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又没有照片,新上任的知县会不会被冒充?

  自隋建立科举制度起,文人做官必须经过科举这条路,凭文采做文章经乡试、省试,最终殿试有机会面圣,被皇帝授予某一官职。譬如知州、知县等地方官员,亦是如此选拔。

  古时为官需遵循回避原则,即新任官员不允许在家乡任职。

  由此引发出一个问题,就职时怎么证明自己是地方的新县令呢?

  这时,一般需要出示两种文件:朝廷的委任状,即吏部给发的“敕牒”、“旨授”;另一样就是告身。告身上标明新官的姓名、年龄、籍贯、体貌特征等信息。这二者就是赴任时不可或缺的所谓“官凭”。

  这一做法看似严谨,但亦存在一个极大的漏洞。“官凭”上没有新官照片呀!

  这就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清朝时,甚至有人在武昌冒充光绪皇帝骗吃骗喝。

  即便冒充朝廷命官是死罪,但某些人就是想挑战律法,来个狸猫换太子。

  这不,这件新鲜事就发生在明朝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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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官员本在南直隶任部曹,但他并不安于此。经多方打点,他最终被外放到广东雷州任职,雷州偏远,基本算是明朝疆土的边缘地带。

  当时天下纷争四起,外有清兵叩关,内有李自成、张献忠起义,故而局势不稳,盗贼横行。

  这部曹在过江途中,巧遇一伙盗匪,自己死于非命,随从也无一生还。强盗首领嫌劫掠的钱财忒少,便萌生出冒名顶替的念头,挑了一识字的手下,冒充这个已经死去的新县令,拿着“官凭”,去往就任之地。

  就这样,一伙强盗大摇大摆地继续赶往雷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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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雷州,当地无人知晓新任县令的模样,因此就任过程非常顺利。

  故事的转折发生在一个月后。已死部曹的儿子自南京来看望父亲,发现并不认识这个知县。于是部曹的儿子报告监司,有关衙门展开调查,盗匪冒充一案才告破。

  接下来的情节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雷州的百姓听闻此事,居然纷纷上书请愿,希望留住这位“假”知县。即使监司一再宣告这县令是假,是杀人如麻的盗贼,百姓也毫不在意,依旧请求县令继续任职。这是什么缘故呢?

  难不成这盗贼竟有做官的潜质?原来这伙盗匪就任后,发现雷州百姓生活非常困苦,加上不了解为官的弯弯绕绕,耿直地革除了诸多弊政。雷州多年积弊被修整,竟在战乱中呈现欣欣向荣的景象,老百姓们纷纷赞扬这位新知县的深明大义、公正廉明。因此,假知县案发后,百姓皆自发向朝廷请愿,留下这位好知县。

  明朝人徐芳记录此事,感叹道:“异哉!盗乃能守若此乎?真知县非盗也,但行为却不像非盗;而盗守虽盗也,其守而贤,反而胜过真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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