司彩、司计四司,六局共领二十四司。“一司”为宫正司。
洪武中期,朱元璋两次对女官制度变更
为了让女官更好地为宫廷服务,朱元璋先后两次,对女官制度进行两次大规模的修改,也使女官制度不断的完善。洪武十七年,礼部重新制定了女官人数和品秩,原来的二十四司增加到二十四掌,她们分别为掌纪、掌言、掌簿、掌闱、掌籍、掌乐、掌宾、掌赞、掌宝、掌衣、掌饰、掌仗、掌膳、掌酝、掌药、掌饎、掌设、掌舆、掌苑、掌灯、掌制、掌珍、掌彩、掌计。
洪武十四年,礼部又大规模地选取人员,《宫闱·选江南女子》记载,这次挑选范围由苏州、杭州扩大苏、松、嘉、湖、浙江、江西等省,年龄由20岁以上变30岁以上。这是省里选拔,然而到了地方上年龄从13岁以上到19岁以下。
到了洪武二十七年,礼部再一次的完善制度,在二十四司的基础上增设二十四典、彤史,宫正司增设典正。“增设二十四典,正七品。改二十四掌为正八品。尚仪局增设彤史,正六品。宫正司增设典正,正七品。自六尚以下,员数俱如前所列。”
到洪武末年,整个女官制度完备,并且形成了一套机构
整个洪武年间的不断发展,到了洪武二十八年,明朝整个女官制度完备,并且形成了一套机构,随着制度的齐全,女官几乎包揽了后宫的所有事务,比如导引中宫、出纳文籍、宫闱管钥、礼乐起居、朝见宴会、衣服首饰、羽仪仗卫、司膳传膳、医方药物、帷帐洒扫、园苑种十八植、灯烛膏火、女工课程等等事项。
永乐以后,女官地位下降,女官制度出现衰落的趋势。
建文时期和永乐时期,女官的制度延续了前制并没有改动,但是到了建文四年(1406年)六月,永乐帝即位,招选女官的条件和洪武三十五年八月的条件差不多,略有改动。到了永乐中后期,宦官的地位逐渐的提升,女官受宦官的排挤,《续文献通考》记载,“职尽移于宦官,其宫官所存者,惟尚宝四司而已”,女官所有的职务,被宦官取代,女官的制度不在辉煌。
总结:明朝的女官制度,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整个明朝宫廷事务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女官虽然到了永乐时期开始衰落,女官的衰落也为宦官专权埋下伏笔。女官的衰落使得“宦官大有用武之地”,宦官也得到了皇帝的宠信,为窃取权力,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