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穷人娶不起老婆怎么办 这个典妻制度到底是怎么样的

  古时候穷人娶不起老婆怎么办,这是很多读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如今,结婚成本一路水涨船高,结婚前必备房子、车子和票子,如若不然,哪家姑娘肯嫁给你呢?所以说,经济条件好的家庭娶妻无忧,条件一般或不好的人家,只能望天长叹了。这种情况如果放在古时候,还有补救的机会,只要不是家徒四壁,娶个媳妇倒不是什么难事。这就不得不提古时候的一种制度了,它就是典妻制度。古时候娶不起媳妇怎么办?古时候人竟然想出了这种办法!

  典妻制度是人类买卖婚姻的一种,与娼妓制度一起,构成了古时候正式婚姻制度的一种补充。该制度最早可追溯到汉代,《汉书·贾捐之传》记载:“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简单来说,就是指日子过得窘迫的人,家里锅都揭不开了,于是纷纷卖掉自己的妻子或者子女。由此可见,典妻实质上就是把自己的妻子,像商品一样进行买卖,这是正史上关于典妻的最早记录。

  虽然是一种临时性的婚姻,但是为了保险起见,订立契约是必不可少的。契约上一般会写明典妻的时间、租价等等,作为日后的凭据。对于承典人而言,自己所要典的女人除了相貌姣好、身体健康之外,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生育能力。契约一旦签订,被出典的女子不得随便回自己家,只能随便供人玩弄,为人家生儿育女。

  此后,随着历史的发展,典妻又逐渐衍生出了其他一些形式,如租妻、借妻、捆妓、搭伙等等,这些种类繁多的典妻项目,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到了清代,典妻现象尤为明显。我国的典妻风俗主要流行于南方地区,特别是浙江一带,直到民国时期才开始转衰。新中国成立后,典妻现象才彻底消失。下面逐一简单介绍一下典妻的一些主要形式—

  第一,租妻。通常情况下,如果典妻期限为一、二年则为租妻,超过三年,则为典妻。租妻所生的孩子为典夫所有。有钱人家的妇女如果长期无法生育,可由其丈夫将其出租给没有妻子的男人。

  第二,借妻。丈夫因家贫或疾病等原因,无法继续与妻子生活,可以把妻子借给其他男人,为其生育。借妻期间所生的孩子,随生父姓,典夫在这期间要承担家务劳动。

  第三,捆妓。就是丈夫将自己的妻子(通常为童养媳)典给妓院。出典时,双方立“捆身字据”,字据按时间长短可分为大年(16个月)、中年(14个月)和小年(10个月)。妓院会根据女子姿色、年龄支付典金。这种习俗在天津地区被称为“押账”。

  第三,搭伙。这是东北地区普遍流行的一种风俗,如果女方的丈夫常年在外不归,女方就可以将自己出典给另一个男人,签订搭伙字据,建立搭伙关系。清朝末年,随着东清铁路和满洲铁路的兴建,大量工业移民涌入东北地区,造成了当地男女比例失调,进一步刺激了这种风俗的发展。

  封建社会其实是一个男权主导的社会,妇女的地位极其低下,这一点在典妻制度上就暴露无遗。作为一种畸形的婚姻风俗,典妻制度满足了男权社会的需求,但却给广大妇女带来了无尽的屈辱和痛苦,这是文明社会所不能容忍的。当今社会虽然已经没有了典妻制度,但是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着一些婚姻陋习,比如天价彩礼、包办婚姻等等。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些问题都会得到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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