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妻子为什么会给丈夫纳妾 小妾的地位比得上妻子吗

  古时候妻子为什么能容忍丈夫纳妾?妻子这么做到底有什么目的存在?

  妾在先秦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最终在民国时期才开始消失的,古文中记载,:“妾,从辛女,罪女之得接于君者”,“聘则为妻,奔则为妾。古人在对待妾的态度上就是,没有什么正经的婚姻仪式,是可以通过花钱购买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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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妾的意思很简单,也就是收留的意思,再说白一点就是,买卖关系。

  小妾既然属于夫妻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买来了只是跟丈夫有夫妻之实,却不会有夫妻之名,白天的时候,还要伺候夫人,捏脚倒茶那是家常便饭了。说白了就是自己花钱,买一个可以使唤的下人,并不存在划不划算一说。

  关于妾,其实历朝历代都是有出台相关法律,专门定位她们的身份的。她们身份地位跟妻是完全不能比的,妾在法律中,就是一种伺候主人的角色,跟奴隶没有什么区别。

  妾的身份在家中自然是没办法跟妻相比了。她们称呼自己的丈夫为君或者家长,称呼丈夫的妻则为女君。

  在家里,说话算数的永远都是自己的元配,小妾什么的都要靠边站,连提意见,都要看元配的脸色行事。

  在孩子上面

  元配的孩子要称之为嫡子,而妾的孩子则是庶出。在元配没有孩子的时候,小妾生下孩子之后,她们的地位就很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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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证明,还是太天真了,小妾的儿子,必须要认元配为嫡母,至于认不认小妾为亲生母亲,那就要看嫡母的心情好不好了。

  比如说北宋皇帝宋仁宗,出生的时候就被自己的嫡母抱走了,而生母李宸妃到死都没有真正和宋仁宗相认。还比如说,慈禧太后和同治皇帝,慈禧虽然是生母,但咸丰皇帝的元配是慈安,但慈安太后还是慈禧一头。

  最后就是背景上面

  古时候讲究门当户对,元配和丈夫两家的家族势力肯定是相差不大的,至少够得上。而小妾则是完全不同的,小妾一般都是家庭卑贱,因为活不下来,才把女儿卖给其他人做小妾,或者是罪臣的女儿,乃至是战争胜利品。

  在古时候,小妾常常会被当作礼物,送给其他人,如此说苏轼大神,在被贬谪之前,曾经将自己的姬妾全部送人。据说小妾当中,还有两个是身怀身孕的。

  所以说,论地位还是权力,妻子完全碾压小妾的存在,既然小妾如此不受待见,为啥还是有那么多女子愿意当人家的小妾呢?这主要就跟封建时代生产力低下有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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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人是为了摆脱被饿死的命运,又或者不愿意再经受穷困之苦了,所以她们会主动愿意做富人家的小妾。

  而且丈夫纳妾,对妻子来说,一点影响都没有,甚至可以帮助妻子处理很多杂物,妻子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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