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官员是怎么发放工资 没有银行就不能发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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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官员的工资
喜欢读《聊斋》的朋友,会在《聊斋志异》中发现这样的细节:那就是狐仙鬼怪向官员还债,大多是还一些粮食,很少有还金银的,其实这是古时候生活的真实折射,因为在我国古时候,大多数时期,朝廷向官员发放的工资,其实都是实物。
俸禄的禄,指的是禄米,从这点不难看出,从最开始,禄指的就是粮食。至于发现金作为官员的工资,其实是近代民国以来的事情了。
朝廷怎么发放俸禄?
众所周知,从秦始皇统一六国开始,我国历史上进入了以大一统时代为主的时代,而中华帝国的庞大,在世界历史上都属于不可思议的历史奇观,因为皇帝管理这么大的帝国,需要面临很多烦心事:比如对地方的控制,以及对地方官员俸禄的发放。
其实对于智慧的中华先民来说,给地方发放俸禄,有着一套缜密而又完整的制度设计。
从秦始皇时代开始,秦始皇就将各地地方上的机构进行了一分为二:一部分属于朝廷委任,直接治理地方的官员,而在这个机构之外,朝廷还会派遣监察机构,在地方代表朝廷,对地方很多事情进行监督,然后将情况上报给朝廷——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地方形成割据,对抗朝廷。
而对于地方官的俸禄发放方面,历代王朝也是采取这样的制度。
我们以唐代为例。
在唐代,最基层的官府组织是县,县令是一个县最大的官员。
地方上除了县令作为七品官员之外,还有一些八九品的官员,这套以七品县令为首,带领一群七八品官员的群体,掌管着一个县的方方面面。
其中,这群小官里面,包括县丞——类似今天县政府的秘书长,此外,还有法曹(负责司法),以及仓曹。
而这群官员里面,仓曹的地位比较特殊。
因为仓曹属于朝廷派驻,并非县令委任的官员,而仓曹的职能,就是对地方官员发放俸禄(当然唐朝的官员工资不是禄米,而是丝绸)。
这样做,可以有效将地方财政控制在朝廷手里,防止地方官员贪污——倘若仓曹由县令任命,那后果可想而知,县令的实权也堪比先秦的诸侯了。
而与此同时,由于派遣了仓曹在地方,在行政上,可以有效的节省了成本,可以就近解决官员工资发放问题——毕竟,让全国的地方官去朝廷、去京城领工资,想想就是很可怕也很不现实的事情。
后记
其实,从经济金融学角度来说,以实物作为工资,本质上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不发达的一种产物,古时候中国是一个以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经济模式为主的封建帝国,对于这样的帝国来说,商品能够流通的渠道和市场几近于无,(这从鸦片战争前夕,英国的商品在中国很难找到销路就能看出来)因此,金银货币很难派上用场,也并不实用。这才让实物货币,长期在古时候中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