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时候刽子手的工资很高吗?

  刽子手,乃是古时候一种从事直接处决犯人的职业,它的产生与古时候特殊刑罚——斩首密切相关。在很多宫廷剧中,皇帝生气时往往会让左右侍卫把臣属拖出去斩了,这里的“斩”即所谓的砍头,而负责执行砍头任务的行刑者就是刽子手。这与日本武士切腹时需要“介错人”一样,只不过介错人负责补刀,是帮武士完成心愿的亲友,而刽子手则是直接送犯人上路的。

  不过想要成为刽子手,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先不说刽子手代代家传,有关处斩犯人的技巧都严格保密,光是有那份拎起大斧砍人的勇气就极为难得。要想做杀人不过头点地的刽子手,首先就要学会心狠手辣,只有胆子够肥的人才能够从事这一特殊职业。另外,做这行的人最好还要是个无神论者,既不信鬼神,也不会整天东想西想,要不然重则吓死,轻则精神失常。

  那么为何刽子手这个职业还能以父子相传的形式传承下去,父亲难道不知道这是在把儿子往火坑里推吗?事实上,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刽子手的薪酬比较优厚。刽子手一职发源于秦汉时期,那时候刽子手只是兼职,任何一个胆子大的基层公务人员都可以申请,因此工资也并不算高,都是按照最低一级发放。加上秦律严苛,刽子手也不敢收什么黑钱,当然也没什么人敢送钱行贿。

  不过到了汉朝,形势就有所不同了。汉高祖刘邦出身底层,深切了解民情,知道普通老百姓最厌恶严刑峻法,称帝后积极改革弊政。刽子手得益于此,除了每月领取的固定工资外,还可以拿到一些黑钱,死刑犯家属之所以会心甘情愿地行贿,原因也很好理解,那就是请求刽子手下刀能快准狠一点,以免犯人太过痛苦。其实这钱也是白给的,毕竟刽子手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除了特殊情况都是会给犯人一个痛快的,况且行刑时还有监斩官在一旁,基本不会出现再补一刀的情况。

  对于家属送上门来的钱,刽子手理所当然地收下了。不过隋朝时期,朝廷下令废除了刽子手这个职业,直到唐初才得以恢复,这些人又才重操旧业,继续过着砍头收钱的轻松生活。有趣的是,唐人行贿刽子手的动机却与汉朝时截然相反,他们是想请求其下手不要太狠,最好头与身体不要彻底砍断,哪怕留一层皮连着也好,以便家属收敛遗体时能请人将其伤口缝合,从而完完整整地下葬,避免死无全尸。

  到了清朝,刽子手的工资高得令人咋舌,或许这与满清统治者的信仰有关。清代帝后笃信藏传佛教,认为刽子手这个职业会损害阴德,所以下诏将其俸例大幅提高。清末宣统年间,刽子手每次斩首一名犯人,就能得到一块大洋,这在当时可是一笔巨款。清末普通的三口之家,一年花销也才一块半大洋,而刽子手挥一下大刀就能顶人家辛勤大半年。况且当时乱党颇多,时常有人被判处斩刑,因此又有人评价刽子手是“三年不砍头,砍头吃三年”。此外,逢年过节官府还会送一些福利物品,可见刽子手的待遇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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