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是如何死的?他的思想对后世有什么影响?

  韩非,也称韩非子(约公元前280一前233)战国末期韩国人[今河南新郑],韩王室诸公子之一,《史记》记载,韩非精于“刑名法术之学”,与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韩非因为口吃而不擅言语,但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收集在《韩非子》一书中。韩非是战国末期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养非所用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韩非认为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便退而着书,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著作,洋洋十万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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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非的书流传到秦国,为秦王嬴政所赏识,秦王以派兵攻打韩国相威胁,迫使韩王让韩非到秦国为其效力。韩非在秦国倍受重用,引起了秦朝李斯的妒忌,李斯在秦王面前诬陷韩非,终因他是韩国宗室,未得信任,将其投入监狱,最后逼其自杀。

  韩非虽死,但他的思想却在秦始皇李斯手上得到了实施。韩非著作吸收了儒、墨、道诸家的一些观点,以法治思想为中心。他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经验,形成了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被称为法家之集大成者。

  韩非着重总结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融为一本。他推崇商鞅和申不害,同时指出,申商学说的最大缺点是没有把法与术结合起来,其次,申、商学说的第二大缺点在于“未尽”,“申子未尽于术,商君未尽于法”。(《韩非子定法》)韩非按照自己的观点,论述了术法的内容以及二者的关系,他认为,国家图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权术,同时臣下必须遵法。同申不害相比,韩非的“术”主要在“术以知奸”方面有了发展。他认为,国君对臣下,不能太信任,还要“审合刑名”。在法的方面,韩非特别强调了“以刑止刑”思想,强调“严刑”“重罚”。

  尤可称道的是,韩非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中国法制思想的重大贡献,对于清除贵族特权维护法律尊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韩非认为,光有法和术还不行,必须有“势”做保证。“势”,即权势,政权。他赞赏慎到所说的“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难者》),提出了“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难势》)的论点。

  韩非的全部理论导源于荀子“性恶论”思想和建立封建的中央集权专制主义国家的政治目的。他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利害关系,人的心理无不“畏诛而利庆赏”(《二柄》),人君的职责就在于利用“刑”“德”二手,便民众畏威而归利。

  韩非的法治思想适应了中国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需要,在中国封建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过程中起了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

  改革图治,变法图强,是韩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内容。他继承了商鞅“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思想传统,提出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观点,主张“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五蠹》)

  韩非用进化的历史观点分析了人类历史。他把人类历史分为上古中古近古,当今几个阶段,进而说明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那种想用老一套办法去治理当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

  韩非的进化历史观在当时是进步的。他看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并用这种发展的观点去分析人类社会的过去现在和将来。

  韩非把社会现象同经济条件联系起来,这在当时是极其难得的。韩非对经济与社会治乱的关系有了初步认识,注意到人口增长与财富多寡的关系,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人民众而货财寡”会带来社会问题的思想家。

  韩非反对天命思想,主张天道自然。他认为“道”是万物发生发展的根源,“道”先天地而存在。有了“道”才有了万物,“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维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宇内之物,恃之以成。”(《解老》)韩非同时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理”这个哲学概念,并论述了它与“道”的关系。他认为,“道者万物之所成也,理者成物之文也。”(《解老》)“理”在韩非看来,就是事物的特殊规律,人们办事应该尊重客观规律。

  韩非的认识论继承了先秦哲学中的唯物主义的思想传统。他提出的反对“前识”和“因参验而审言辞”的观点,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

  韩非反对“前识”的观点。所谓“前识”,就是先验论。韩非主张“虚以静后”,通过观察事物得到认识而非妄加揣测。

  韩非提出了“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奸劫弑君》)的著名论题。“参”就是比较研究,“验”就是用行动来检验。韩非认为,不经过“参验”而硬说是如何如何,是无知的表现;不能确定的东西而照着去做,是自欺欺人。因此他主张“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显学》)。

  韩非思想中有不少辩证法的因素。看到事物不断地变化着,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为常。”(《解老》)他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的概念。他所讲的矛与盾的故事,对人们分析问题表达思想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启发作用。

  韩非的政治思想为中国封建统一事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的哲学思想包含了相互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开拓了人们的思路。韩非不愧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大思想家。《韩非子》是韩非主要著作的辑录,共有文章五十五篇,十余万字。里面的文章,风格严峻峭刻,干脆犀利,里面保存了丰富的寓言故事,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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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到韩非之前,对于法家,是补一笔。法家和其他一切家派有一根本异点。别家讲政治总是站在人民的一边,替全天下打算。法家则专替君主打算,即使顾及人民也是为着君主的利益。这是无足怪的。法家的职业本来是专替君主做参谋。一个君主的利益没有大得过提高威权和富强本国;而且这些越快实现越好,至少要使他及身看见成功。这个问题,韩非把握得最紧,解答得最圆满。

  韩非以前的法家有三派,其一重“术”,以在战国中期相韩昭侯的“郑之贱臣”申不害为宗。所谓“术”,即人主操纵臣下的阴谋,那些声色不露而辨别忠奸,赏罚莫测而切中事实的妙算。其二重“法”,以和申不害同时的商鞅为宗。他的特殊政略是以严刑厚赏来推行法令,使凡奉法遵令的人无或缺赏,凡犯法违令的人无所逃罚。其三重“势”,以和孟子同时的赵人慎到为宗。所谓势即是威权。这一派要把政府的威权尽量扩大而且集中在人主手里,使他成为恐怖的对象,好镇压臣下。这三派的注意点,韩非兼容并顾,故此说他集法家的大成。

  韩非对于当世的君主有大旨如下的劝告:他们国弱的不是想强,国强的不是想更强,甚至用武力统一天下吗?这是无可非议的。不过大部分你们所采的手段,尤其是你们所认为最贤明的手段,尤其是儒家所讲献的手段,若不是和你们的目的相反,便是离你们的目的很远。儒家(墨家也一样)不是教你们用贤人治国吗?你们试伸手一数,国内真正的贤人有几?可数得满十只手指?但国内重要的官吏至少有一百。你们再等一辈子也找不到这么多贤人的。不要把心放在贤人上!不要怕人不忠,怕人作弊,要设法使人不能不忠,不敢作弊!我老师荀卿说得好,人天生是坏,天生贪利怕祸的。只要出可靠的重赏,甚么事也有人替你们做到。只要布置着无可逃避的重刑,甚么弊也可以禁绝。但注意刑法不独要重,而且要使人无可逃避。无论怎样精细的网,若有了漏洞,就捉不到鱼!其次儒家不是教你要爱民而且博得人民的爱戴吗?这于你们有什么好处?你们爱民,极其量不过如父母爱子,但顽劣的儿子,父母动不了他毫毛的,一个小小的县吏带着练索去失,就可以歙了妥妥帖帖。要使人民服从,与其用爱,不如用威。而且人民的爱戴是靠不住的。能爱人者亦能恶人。你们若把自己的命运放在人民的爱戴上,一旦他们不爱戴了,又怎办?其次,那班满口禹、汤、尧舜、或神农、黄帝,以“是古非今”为高的“文学游说之士”,和那般成群结党以逞勇犯禁为义的剑击游侠之徒,不是世人所敬仰,而你们也敬仰着,甚至供养着的吗?这两色人到底于你们有什么用处呢?你们所需要的,第一是出死力打仗的兵士,第二供给兵士以粮食的农民,现在说士和游侠既不替你们打仗,又不替你们耕田,都享着荣誉或富贵,而兵士和农民却处在社会的最下层,战士的遗孤甚至在路边行乞!“所利非所用,所用非所利”,这是再颠倒没有的了。何况说士和游侠,对于你们,不独无用,而且有害!游侠以行为破坏你们的法令,说士以议论破坏你们的法令。他们都是要于法令之外,另立是非的标准。他们的标准行,你们的威严便扫地。再可恶不过的是说士们称引先生批评时政。臣之尊君至少应当比得上子之尊父。设想一个儿子成日价对自己的父亲赞其他人的父亲怎样晏眠早起,勤力生财,怎样缩食节衣,鞠养儿女,这对于自己的父亲,是怎样的侮谩。这种侮谩,明主是不受的。所以“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

  韩非著的书,传到秦国,秦王嬴政读了叹道:“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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