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北魏至唐朝前期的赋役制度是怎样的?
今天为什么小编给大家带来北魏的故事,感兴趣的网友们可以跟着小编一起看一看。
均田制是古时候中国农业、经济、人口发展的又一重要土地制度。同时,也是古时候封建社会不断剥削民力和财力的主要赋役手段之一。从公元485年即北魏孝文帝太和九年,颁布颁布均田令开始标志“均田制”正式诞生。
北魏孝文帝是一位心怀“大一统”思想的开明之君,他在位期间通过施行一系列改革,让处于劣势地位的北魏一跃成为强国之列。他在位期间采纳汉臣李安世的建议,将北魏实行多年的“计口授田制度”,演变为更适合王朝发展的“均田制”。
所谓“均田制”指的就是一种,可以“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在钱穆《国史大纲》中说:“此田制用意并不在求田亩之绝对均给,只求富者稍有一限度,贫者亦有一最低之水准。”从北魏开始一直到唐朝前期,“均田制”一直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仅巩固了国家统治,同时也为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一、北魏均田制产生的背景以及现实意义
北魏孝文帝可以称得上是一位改革皇帝,他在位的时候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主要的目的就为了改变北魏积贫积弱的国家现状。因为北魏自“永嘉之乱”后,再到孝文帝统一北方并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不仅经历了多次战乱而且经济和民生,也都处于一群混沌的状态。
尤其是北魏国内人更是出现了口凋敝,大量土地荒芜没有人耕种,以及富豪兼并土地等一连串的问题。为了改变国家现状并且促进人口和经济发展,北魏孝文帝绝地采纳并实行“均田制”。北魏太和九年孝文帝颁布均田令,并以法令的形式宣布“按人口数来分配田地”。
如果用一种比较浅显易懂的话说,其实就是让“耕者有其田”。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土地大量荒芜的问题,同时还可以增加粮食产量,其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让国家有“赋”可收。这样不仅可以增加国家赋税来源,同时也为促进国家强大做出了很大贡献。
但是“均田制”的本质是“土地国有制”,虽然获得土地的农民在耕作一定年后,国家可以让其拥有形式意义上的“所有权”,但实际上土地依然为统治者所有,而且在实行“均田制”的时候也进行了区别对待。
原来拥有土地的地主阶级,他们的土地并不在“均田制”的范围之内。通过实行“均田制”将无主的土地,按照人口数量分配给小农耕种,这在客观意义上实现了所谓的“平均”化。
北魏孝文帝在实行“均田制”的时候,主要的做法就是把土地分配给农民,然后耕种土地的农民向国家交纳租税,然后承担适度的徭役和兵役。这其实也是北魏孝文帝前期,大力推行并坚决实行的一种“赋役”制度。
二、均田制的演变和废止
公元485年北魏孝文帝开始实行“均田制”,到北魏覆灭隋朝结束“五代十国”的混乱局面之后,“均田制”在隋唐时期依然富有鲜活的生命力。这主要因为无论隋朝还是唐朝,都是在不断战乱中建立起来的国家。所以依然需要“均田制”增加税收。
“均田制”在隋唐的主要作用,除了可以让荒芜没有主人的土地重新得到耕种,同时在这个基础上也设立了很多,关于“赋”、“役”方面的制度。在北魏孝文帝时期,“均田制”规定“奴婢和牛只亦得受田60亩,以四牛为限共240亩”。
而在隋唐时期对“奴婢受田”,已经做出了比较明确的限制。隋朝时期“丁牛受田”制度基本废止。而唐朝时规定“奴婢及牛固不得授田”,这除了与当时的社会制度有关系之外,还与封建思想逐渐模式化有关系。
但是作为统治阶级和贵族阶级来说,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他们不惜巧立名目抗拒“均田制”,还通过购置大量更牛和奴婢的方式,从国家攫取更多不义之财。这个阶段“均田制”的作用正在不断被削弱。尤其是在唐朝中期的时候,由于国家战乱“均田制”形同虚设。
“均田制”在隋唐的延续和发展,虽然对巩固政权、发展农业和经济,都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但由于当时人口逐渐增加,而可以被“均田”的土地却越来越少。尤其是唐朝中期的时候,贵族和地主阶级的土地兼并行为日益严重,“均田制”已经开始逐渐走向落幕。
“均田制”出现的主要社会背景是人少地多,为了能够让无主土地得到耕种,北魏孝文帝才采纳汉臣建议,开始积极推行“均田制”。从这个角度可以得知,土地国有制是“均田制”施行的重要基础。
而唐朝中期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
赖以生存的根本被釜底抽薪,至此实行了几百年的“均田制”彻底走下历史舞台。公元780年唐德宗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开始实行“两税法”,这个税法制度可以更好的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两税法”开始实行之后“均田制”被废止。
三、均田制与赋役制度
从北魏“计口授田制度”,演变而来的“均田制”,从根源上来讲其实完全符合统治者的统治意图。为了能够尽快改变民生凋敝、经济落后、国家羸弱的局面,这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制度,让北魏从一个“五国合众”欺负的弱国,变成了一个可以统一北方的强国。
同时,“均田制”之所以能够延续至隋唐时期,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这种土地和赋役制度的先进性。从隋唐时期实行的“府兵制”,不难看出其实都是在“均田制”的基础上,建立的一种“寓兵于农”的制度。
战时农民可以当兵打仗,和平时期官兵复原耕种,既为国家养兵减轻了负担,同时也可以避免土地大量荒芜。这对于稳定社会秩序、增加赋税收入都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
四、结 语
古时候中国“均田制”的实施和推行,是在“土地国有制”的基础之上,而提出的一种“均田”策略和思想。但这种制度的前提必须是“土地国有”,否则就会出现唐朝中期,因为土地兼并过于严重而导致无地可“均”的局面。
其实,从历史发展角度来看待“均田制”,这种土地与赋役制度相结合的形式,不仅可以让“耕者有其田”,同时也可以让国家有税可收,在当时的大背景下“均田制”,绝对是一举多得的制度和政策。在有利于王朝发展的前提下,也对古时候中国历史发展起到了推进作用。
通过“均田制”不仅解决了土地荒芜无人耕种的局面,同时也让那写没有土地的流民,在重新获得土地的同时得到了一定尊重。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均田制”有效减少了田产纠纷,这不仅有利于耕种活动顺利开展,同时,也为国家的政治、经济发展,打下了无比坚实的物质基础。
同时,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意义就是,“均田制”在保障税收和赋役的前提下,让小农阶层更加依赖于统治者。这不仅可以巩固统治,还为增强中央集权统治开启了良好的开端。尤其是对于那些曾经没有土地,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阶级来说,他们不仅对统治者感恩戴德,同时为了能够创造财富以及建设家园也会更加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