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武举考试究竟是怎么样的 武举都要考什么项目

  还不知道:武举考试的网友们,

  引言:中国自古以来都是“学而优则仕”,文人可以通过科举考取功名,出人头地,当然,不喜欢读书的大丈夫也可以通过武举考试考取功名,今天就来聊聊古时候的武举考试。明代武举乡试考试是武举考试制度的基础层级,从渊源上看,唐代“乡贡武举”的形成与确立是明代武举乡试制度发展的滥觞,它在考试内容的设置、考试程序的运作等方面对明代武举乡试制度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而发展到宋代,形成武举“解试”,它在考试程序规范等方面更臻于完整。唐宋时期武举乡试规制的逐步形成与它背后蕴藏的制度精神对明代武举乡试制度产生影响。

  武举乡试属于武举考试的基础考试层级,其发展与武举制度的发展休戚相关,荣损与共,但是,二者间又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从理论上看,部分固然是整体的部分,与整体具有一定的共性,但又有其个性。从本质上讲,武举乡试与武举都是官方甄拔将材的考试制度,但武举乡试考试由于具有与基层社会直接对流、解额的分配等特殊属性,关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体制与区域社会之间的平衡及互动,因而它虽与武举会试、殿试有叠合处,然亦不乏泾渭之别。总而言之,它在整个武举考试体系中保持了它的相对独立性。

  一、唐代“乡贡武举”———明代武举乡试的滥觞

  在封建社会时期,全国各区域的应试者通过正规的军事考试,优胜者由地方有司录取,它们或举送至中央政府参加更高一级的军事考试,或者直接进入军队基层,充实军队,或者融入民间地方区域社会,在地方区域社会中发挥一定的影响力,而这一系列过程的完成,泛而论之,可以称之为“武举乡试”。综观整个武举乡试发展史,唐代的“乡贡武举”可谓是明代武举乡试制度的起源,实为后世武举乡试制度的滥觞。总体而言,唐代武举乡试呈现如下特征:

  其一,武举制度的确立为武举乡试的发展提供契机,因而其制度的发源与发展与武举制度的发展须臾不可分离。

  以武举乡试考试的内容为例,可见武举乡试考试受武举制度发展的影响之深远。“唐武举,起于武后之时。长安二年始置。武举,其制有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又有马枪、翘关、负重、身材之选”

  从中可见,唐代的武举建立于武则天时期,而且唐代的武举非常强调“武艺”的考察,武举考试考察应试者军事技能的项目竟然达到八项之多!

  武举乡试的考试内容与会试内容略有差异“其试用有七:一曰射长垛,二曰骑射,三曰马枪,四曰步射射草人,五曰材质,六曰言语,七曰举重。皆试其髙第者,以奏闻其科第之优劣。总之,唐代武举乡试考试内容的设置是对唐代武举考试偏重“武艺”的思想与实践的依归。

  其二,唐代武举乡试考试的发展呈现出稳定性与间断性并存的特征。

  虽然由于社会历史背景的因素,唐代形成“每岁贡武举人,有智勇谋略、强力悍材者,举而送之”的武举初级考试制度,是为武举乡试制度的源头,但是,在武举乡试考试建立的初始阶段,便面临着反对声浪的压力,甚至有时候会动摇最高统治者对制度的信心。唐代的武举乡试考试虽一时间断,但很快就恢复,保持了其相对稳定性。

  再次,具体说到武举乡试考试运行的程式,虽无直接材料,但亦可从文举乡试考试运行程式中窥知,唐代武举乡试考试已经形成一整套基本完整的运行制度。

  明朝军人

  “每岁仲冬,州、县、馆监举其成者送之尚书省;而举选不繇馆学者,谓之乡贡。皆怀牒自列于州、县,试已,长吏以乡饮酒礼,会属僚,设宾主,陈爼豆,备管弦,牲用少牢,歌《鹿鸣》之诗,因与耆艾叙长少焉。既至省,皆疏名列到,结款通保及所居,始由户部集阅”

  武举乡试考试的程式与上所述大同小异,经过“怀牒”报考、有司考试、礼送兵部等几个环节。由此可见,唐代武举乡试考试已经基本形成完整的考试程序,其考试的层级性特征初现端倪。

  总而言之,自武则天长安二(702)年武举设立开始,作为武举考试体系基础部分的武举乡试考试,基本上也随之确立。它在考试人员的确认、考试内容的设置、考试程序的规范等方面都显示出相当的规模,毋庸置疑,唐代武举乡试考试,是后世武举乡试考试制度的起源,它的创建为后世的武举乡试考试制度的发展提供运作范式。总之,唐代武举乡试考试制度历史功用的发挥增强了制度存在的合理性,是明代武举乡试考试制度绵延不衰的动力源泉。

  武举考试

  二、宋代武举“解试”———明代武举乡试的雏形

  唐代所创立的武举乡试制度在五代十国的乱世烟火中一度沉寂。经过一阵干戈扰攘,赵宋立国,中国封建社会进入繁盛发展的新历史阶段,武举乡试考试制度生机复燃,在宋代,它称之为武举“解试”,它的存在贯穿整个宋代王朝的始终,可以说,宋代武举乡试考试制度的形成、确立与发展过程,也是历史上武举乡试考试制度初步演化的过程。它既继承了唐代武举乡试考试制度的合理内核,又在考试程序的规范、武举乡试解额的分配、考试内容的设置等方面日益发展。从武举乡试发展史的角度看,宋代武举乡试考试制度形成了一系列新的特点,而这些新特点构成了明代武举乡试的雏形,其特点主要表现在:

  首先,相比于唐代,宋代武举乡试考试在扩大应试人员主体范围的同时,强化了对应试者的应试资格审查。唐代的武举乡试考试烙有贵族地主垄断的明显印记,

  而宋代规定“应式举人:不食禄子孙,并已仕、未仕人等,内已仕、人不留犯赃,及罪情轻者,未仕,人别无负犯,并许奏举”

  从中可知,除了官宦子弟外,“不食禄子孙”的平民只要“别无负犯”,均可以参加武举乡试,此举意味着平民应试资格正式得到官方的确认与平民应试门槛降低,标志宋代已经逐渐放宽应试者的身份限制,武举乡试考试进一步向平民开放,宋代武举乡试考试的平民色彩浓厚。另外,官员审查奏举的规定,对保证应试者的政治清白、防止滥举以及规范考试等方面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其次,宋代武举乡试考试步骤、内容完整,中式标准向客观化方向发展。

  其制度运作主要经过应试人员投状、地方官员审查、实行比试、选送解试等四个步骤。在考试内容方面,与唐代翘关、马枪、马步射、言语等多项目综合考察不同的是,宋代项目为马步射与策略,中式标准则遵循“策略定去留,弓马定高下”的原则,以此作为评定等第的依据。因而,策略在宋代武举乡试考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一般而言,“射得策略虽下,而武艺绝伦者,未得黜落”。表明了宋代武举乡试考试强烈的“文举化”倾向。总之,宋代武举乡试考试在形成投状、审查、比试、解试等四个步骤的基础上,确定了马步射与策略相辅相成的考试内容及以“策略优先”的武举乡试考试中式标准,为武举乡试考试的进一步发展做好了准备。

  其三,考试单位与负责考试官员的确定。

  唐代负责主管武举乡试考试的单位是州,行政长官是刺史,宋代武举乡试考试则以路、府、州、军、监等为考试单位,主要负责官员一般为各级行政、军事单位的最高长官。从中可知,宋代武举乡试负责考试的官员主要是各级行政与军事长官,当然,如转运使之类负责专门领域的官员也涉足其中,从中可见宋代武举乡试考试单位与负责考试官员构成的复杂性,它改变了唐代武举乡试考试单位与负责考试官员单一的局面,并朝协作分工的方向发展。另外,宋代武举乡试考试单位与负责官员的措置,一方面固然是由宋代地方权力结构相互交错而致,另一方面则显露了武举乡试考务、考试单位与考试官员权限的亟待整合。

  最后,考试解额的区域分配初成格局。

  从武举乡试制度的制度运作来看,武举乡试考试制度涵括两个层面的内容:

  第一层面,是武举乡试考试的具体运作程序,主要包括应试人员、考试内容、考试步骤、考试标准、考试单位及考官等要素,它是武举乡试考试系统运行机制的核心,是武举乡试考试制度规范、有效运转的必要保证。

  第二层面,则是武举乡试考试解额的区域分配,它反映的是武举乡试考试的时空状态与区域特征,是武举乡试区别于会试、殿试等层级考试的重要表征。为了保持武举乡试考试解额区域分配的公正性,首先要对考试区域的考生进行严格的户籍甄选,“依旧制,仍须是本路土著,不得以游士寄贯人罔冒充数”,严明土、客之分,一方面是为了制度易于操作,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照顾不同区域的地方利益。因此,宋代武举乡试考试解额的区域分配渐现军事、行政、漕运多重因素综合考量的趋势,并以此为基点,形成宋代武举乡试考试解额区域分配的新格局。

  三、结语

  武举乡试考试发轫于唐代,它为武举乡试考试限定了粗略的制度框架与原则性指导,但由于唐代武举乡试处于制度的起源与初始阶段,因而它在制度的完整性、制度的规范性以及制度的结构与功能等方面都存在巨大的缺失。

  它的创立既是武举考试必要阶梯,又彰显了文武二者对国家的作用,客观上提高了武事的地位,对改变区域乃至全国的政治、军事格局产生一定的影响。宋代的统治者以现实的眼光恢复了武举乡试制度,并在其统治区域范围内广泛实行,其实行时间之长、区域范围之广、规模之大,均超越于唐。

  与此相伴的是宋代军事结社之风极盛,在地方政府的参与之下,演变成为一种相对固定的军事性徭役组织。从国家对社会组织的渗透、控制而言,武举乡试制度是民间军事社团与国家间连接的桥梁,因而宋代军事结社之盛,与宋代统治者的制度设置与倡导密切相关,它促进了地域性的民间自治团体的发展,从而影响中国古时候国家、社会组织的发育。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从制度本身而言,宋代对武举乡试考试制度进行了初步的改进,一方面,它在应试人员、考试内容、考试程序、考试单位、考试官员等方面进行了一番制度建设,完成了其在武举乡试发展史上的初步演化。另一方面,宋代武举乡试考试“策略定去留,弓马定高下”,反映了宋代“重谋轻技”的特质,它在某种程度上已暗含对唐代武举乡试倾向“武艺”的偏离,表明武举乡试考试“文”“武”互为表里的特征,而明代武举乡试考核马步射与策略,基本承袭了宋代,可见其影响深远。

  参考文献:

  [1]马端临.《文献通考》

  [2]张九龄,等.《唐六典》

  [3]王溥.《唐会要》

  [4]宋祁,欧阳修.《新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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