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时候的官印长怎么样?
铜印历史悠久,大致源于东周,盛于西汉,古亦称“金印”。铜制的印章,官私皆用,官用代表一定的官阶。汉代禄六百石以上佩之,南朝诸州刺史多用铜印,唐诸司﹑宋六部以下用铜印,清府﹑州﹑县皆用铜印。
青州市博物馆(原益都县博物馆)自1959年10月建馆以来陆续征集到一批古印,主要有官印、肖形印等。现择若干官印印章略作考释。
战国“左桁禀木”印
“左桁禀木”玺印发现甚少,最早见于罗福颐的《古玺汇编》,释文为“左桁禀木”。石志廉在《战国古玺考释十种》又对此印的释文及用途进行了考证,他认为玺文应为“左禀桁木”,其用途既不是称杆所用,也不是用来钤打粮食口袋上的封泥,应为在公用衡木中间部位打印用的火烙印。然而,从青州出土的“左桁禀木”印实物来看,此印有两个显著特征:其一,该印未发现烟薰的痕迹;其二,该印印面内凹。据此,我们认为未发现烟薰痕迹,这就排除了火烙印的可能性。印面内凹,说明该印只能在软体物上使用。如果玺印在硬物上戳记,日久天长,玺栏就会损坏。而此印印面较平,玺栏亦未损坏。故此印应为在粮食口封泥上钤印或在其它软物上戳记的玺印。
左:古时候地理上以东为左。《晋书·温峤传》:“元帝初镇江左。”桁即横。《闻一多全集·古典新义·周易义证类纂》:“行读为桁,贯鼎耳横木也……凡横木皆可谓之桁。”禀:米仓也。《商君书·农战》:“仓廪虽满,不愉于农。”木:应为玺或意义相通。那么,“左桁廪木”印不论如何识读,都是官府仓库中所用的一枚古玺。
庶长,乃官爵名,春秋时秦国设置,掌握军政大权,相当于卿。《左传·襄公十一年》:“秦庶长鲍、庶长武帅师伐晋以救郑。”商鞅因变法有功,秦孝公“乃拜商鞅为左庶长”(《史记·秦本纪》)。
据《后汉书·百官志》“关内侯”条刘昭注,引汉刘邵《爵制》曰:“……自左庶长以上至大庶长,皆卿大夫,皆军将也。所将皆庶人、更卒也,故以庶更为名。大庶长即大将军也,左右庶长即左右偏俾将军也。”
虽然汉袭秦制,也置庶长,但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全国统一文字,颁用李斯创制的小篆,其他六国文字皆废弃不用。青州发现的这枚“右庶长之玺”,印文书写为大篆文,不是小篆,故应是先秦时古玺。再,先秦印信,无论贵贱,皆称为玺。《汉书·高帝纪》应邵注说:“古者印玺,尊卑共之。”自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开始禁止臣民在印章中称玺,“玺”字成为皇帝大印的专用字。所以,凡古印中有玺字者都是先秦之物。
关内侯,爵位名,其延续时间较长,从秦汉创立至南北朝共计800余年。《汉书·百官公卿》讲,关内侯为二十等级的十九级,位在通侯(列侯)之下,一般封有食邑,有按规定户数征收租税之权,但不能立国。到了东汉后期,旧的爵位制度已不适应形势的需要,于是新的爵位制度应运而生。《三国志·武帝纪》:“建安二十年(215)冬十月,始置名号侯至五大夫,与旧列侯、关内侯凡六等,以赏军功。”具体为号侯十八级,关中侯十七级,关内侯十六级,五大夫十五级,旧列侯、关内侯合为六等。新建爵位“皆不食租”,只是一种虚设的名誉罢了。西晋时原为虚设的爵位皆食租。《晋书·武帝纪》载晋武帝司马炎秦始二年(266)下诏“五等之封,皆录旧勋,本为县侯者封次子为亭侯,乡侯为关内侯,亭侯为关中侯,皆食十户非常之一”。
南北朝时爵位制仍实行,但仅成为一种名誉称号和品级。《三国志·魏志·苏则传》:“文帝以其功,加则护羌校尉,赐爵关内侯。”《刘晔传》:“以晔为侍中,赐爵关内侯。”
此类印零星发现不少,见于著录的亦很多。《后汉书·百官志》:“司马主兵,如太尉。”“其领年皆有部曲,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三千石;军司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军侯一人,比六百石,曲下有纯(屯),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其又置校尉部,但军司马一人。又有军假司马、假侯皆为副贰,其别营领属为别部司马,其兵多少各随时宜。门有门侯。其余将军置以征伐,无员职亦有部曲。司马军侯以领兵。”出土的“军假司马”印与《后汉书》记载吻合。据此,军假司马为汉代统军打仗的军事武官。贺官保、陈长安根据孟津李家窑村发现的军假司马等(80枚)印和文献记载,推断出其设置和隶属关系:“常备武装设置为军司马、军假司马、假司马……军司马下设四个军假司马,军假司马下设八个假司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