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马车需要考驾照之类的吗 古人是怎么处理交通事故的

  很多人都不了解古时候马车的事情,接下来跟着为什么小编一起欣赏。

  古时候没有汽车,会发生交通事故吗?是的,在中国古时候,也会发生交通事故,政府还颁布了交通法来保障出行安全。

  古人的主要交通工具都是马或者马车,遇到了交通事故还真是人仰马翻。那么,中国古时候是如何处理交通事故的呢?

  唐朝国都长安城是当时世界第一大城市,人口过百万,交通管制肯定是当时朝廷要抓的一项重要事务。

  按照《唐律》规定,在没有任何公私缘故的情况下,在街道和巷子的人群中,快速驾马或者驾马车的,事主将处以用竹板或者荆条打50次脊背的处罚,唐太宗听说脊背是人的经脉聚集处,因此大发慈悲,改为打屁股。

  如果出现严重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就对照斗殴杀伤人的罪行减一等处理。当然,对于交通事故性质轻重的衡量,也是有量化处理的。而因为以下缘故在人群中快速驾马的可以免于处理:公文传递、朝廷命令发布、有病求医,急于追人。如果因此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钱赎罪,即罚款。

  唐朝还对超载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唐朝没有大客车,但是有客船。唐朝对各种型号的客船、商船都规定了具体的超载的处罚,比如超了五十斤的货物,或者一个人的,那就要打船主五十板子。如果超了一百斤或者两个人的,那就要打一百板子,依次类推。如果再严重了,那就处有期徒刑两年。这说明咱们现在重视的事,古人早已经注意到了。

  古人还有一点也特别有意思,那就是驾马车的人,必须也要持证上岗,就跟现在司机得有驾驶证一样。

  有人就会问了,那是不是也有扣分、罚款?还真是这么回事。

  秦朝时期的《除吏律》规定:“御人”(即驾驶员)技术四次不过关,撤销驾驶资格,罚四年徭役并处罚金。现在违章的话一般是罚一百,扣三分,一年十二分,也是差不多四次,说明现在跟秦朝差不多。

  到了汉代,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更重法制,不仅法律条文明确具体,而且执法极严,即使皇亲国戚、达官权贵,违犯法规也照章惩罚。

  汉馆陶公主因违反行车规定,所乘车马“尽劾没入官”。丞相孔光的属官犯禁“行驰道中央”,被谏议大夫鲍宣拘留,汉哀帝听到后说:“人臣当如是矣!”唐代“贞观之治”,政清民和,社会安定,百业兴旺。全国交通运输坚持法治,秩序井然,道路治安情况良好。杜甫有诗曰:“忆昔开元全盛日,九州道路无豺狼。”

  可见,这个道路安全也是一个国家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说到面子,古人出行,还讲究排场,一般老百姓是不能骑马的,骑马的必须是有官位在身的人。轿子出行也有很多规定,不能越制。比如,清朝廷规定,只有官轿才能有起拱轿顶,民间花轿、市轿不准起拱,只能平顶;只准官轿外罩绿呢,一品文官至七品县官坐四人抬绿呢大轿,亲王、郡王乘八人抬大轿,皇帝、太后乘二十四人抬大轿。

  清朝最富丽堂皇的轿子是慈禧太后的“銮舆”,它以上等紫檀木为架,以黄金装饰轿顶,外罩杏黄色贡缎,上绣九条盘龙,以翡翠为莲花踏脚,出行时,由二十四名身材一般高、年纪一样大的太监抬着,以显示慈禧太后至高至尊的等级地位。

  官员的队伍一般还配有仪仗队,历代除朝廷命官外,庶民绝无使用仪仗队的资格,即使经济富有、略有地位的庶民出行,也只能让一两个仆役随行,而且不能喝道或令一人骑马在前充当“引马”。

本文由程序自动从互联网上获取,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文章内容系原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对观点赞同或支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