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世都说雍正是反贪最彻底的皇帝 实际上也不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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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皇帝在位十三年,以政治严苛著称,尤其是在追查亏空,惩办贪官污吏方面铁腕无情。然而,雍正帝再怎么英明神武,在面对几乎坍塌式的腐败的面前,也是徒呼奈何。后世都说他是反贪最彻底的皇帝,实际上也不尽然。这一点,从清查国库亏空上便能知晓。
康熙晚年岁入情况以及国库管理
国库,是指户部银库,乾隆《大清会典》记载:“凡库藏之隶于部者有三。一曰银库,直省田赋及关市盐茶诸税,岁输至京者,咸入焉。”
银库,是朝廷的重中之重,它的状况如何,关系着王朝的兴衰存亡。按制度,每年各省解运的地丁赋税,多达一二千万两。据康熙《大清会典》记载,康熙二十四年(1685),直隶、山东、山西、奉天、河南、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陕西、甘肃、四川、广东、广西、贵州,共起运赋银2193万两,这些全部解送户部银库。至于上百万两的各关税银,几十万包括当铺税在内的杂税银,大部分也解至户部银库。
文武百官,九品以上者,二万余官员的俸薪,帝后皇子的享用,八十万余名八旗、绿营士卒的食银,上千位王公子孙的岁禄,岁修河工的三百万余两的经费,几十万吏役的工食银,征战之费,等等,每年三千余万两的开支,主要也是靠户部银库的银子。
银库既然是重中之重,按说也应是防范最好、最安全之地,库银是不应遗失、盗窃、侵占之事。的确,清代的户部银库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户部尚书、侍郎时刻关注着银库的动向。
雍正即位后,还专门委任自己最亲信、最倚重的弟弟怡亲王允祥管理户部三库(银库、缎匹库、颜料库)。这个管理户部三库大臣的官衔,是极其崇高的,在该大臣所有官衔爵位之上排列第一。比如,允祥在奏述国库情形时,其奏折写道:“总督户部三库和硕怡亲王允祥谨奏为请旨事。”
银库有专门的主管人员,一个郎中,二个员外郎,一个司库,两位大使以及笔帖式和库使,下辖库丁若干,防范非常严密。银库有细密的管理规定:“凡直省赋税,输部者,岁有常数,核数无缺,乃移银库。如启椟验封,有作弊及数不实者,论罪。“
再则,解银交于银库,是用户部制定的秤来量银子的,成色不足,不收,数有多少,几两几钱,不以解送单位秤银的数量为依据,而以银库之秤秤量为准,所以可以保证存库之银的数量绝对正确,收1000两,就是1000两,将来发出去,也用部定之秤,由银库人员称量。
何况,户部银库是最高的收银单位,地方解交赋银,除正数不得减少外,减一两一钱都不行,而且还要给银库交余平银,一般是解10000两交120两,一年如果收2000万两,就可收20余万两。而户部银库奉旨发放官俸兵饷及各种费用时,能如数实发,就是万幸了,根本不需另外再加发银子。
如此估算一下,户部银库一年征收余平银几十万两,日结月累也是个巨大的数字。就从康熙二十年平定三藩之乱开始算起,41年里,户部银库收进的余平银,就高达1000万余两。
这样一来,既防范严密,应无遗失、被盗、侵占的可能,又可收进数量可观的余平银,那么户部银库的存库数量,应该不会减少,而会增加吧。怪不得康熙有一次谕称,户部银库盘量之后,多出二十几万两银子。
那么,雍正即位后户部为何就有亏空且数目巨大?
户部银库额存银,实际情形却与我们的分析大相径庭,银库的存银,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户部档册所载存银的数量减少了很多。总督户部三库的允祥,于雍正二年(1724)四月特上专折,奏述盘点银库情形说:
“窃思国家钱粮,关系重大,满汉官员俸禄、兵丁钱粮,一应支取各项银两,俱系库内给发,且一年所进钱粮有数,而所出无穷……查得六十一年奏销册内,实得银二千七百十一万九千二百八十六两七钱五分,内亏空银二百五十九万二千九百五十两六钱三分一厘。自何年亏空,亦难得知。然此俱系国家正项钱粮,关系甚重。自康熙三十一年来,原任户部堂官库员,公议数次,将伊等在任年分,分别多寡,着落赔补,原任侍郎张世爵等共十员应赔银十二万五千两,再限内认赔银子十二万五千两,仍亏空银二百二十七万七千八百七两。”
怡亲王在这道奏折中,还提出了亏空四十五年的库银,由户部相关人员在十五年内赔补。怡亲王所奏,表明了四个问题:
第一,亏空银两数目巨大。康熙六十一年奏销册载明的库银时2711万余两,可经过允祥的逐一盘点后,发现实际存银只有2452万两,亏空银259万余两。这个数字说明一是亏空的数字相当的高,接近10%,二是亏空之数本可以发挥重大作用。例如,用于免田赋,宣扬天子的皇恩浩荡,可以免掉直隶省民田一年的赋税银240万两。
第二,银库的管理混乱。银库中的存银,放置是有规定的,不是随便乱放,若干银锭装一箱,一箱一箱地装好,每箱上标明银数,同样多的银子之箱放在一起。亏缺之银,既然高达非常之一,那么,不要说一箱一箱地开箱盘点,只要用眼睛看一看,就能看出异常。由此可见,管库之尚书、侍郎之昏庸,简直是无以复加。
第三,亏空之因不明,难以根除亏缺。银子没有长翅膀,不会飞出银库,必然是有人搬出银库。谁在搬,是库丁偷盗,是管库郎中、员外郎等官员监守自盗,是户部堂官侵蚀,还是权势赫赫之王爷、大学士借口借贷久用不还,等等。
简而言之,库银是怎么丢的,何时少的,谁干的,主谋、从犯,失察之官,总该有个答案吧。然而精明过人、认真勤奋的允祥,查了很久,最后奏称“自何年亏空,亦难得知”。这完全就是一本糊涂账,原因既未查明,防范之策也就无从谈起。
第四,无罪结案,贪官法外。银库亏空二百多万两,涉案人员之广,堪称是第一大案。若是按律严惩,几十年来相继担任户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等上百位堂官司官,将会有很多人被革职问斩,家产籍没,妻儿为奴,这将会给新君继位带来不小的隐患。因此,允祥奏请无罪结案,既不处罚任何官吏,又要他们分赔欠款。
向来眼里揉不得沙子的雍正,对待此案又是什么态度呢?
雍正帝看到允祥的奏折后,于雍正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谕告内阁、九卿、翰詹科道等官:
“历年户部库帑亏空数百万两,朕在藩邸,知之甚悉,此乃国家经费所关,甚为重大,故朕特令怡亲王管理清查……后经怡亲王查出实在亏空二百五十余万两,深以追补为难,请以户部所有杂费,逐年代完,约计十年,可以清楚,此怡亲王欲善为归结之意。朕思历年经手,俱又堂司官员,当时任意侵渔,此时置之不问,令其脱然事外,国法安在,令伊查明经手官员,量力派令完补。其一百五十万两,作速追完,其余一百万余两,照怡亲王所请,在户部逐年弥补。”
从雍正的这道谕旨中可以看出,雍正帝已经有了很大的让步,他不同意允祥将全部亏空逐渐弥补,而是要求将其中的一百五十万两按数赔补。他要求历任户部尚书、侍郎及银库的郎中、员外郎、大使等官赔补的同时,却又免除了他们的侵蚀之罪,不革职、不降级、不调用,这对他们说,已经是手下留情,皇恩浩荡了。
然而,这些官员爱财如命,宁肯遭受皇上斥责和问罪的危险,就是耍赖不交。最后雍正帝于八年二月二十日下谕,对一切应追未完的官员,“一体施恩,悉行免追。将所有余平饭钱,代为完结”。此谕一下,皆大欢喜,一群贪官就这样逃过了法网。
事实上,比户部银库更严峻的,还有各省的藩库的亏空,这个数字更巨大,就以直隶八府而言,据时任直隶巡抚李维均的奏报,就高达41万余两,其他省份也是无一不亏空,数目高达上千万两。
雍正帝被后人称为“抄家皇帝”,其实他所惩办的官员只不过是其中的极少数,追回亏空也不足五分之一。不是雍正帝没有决心,也不是不够铁腕,只是自康熙年间以来,日结月累,涉及的官员众多,根本无从查起。
户部银库以及各省藩库的亏空根源在于体制的不健全,确切地说是各省起运的钱粮太多,存留太少,而本质上还是官吏腐败,中饱私囊所致。雍正帝深知这一弊病,所以推行新政,实行耗羡归公和养廉银制度,尽管这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亏空,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