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斩首为什么要在午时三刻 午时三刻究竟是几点
古时候斩首为什么选在这个时辰,这是很多读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古装电影电视剧看多了,对里面的套路也就耳熟能详了。
比如,主角被奸人所冤,被判死刑,这时主审官就会宣布:
午时三刻,推出午门斩首!
为什么古时候斩首要在午时三刻?是不是说明,古时候法律规定在“午时三刻”行刑?其实并不是这样。午时三刻行刑,是明清官府的惯例,或者是民间百姓、说书人、写书人的普遍看法。
那么“午时三刻”究竟有什么奥妙?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午时三刻到底是什么时候。
在古时候,一天被划为12个时辰,也就是说一个时辰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两小时。
按地支排序为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 亥。
这12时辰又划为100刻。
“时”和“刻”的换算比较麻烦,就是每个时辰八又三分之一刻。
“午时”就是指一天的中午11点至13点之间,加上三刻,就是将近正午12点,如果要算精确一点,就是中午11时43分12秒。
这个时候太阳挂在天空中央,照下来地面上的阴影最短的时候。
别说是中国古时候,就是现代很多农村地区,还有人认为死人是“阴事”,若处理不当,死者的鬼魂就会留在阳间纠缠活人。
而正午时刻是一天当中“阳气”最盛的时候,阳气可以压制和祛散阴气。
为了不让死刑犯的鬼魂出来作祟,所以要在阳气最盛的时候行刑。
其实,斩刑也是分轻重的。
如果主审官宣布一个犯人将在午时三刻斩首,那说明他认为,这个人实在是十恶不赦,连做鬼的权利都没有。
因为民间传说午时三刻开斩,被斩人阴气即时消散,做鬼都没机会。
还有另一层用意,就是午时三刻的时候,人往往呈现昏昏欲睡的状态,这个时候砍头,犯人也许痛苦会减少很多。
如此看来,似乎体现了古时候严酷法治下,尚存一丝人道主义。
既然午时三刻不是法律规定的斩首时间,那什么时候才是?
大家可能听过“秋后问斩”的说法,《左传》中就有“赏以冬夏,刑以秋冬”的记载。
斩首是关乎人命的事情,当然要严肃处理,所以时间的规定,是要严格遵守的。
明朝有规定,如果有人在立春后或秋分前处决犯人,是要被打八十大棍的。唐朝也有规定,若不是在秋分和立春之间行刑,只有等到来年了。
除了规定季节,日期上也是很有讲究的。
唐宋时的法律规定,除了每年从立春到秋分,正月、五月、九月,大祭祀日、大斋戒日,二十四节气日,每个月的朔望和上下弦日、每月的禁杀日(即每逢十、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廿三、廿四、廿八、廿九、三十)都不得执行死刑。
排除了那么多,好不容易等到一个适合的日子,还要尽量选在午时三刻,你说这事有多磨人?
这就意味着,很多时候犯人都是集中起来一起行刑的,这样刽子手们的时间会很紧迫,任务也很重。
讲完斩首的时间,顺便提一下地点。
在徐克版李连杰主演的《黄飞鸿系列》电影里个情节,十三姨教黄飞鸿学英语,教到woman这个单词的时候,黄飞鸿听成了“午门”,他埋怨道:午门不是砍头的地方吗?这个词不吉利。
午门是哪里?
你从天安门进入故宫,最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午门。午门就是紫禁城的正门,非常雄伟,它由墩台和城楼两部分构成,平面呈凹字形,形成“阙”和“观”的规制。
午门前是一片宽阔的广场,所谓“午门斩首”指的就是这里。
然而,“午门斩首”只不过是讹传而已,无论明朝还是清朝,都没有这样的做法。因为,午门是国家举行重要典礼的场所,是一个神圣的地方,怎么可能在这里杀人?
之所以有午门斩首一说,可能是人们将斩首与另一种刑罚混在一起了,那就是廷杖,通俗来讲就是打屁股。
在电视剧《大明王朝1566》的开头,钦天监监正周云逸因谏言“朝廷开支无度,官府贪墨横行,民不聊生,天怒人怨”,而遭廷杖,被东厂提刑太监冯保打死在午门之外。
自明朝中期起,就出现在廷杖,被施以杖刑的罪人,偶尔有当廷施杖的,但大多都拉到午门外执行。
在古时候,实施斩首行刑的地方一般有两个,一个是郊外比较荒凉的地方,因为围观的百姓不多,有利于维持秩序。另一个就是在闹市,比如清朝时曾将菜市口作为斩首的地方,作用就是用来示众,警示周围的老百姓。
据说,在清朝时期刑场就位于今天的菜市口大街北侧的十字路口附近。
当年的菜市口
在一千年前的辽代,这里是安东门外的郊野,金代是施仁门里的丁字街,明朝时是京城最大的蔬菜市场,因这里沿街菜摊、菜店众多,所以“四九城”的很多人都来此买菜,并把菜市最集中的街口称为“菜市街”,到了清朝时改称“菜市口”。
当年,犯人被拉到菜市口的刑场行刑之后,尸体被运走,那些喷溅一地的斑斑血迹被随便拿一些黄土盖住。到了第二天太阳出来的时候,菜市口又是一番车水马龙,熙熙攘攘的景象。
戊戌六君子
而“戊戌六君子”于菜市口舍生取义的事迹,亦在古都的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戊戌变法失败后,慈禧将谭嗣同、康广仁、刘光第、林旭、杨锐、杨深秀处死于北京菜市口,史称“戊戌六君子”。当年,谭嗣同在此就义前,曾气壮山河地高喊:“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时,也不知那些围观百姓做何感想。此后,菜市口便成了刑场的代名词。
当年在菜市口的行刑画面
在菜市口一次杀人最多的是光绪初年,因一件盗皇陵的大案一次被判处死刑的就有七十多人,秋后监斩,光兵勇就出动数百人,拉盖尸席的马车就七八辆,监斩官骑着高头大马,戎装持刀,杀气腾腾,两边押解官兵刀出鞘,鸣锣开道,很是森严。因斩处的是土匪,怕抢劫法场,据说连街道两旁的送魂酒都免了。
到了辛亥革命之后,菜市口的刑场便没有了。慢慢地这里逐渐发展成了宣武门外一条繁华的商业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