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时候是如何减少冤假错案的产生的 古时候都有什么制度呢
古时候是怎么破案的,这是很多读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现如今的社会科技发达,各种破案技术随着科技的发展,逐渐产生并走向成熟成为破案的主要依据,比如我们经常在网上的电视剧或者看一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会有法医去收集案发现场的各种证物,看看上面是不是有一些犯罪嫌疑人的指纹,如果存在的话,就可以当做证据去判断是否是作案人。
因为我们知道每个人的指纹是不同的,DNA是不同的,所以当我们找的这些东西的时候,就可以判定事情的真伪,当然百分之百可以确定有些夸张,但是正确率确实是极高,抛开这种手段技术,还有其他各种操作可以又来查案,现在甚至可以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来判断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范围,使得一些案子的准确率时非常的高的,使得一些冤假错案的出现率大大降低。那么问题来了,随着科技的发展我们的社会可以达到这样的破案程度,那么在遥远的古时候是怎么破案的呢。
我们在一些电影里可以看到一些古时候的现象如《卷席筒》、《窦娥冤》,还有我们常看的周星驰的电影,比如《审死官》的一些审案过程,古时候怎么审案呢,我记得有些审案的官员总是说在不从实招来就大刑伺候,在古时候审案的时候,用刑是允许的,这是为了应对一些人他们对于他们做的事情进行死扛到底,因为在当时也没有好的办法判断一定就是这个人作的案,所以会同意适用刑罚是符合当时的社会情况的。
还有如果是这个人去状告另外一个人的话,击鼓喊冤的这个人就将被打40大板,然后退到两旁以示肃静,在古时候县官被称为父母官,不是因为每个县官都是因为公正严明而被称为百姓父母,而是县官作为一县之长,对于治下的百姓的各种问题都要透过他来处理,这就形成了父母官的由来,因为就像孩子的所有事情都可能需要父母的帮助一样,这就形成了这种叫法。而在用行这个方面,就会造成会出现冤假错案的情况,那么在古时候审案的时候是如何减少冤假错案的产生的呢?
第一种制度,说起来或许大家都比较陌生:那就是“乞鞫”制度,这个制度是什么意思呢,那就是如果对于官员对自己的案件审理感觉不满意,认为有不对的地方,那么他们可以通过这种制度去再次提出诉讼,而这种制度来源于周朝,在秦朝的时候被完善,而在汉朝的时候规定必须在三个月内对这个诉状不满意的可以提起再次诉讼,超过这个时限的将不会被受理。
第二种情况大家应该知道的比较多,那就是在古时候的时候对于案件的审核还是比较严格的,为了避免冤假错案,规定初级审判机关只能对于案子进行初判,而不能执行最后的结果,需要将这个情况汇报给上级,经过上级机关的进一步断定来判断是否做进一步的修改,通过这个手段又进一步的降低了冤假错案的产生。通过上述两个方法,可以将冤案尽可能的减少,看到这里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智慧。
通过以上所说,古时候的深谙方式,因为技术的限制他们不能较为准确的断定是否发生错误,不像在现在社会,因为各种理论的产生,案件审核的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我们通过这种技术可以维护广大人民的权益不受错误的判定的侵害,而且因为现在是民主法治时代,所以不会出现在审理案件的时候用刑的事情的出现,还可以通过合理途径去对自己的案件进行上诉,比以前好了太多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