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杀奸夫真的可以免除死刑吗 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行
古时候杀奸夫可以免死吗,这是很多读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奸情案”中丈夫、奸妇等在清代被杀情况并不多见,而且杀死奸夫无罪属于历史谣传之一,因为无论清代还是历代,杀人者无罪总会被限定条件的,否则拿这些理由干坏事儿的人还不疯狂?所以,历史上并非所有情况“杀奸夫”都无罪,无罪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在清代“奸情案”中丈夫被杀、奸妇被杀、奸夫被杀的情况总结
奸夫奸妇同谋杀夫29例;被发现后奸夫奸妇逃跑27例;奸夫杀夫,但奸妇不知情26例;纵容通奸14例……杀妻6例;丈夫羞愧自杀3例……
丈夫被杀者56人,奸妇被杀者6人,案例数字从《明清档案》和《各省重囚招册》的案例中挑拣而出共242件,记录着从1644年到1795年的“奸情案”的案件。数字为中国台湾省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赖慧敏教授的相关作品。
奸夫被杀者数字,可惜此文没有,但你不能用242减去119得出123例。剩余的案例包括:没报案(犯罪者因其他案件被抓交代经历时提及)、杀死奸夫、去衙门告状而被抓、奸夫因为奸妇自杀而没有供出等情况。所以,具体数字没办反给出。
但此类案件中,丈夫被害的几率应比“奸夫被杀”的可能性更大。
(2)杀死奸夫无罪,乃是历史传统
杀死奸夫无罪是中国法律的隐性传统,法律条文中虽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往往无罪或者减轻处罚。秦代曾规定,妻子发现老公与其他人通奸,妻子杀夫无罪。
到了元朝,杀死奸夫奸妇无罪受到鼓励!假若杀了奸夫放了奸妇无罪,但奸妇不许活由官府杀之;放了奸夫奸妇,丈夫有罪!杖责170。
到了明朝,杀死奸夫奸妇无罪外,不杀奸妇也行可以被随意处置!除了丈夫可以捉奸外,五福内的亲属也可以等。
到了清代,杀奸夫奸妇权从丈夫延伸到未婚夫、五服之内亲属手中。
(3)杀死奸夫法律条文解读
在清代,杀死奸夫奸妇按照《大清律》处罚就是:凡妻妾与人奸通,而本夫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死者,勿论。若只杀死奸夫者, 奸妇依(和奸)律断罪,
当官嫁卖, 身价入官。
请注意“无罪”是有条件的,“本夫”“于奸所”“登时”,也就是丈夫要在捉奸现场的搏斗中杀死奸夫奸妇,那才是无罪的!
再请注意,实践中审判往往采用的是“案例法”!对该条法文的不同解读、不同应用范围和场景到了清末已经累计多达36种以上的情况。所以,并非所有情况都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