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穷人为什么要给地主打工 自己去开荒种地不好吗
你真的了解古时候开荒吗?为什么小编给大家提供详细的相关内容。
很多历史问题要是把它简单想都会觉得很幼稚。古时候的穷人确实可以离开地主的庇护,去开荒,开一块荒地,自给自足,但是你有能力保护你的财产,你有能力开个荒地吗?又或者说你有那个资格吗?古时候虽然没有信息联网技术,但是对于人口的控制也是非常严格的。作为一个普通人,你必须到官方那里去登记你的人口户籍,所有的土地财产。
当然了,作为一个富家大户,你也可以对此隐瞒,甚至与地方官员相互勾结,以此达到逃税避税的目的。但是一个普通人你没有这个资格,一旦被政府发现,你会付出惨重的代价。所以你想要在一块儿没有人的地方开垦荒地,自给自足,在政府的社会管理体系之外。一旦被发现你是要坐牢的,而且所有的财产都不受保护,一律没收。
从自然环境上来讲,最适合耕种土地的在和平年代基本上都被人口聚集的地方占有了。你想要在没有人的地方开垦荒地种粮食,自给自足也可以,但是你的成本会很高,首先你离你的水源会有一定距离,而且在过去都是人力挑水。大部分的时间还要用于梳理农作物。作为一个单独的个人,这些重活儿累活儿你能干得过来吗?
而且对于水源的使用,大家也有严格的规定,都是把持在地方政府和地主的手里。可以说这是对于生产资源和生活资源的垄断,但同时任何一个适于人们生活耕作土地的地区,它的水源地使用都是很紧张的,必须要有章法。那可不是街边随便一口井,什么人都可以去那儿打水的。你自己可以开垦荒地,自己自足,但如何浇水,如何施肥?
另一方面在古时候,即便是和平年代,山林盗匪还有小偷小摸的事情也不断发生,能够和地主住在一起,耕种地主的土地或者是本就是一个大家族的成员,只不过你这个家族里头有一个比较富裕的地主,在当地有一定地位的,一些小偷小摸的也不会打你家的主意。
古时候根本不是一个法制社会,一旦有民间纠纷,其实大部分人都是利用家族内部的家法作为事情的处置方式,一般都是由大家族的族长和族老去评判一个事物的最终结果。如果你自己出来单干而没有家族的庇护。你到哪里去都是吃亏的,作为一个黑户,你觉得你有什么资格和资本能够开的荒地,并且能够保证这块土地是你的呢?
为了地区安全,其实每一个地主,他所掌握的大家族都有自己的私兵。当然这不是每一个历史时期都有的,但是举一个比较特殊的例子,就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没有办法南迁的地主和家族,往往建立乌堡,成立私兵,在没能向南迁移的情况下,尽力保全正常生活和生产秩序。而那些自己出来开垦荒地单干的农民,有哪一个能够保证自己的财产甚至是人身安全的?不成为流民然后饿死在迁移的路上就已经是万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