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康熙的女儿固伦恪靖公主为什么被称为“海蚌公主”?
大家好,我是为什么小编,说起固伦恪靖公主的话,各位一定都有所耳闻吧。
固伦恪靖公主,康熙帝第六女,
序齿为四公主,生母贵人郭络罗氏(宜妃郭络罗氏之妹),康熙十八年(1679年)五月出生于紫禁城。在深宫中度过人生的前十八年后,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四公主被封为和硕公主。同年,康熙帝下诏将公主下嫁给博尔济吉特氏喀尔喀郡王敦多布多尔济(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汗部第三代土谢图汗)。四公主与其他公主不同的是,她并没有哭闹不从,她知道自己反抗也是毫无用
处,恭俭柔顺的她决定在夫家有一番作为。公主下嫁之前清军在康熙二十九年的乌兰布通之战中大败准噶尔大汗噶尔丹,但此战之后噶尔丹实力尚存,直到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康熙帝再次亲征并在昭莫多之战中再次大败噶尔丹,噶尔丹于次年三月在科布多暴病而死。固伦恪靖公主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下嫁到喀尔喀蒙古。
公主下嫁到喀尔喀蒙古之后,喀尔喀三部全体内附,构成了清朝大一统的版图,康熙皇帝不放心漠北,于是赐公主住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市旧城)。公主的府第就是归化城中的独立王国,不但不受归化将军、督统衙门的管辖,而且将军、督统还得给她跪安问好,并且她还有参政的权力,有代表皇帝在蒙古监国的义务。公主也摆脱了家务的范围,真正的加入了政治的决策之中,她从此也被称为“海蚌公主”(“海蚌”是满语,汉译为“参谋”、“议事”)。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时受封为和硕恪靖公主,此时公主二十八岁。康熙四十八年,经公主允准制定了《喀尔喀三旗大法规》并上报康熙帝获得批准,这部法规成为了喀尔喀蒙古诸部的行为准则,整个外蒙古也从此置于清政府的直接统辖之下。
雍正二年(1724年),晋封为固伦恪靖公主,雍正十三年(1735)固伦恪靖公主去世,时年五十七岁。固伦恪靖公主是喀尔喀蒙古(外蒙古)内附之后第一位下嫁的公主。她嫁到外蒙古后不仅以自己的身体和终身幸福作为连接满蒙两族的纽带,并且使整个外蒙古置于清政府的直接统辖之下,同时也开启了清朝与外蒙之间联姻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