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造假到底是怎么样的 古人造假又会受到怎么样的惩罚

  很多人都不了解古时候造假 的事情,接下来跟着为什么小编一起欣赏。

  人们对金钱的欲望,若是没有良性的意识形态的引导。于是,社会行为失范之后,造假之风便会大肆盛行,这降低了人与人的信任度,带来社会的信任危机。结果,人情淡漠,道德滑坡,欺诈成为了社会的痼疾。直在现代,我们依然可以看到不少假货盛行于市。

  那么,在古时候有没有造假呢?其实,古时候也有造假。

  中国假冒产品的出现,应该追溯到周朝。因为那时政府就颁布了打假的法令。《礼记·王制》对于食品,就规定了“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粥于市。”就是说果实尚不成熟的食品不得在市场上流通。不过,关于谁先造假这个问题,学术界至今尚未有统一的结论。

  这其中,有人说是赵武灵王,有人则说是秦昭王。

  据《韩非子》记载,赵武灵王曾经令人搭架子,然后站在架子上于石头上刻了一个大脚印,并在一旁注释:赵雍到此一游。因此,后人总会被这个脚印所迷糊,以为赵武灵王是个巨人。而秦昭王则令工匠搭建梯子,然后登上华山,用松柏、箭和棋子构造出一个“秦昭王与神仙在华山奕棋”的画面以吹捧自己。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古时候造假也很多,就连君主也喜欢造假,更别说是普通老百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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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们就来讲讲古时候那些让人哭笑不得的骗术。

  首先、民间假货的盛行:

  在古时候,科技发展水平低,人们能够造假的手段并不高超。最常见和最简单的造假就是掺和一些水进酒里,严重之时甚至直接用水来代替酒。这种造假虽然常见,但是,却不会危害人体健康,因为,奸商们只是减少了酒的浓度和分量而已。

  据记载,有几个人在酒馆喝酒的时候碰到了假酒,大家就对这酒开起玩笑来。其中,有一个人说:“酒,何处漫行来,腾腾失却酉。”旁人纷纷问他为什么这么说?他答道:“因为有水在里面。”

  在明朝时期,杭州西湖已经是旅游胜地了,客流量增加的同时,造假的骗子也逐渐多起来了。那时,西湖有一个著名的卖假药骗子。每次卖药的时候,他都会放一个观音菩萨的像在旁边。如果,有病人来买药,骗子不会问具体病情如何,而是直接从自己的药箱中抓出一把药丸丢到观音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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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药丸停留在观音手里而不掉落,那么,骗子就会对求药的人说:“观音已经为你选好相应的药物了,你付了药钱之后回家按时服用,不日便可痊愈。”于是,求药的人付钱后就高高兴兴地拿着药走了。周围凑热闹的人非常惊叹,因此,吸引了大批人前来买药,这就使得骗子每天至少赚上百两黄金。

  街头有一个无赖得知这件事后,心想骗子一定有什么手段骗人,但几次去找骗子都徒劳无功。于是,他想出了一个办法。有一天,他对骗子说:“我有一个奇术,但从来没有告诉过其他人,现在我愿意展示给你看。”骗子很好奇,就问无赖:“是什么奇术?”

  无赖不语,带着骗子来了一家一星级酒馆,把店里的招牌菜、山珍海味全点了一遍。等到两人吃饱以后,无赖没有结账就直接带着骗子走了,店家也没有阻拦他们。对此,骗子非常惊讶,他苦苦哀求无赖把这个奇术教给自己,无赖则表示:“如果,你真的想学的话,那么,就要拿自己骗术来交换。”

  于是,骗子很爽快地答应了,并说:“骗术很简单,我先在观音手上放了块磁铁,然后,在制药的过程中洒上一些铁粉。如此,药丸就可以粘在观音的手上了。”无赖回道:“我的方法更简单,那就是提前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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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才子纪晓岚曾经在书中记载了自己误买假货的经历:

  1、假墨。纪晓岚当时去买大清的“牌子货”罗小华墨。这个墨的墨漆看上去浓厚且非常暗淡,给人一种历经沧桑的感觉。于是,纪晓岚就买下了它。可是,没想到回家一用,这竟然是用泥土制造而成的,只是制成后用黑色的染料加以染色,然后,再涂了一层薄薄的白霜罢了。

  2、假蜡烛。有一次,纪晓岚赶考,他买了几支蜡烛想回酒馆复习,但是,怎么点也点不着蜡烛。于是,他细细检查了一遍蜡烛,竟然发现这蜡烛也是用泥做成的,只是外面抹了一层羊脂以迷惑众人而已。

  3、假鸭子。某天,纪晓岚买了一只鸭子。当晚上准备吃鸭子的时候,他发现这鸭子也是泥做成的,鸭子肉早就被吃光了,只剩下鸭头、鸭脖子、鸭脚和鸭骨架。原来,商家先在搪了一些泥在骨架上,使“鸭子”拿起来有重量,然后,再糊些纸,染成烤鸭的颜色,最后,涂上一层薄油,以此糊弄百姓,使人无法辨识真假。

  4、假鞋子。纪晓岚的家仆赵平曾花了几两银子买了一双名牌皮靴,他觉得自己非常了不起,用这么低的价钱就买到一双名牌鞋了。某个下雨天,赵平穿着这双皮靴出门采购去了。可是,当他回来的时候,却是光着脚的。纪晓岚对此很困惑,便问他:“这是怎么回事?”赵平哭诉道:“这双皮靴其实是用乌油高丽纸做的,靴底粘了一些破棉花上去,然后,再用布绷紧,这天下雨,靴子遇水就湿透没法儿穿了。”

  通过以上这三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古时候也有很多假货。尤其是在明清时期,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假货大量充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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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不少皇帝死于丹药:

  说起来你可能不相信,古时候也有化学家,不过,他们都是炼丹方士。他们用丹砂、铅和汞等天然矿物作为丹药的主要原料,然后,放入炉鼎中烧炼丹,最后,炼制出所谓的长生不死药。道士们宣称:“只要吃了这种丹药,就可以祛除病痛,永远不死,最后,变成神仙。”因此,外丹术又被人们称为仙丹术。

  同时,炼丹者们还相信只要服用黄金,亦可以达到长生不死的目的。他们常说:“如果人们服用了黄金,那么,他们的寿命就会变得像金子;如果,服用的是玉,那么,寿命就会变得像玉。”因为,方士们认为黄金和玉在自然界中属于不易腐坏的物质。因此,如果服用了黄金和玉,那么,就可以把其中的稳定因子转移到人体内,从而,致使人长生不死。

  而且,仙丹炼制完毕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能够点铁、铜、锡等金属物质成金。所以,在汉魏的时候,人们也把外丹术叫做金丹术或黄白术。不过,从某个角度上来说,其实,那些所谓的炼丹方士也是假药制造者。他们制造出一些假丹药,然后,骗人说是向神仙求来的,结果,害了很多人的性命。

  单从丹药的角度上来讲,在实际使用中,它不仅没有带来人们所预期的效果:延年益寿,反而,致使吃了它的人们大多数提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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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这么说呢?其实,那些所谓的长生药大多都是有毒的。

  科学点来说就是这些丹药大多包含铅、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水银)、硫、砷等矿物质,所以,它们大多都有毒。比如说,如果食用了铅,那么,就会导致人的性格发生变化,神经失常;汞会使人全身麻痹,像发羊癫疯一样;砷的氧化物具有剧毒,过度食用可致人死亡。也难怪历史上有那么多皇帝和方士因为吃了丹药而死亡了。

  根据统计,在中国历史上,因为过度吃丹药而导致死亡的皇帝至少有十六位之多。其中,唐朝包括太宗皇帝在内共有六位皇帝死在了丹毒之中,明世宗等五位明朝皇帝的死因都与丹药脱不了干系。

  看到这里,你可能产生了一个疑问:难道古时候就没有人认识到丹毒的危害吗?其实是有的。早在唐朝的时候,一些有识之士就写了这样一段话:“金丹和各种各样的药石都具有不同的特性,但它们都有一个共通之处,那就是含有剧毒。”

  而到了北宋时期,沈括等人更是明确指出:“要戒掉对金丹的依赖性,因为生金有毒,吃多了容易致死。”从这个角度上来看,与其说丹药能帮助人长生不死,还不如说它们是害人之药。不过,在古时候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能够吃上金丹的大多数都是些贵族或地主。

  因此,金丹虽然是假药,但是,其危害范围却与我们现今的假药不可同日而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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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造假可能被诛灭三族:

  买到假货,终究是一件扫兴的事情,危害小的就破财,若是危害大的话,那么,不仅会破财,还可能会导致丧命。所以,对于假货,无论是古时候还是科技发达的今天,人们对其都是非常厌恶的。

  在汉文帝统治期间,民间有一个造假高手,同时也是制造假货的祖师爷,他的名字叫做新恒平。有一次,他伪造了一对玉杯和周鼎,然后,在上面刻上“人主延寿”这四个字,企图通过这样方式去欺骗汉文帝以换取荣华富贵。

  他把东西献给文帝,并说:“周鼎在泗水中破灭了,现在黄河水蔓延至附近各个村庄,这使得黄河和泗水相通。遥遥望去,东北向的汾阴蕴含着一股强烈的宝金之气,这意味着周鼎即将现世。”于是,文帝便派人去汾阴建一个南面面向黄河的寺庙,然后,祭祀后取出周鼎。

  后来,人们果真从河中挖出了一个鼎,文帝对此非常高兴,一连赏赐了新恒平很多宝物。不久后,有人向文帝告密说:“这鼎其实是新恒平事先埋进去的。”

  文帝得知真相后恼羞成怒,下令诛灭新恒平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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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代,朝廷专门在法令中列出了制造假货的惩罚:

  如果,某种食物已经变质了,但是,商家仍然继续出售而致使百姓健康受损或者死亡的话,那么,商家就要受罚,轻则被杖责九十下,重则除以绞刑或焚刑。

  若是,商家知道这是有害食品,但是,却不及时销毁而送给他人或者出售,导致他人生病的话,那么,商家就要坐牢一年。

  如果,某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未及时销毁的有害食物,那么,就要按过失杀人罪来处罚食物所有者。

  到了宋代,商品经济迅速发展,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一些无良商家便往鸡里塞沙子、对鹅羊吹气,对鱼肉灌水。面对这种现象,官府带头让各行各业组成行会,并登记在册。由行会来把控商品的质量,会长负责评判商品的好坏和价格高低。凡是没有入行会的商家,一律不准在市面上出售商品。

  除此之外,宋朝还继承了唐朝的法令,严惩销售腐败和变质食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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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有一位文人记载了这样一个小故事:

  某年,有一个叫定远的地方突然爆发了一场严重的旱灾,春夏两季,田地无一收成。到了六月下旬,天公作美,终于下雨了。于是,为了谋生,当地农民便想种些荞,但是,却没有种子。当时,有一个专门卖假货的人,他藏了很多陈年老荞种。在看到有利可图以后,他就想卖了这些种子。

  但是,这些荞种不仅颗粒瘪平,而且,颜色黯淡,根本卖不出去。那么,这可怎么办呢?于是,他想了个法子:先把种子放到锅上,将其蒸出光润,然后再拿去卖。一时间,农民争相向他抢购荞种。这导致种子的价格急速上涨,这个人因此而获利了上万。

  当然了,大家都知道这些蒸过的种子哪里能发芽呢?所以,那年饿死了不少农民。后来,这个卖假种子的人受到了上天的惩罚——被雷击致死。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是,我们却可以从中看到人们对假货的憎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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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1904年,即光绪三十年,清政府制定了《商标注册试办章程》。《章程》规定,政府在商务部设定商标注册局,这是最早的商标管理组织。为此后的商标管理奠定了一定基础,原本就是要保护知名品牌,防止假货的。但是,由于社会动荡,“城头变幻大王旗”,假货现象屡禁不止。

  直到今天,该怎样有效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依然是一个热度有增无减的话题。自从产生商品活动以后,造假、售假问题就随之而来。回望中国古时候社会,朝廷虽然没有设置专门的机构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但是,从一些零星的法令中,我们可以看到古人对消费问题的关注。

  如今,我国不仅设置了专门的机构——食品监督局和消费者协会,还设立了消费者权益日和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并且,从道德和法律层面上严厉打击造假售假活动,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参考资料:

  【《礼记·王制》、《韩非子》、《唐律疏议》、《炼丹术》、《宋史》、《商标注册试办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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