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官员的请假制度到底是怎么样的 官员是如何请假的

  很多人都不了解古时候官员请假的事情,接下来跟着为什么小编一起欣赏。

  现代社会有着较为完善的请假程序,学生因故不能到课需要请假,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到岗需要请假,官员因故不能到岗需要请假,请假的程序一般较为简单,填写一张请假条,经过领导的批准,以及假期结束后及时销假。

  跟现在不一样的是,古时候的职业种类远较今日为少,需要请假的人群也不多,其中,官员是最重要的一个群体,职业化的官员队伍的管理制度中,一项最重要的制度就是休假制度。

  一般而言,古时候官员的假期可以分为法定假、赐假、朝假、事假。

  其一所谓法定假,古时候的法定节假日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定期休假,明朝规定翰林院庶吉士可以每隔五天休息一次,并且国子监的学生也可以在每月的初一和十五休息,但其他的官员并无此待遇,与前朝相比,明朝取消了"旬假"制度。

  二是年节休假,跟今天国务院要提前发布下一年的法定节假日安排类似,明朝也规定了一定数量的法定节假日,比如元旦、岁首、端午节、中秋节、冬至等,以及每年十二月二十日至来年正月二十日的正旦节,官员们可以按规定"封印",停止办公,可以说是"停摆",这一规定在电视剧《大明王朝1566》中就曾有所还原。

  其二,所谓赐假,就是经过皇帝特别批准而生效的假期。不同于今日,古时候皇权至上,有些官员由于某些特殊的原因,受到皇帝的恩宠,而被特赐假期。像这样的假期,与法定假期相比,就较为随意,不是随便哪个官员都可以享有的,因此赐假并无定制。

  其三,所谓朝假,朝假顾名思义就是不用上朝,这种假期一般与特殊的事件有关联,与今天我们遇特殊事件降半旗或默哀有些类似,如果有皇室成员去世、有大臣去世,那么就会因为丧礼而辍朝一日或几日不等。

  其四,所谓事假,与今天我们的事假并无什么不同,只是程序略差。古时候官员为了处理自己的私事,有时会请假,比如省亲、祭祖、迁葬等等。在事假里,除了一般的事由外,另有一种,就是病假,关于官员请病假,明代就有着严密的程序。

  以下,先主要以明清的规定为例,谈谈明清官员如何请病假。

  一、 明清关于患病请假的制度性规定

  明清时期,政府规定官员在职期间如果生病,是可以按照规定请假治病、养病的,根据官员的身份地位的不同,能够请假的期限也是各有差别的。就明代而言,根据《明会典》的记载,京官、出差御史、五城兵马、进士、外官请病假的规定略有差异。

  明代京官告病假,嘉靖年间规定,由吏部查验核实,照例准假或者不准,若有托故诈病以及疾病痊愈拒不到任者,处以罢职的惩罚;隆庆年间规定,不需要吏部查验,只需要所在衙门掌印官查勘核实,并交由同僚代奏,方能批准与否。

  可见,京官告病程序上略有复杂,又是代奏、又是查验,费时当不少。

  明代对出差御史病假的规定较为苛刻。如天顺年间,居然规定御史不许养病省亲。直到后来,成化年间,才有所松口,不过也只是如果勘实确实久病缠身,才准许回籍调理。之后嘉靖年间,御史即便是养病,最多也不能超过三年,如若超过三年,即行革职冠带,在家闲住,可谓严苛。

  更严厉的在于,京官可以由同僚等代奏,嘉靖前期,居然有巡按御史告病,如果是由巡抚官代奏的话,朝廷是不会准许的,必需回道自行上奏,之后这一规定才有所放松。

  其他如五城兵马病假的规定便不那么严苛,只要是请病假就会准许,痊愈后赴原任即可。

  明代关于进士请病假的规定,进士患病后,如果两个月到三个月在京经过太医院调理后,还未痊愈的话,才准许请病假。

  与京官相对的是外官,外官一般向各处抚按官请假即可,其实由于天高皇帝远,规定也没有那么严苛,一般称老疾者都会放回原籍,经抚按官准许者亦可回籍调理,大多情况下如果称病不能胜任,则多准以致仕。

  清代早期延续的大致是明代的病假制度,京官享受的待遇特殊,生病请假回籍调养后,病情好转或者是康复痊愈后,是可以官复原职的,但是外官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一般是外官若告病假,基本上是让罢官回籍,闲住在家,不会叙用。

  直到雍正朝之后,外官与京官的待遇在逐渐趋同,也可以在痊愈康复后以原缺补用。

  当然,某些位高权重、深受皇帝赏识的封疆大吏和股肱大臣,因病请假的话,有时还能得到皇帝的特别恩准,甚至是病假休满后,若确实病未痊愈,会得到皇帝的赏假。但如果请病假逾期未归,会有相应的惩罚,或是遭受弹劾,或是罚俸,或是被免职,等等。

  二、官员如何按程序请病假及销假

  既然规定都那么繁琐,自然在请假程序上就不会那么简单。

  我们现在请假,一般也是向自己的管理者出于请假条,陈述病情,然后经管理者批准后,方可开始休假,休假有一定的期限,到期后或是续假、或是销假。

  明代也大致如此,官员先是上奏病情,然后由吏部或者所在衙门掌印官或者地方抚按查明病情,经过核实,再由相关的同僚、同乡出具担保书,才能得到允准,而且文官的病假最多三年,超过三年,则意味者是顽疾难愈,已失去请假的意义了。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官员都要按照这样的程序来请病假,因为根据官员职位的不同,有的官员可以上达天听,直接向皇帝奏明病情,由相关部门核实便可。但是,有的官员不能直接上达天听,就只能由所在机构衙门核实后上奏,有时还需要同僚担保,更有甚者,有的可以代奏,有的决不可代奏。

  例如,上文提到的御史请病假,御史请病假的程序应当是最严厉的,从起初的不准请病假,变成可以请,但除了都要受到核验外,从起初的不许代奏,只许本人上奏,后来才逐渐变成允许代奏。

  为了防御官员诈病不按时赴任,明代规定内外大小文武官员,患病三个月以上的,其俸禄和粮食会被停止发放,直到其官赴原任时,才能继续领用俸禄。当然,不及时销假的话,最严重的就是罢职不叙用。

  当然,第一次病假到期,还是可以续假的,清代称之为"展假",而展假一般是以赏假的形式存在的,所谓皇帝额外给予的恩惠。

  三、明清官员请假的程序为何如此严格

  朝廷专门为请病假出具一系列规定,并且时有变换,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首先,等级森严的社会导致请病假的规定不同。传统社会中,官员的行政级别非常鲜明,不同级别的官员其俸禄和相关的待遇都有着明显的差别,体现着明显的封建森严的等级。

  因为有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纲常伦理,所以在请病假的待遇上,官职品级不同,请假的制度规定就略有差异,一般而言京官请假的待遇较外官为优渥,深受当朝皇帝恩宠的大臣请病假的待遇自然要优厚于一般的官员。这就是封建森严的等级制度下请病假的等级性。

  其次,官员职位的重要性导致多样的请病假规定。明清时期的官员们,虽然理论上说,都是为天子当差,都是食天子俸禄,为朝廷办事。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官员不但有品级上的规定,品级承认了部分职位的重要性,但有时候品级虽低下,但官职却非常重要。

  根据一般的规律,京官的职位其重要性远较一般的地方官职位更为紧要,因为天子脚下,不得不如此。另外,御史这类中央派出官员,也就是现在所谓的特派员,其巡查地方代表的是天子的威严,身负重要的使命,请病假自然不能那么随便和轻易。所以,职位越是重要的官员,其请病假就相应地比较繁琐,甚至几经变化。

  第三,
为了防止懒政、惰政和逃避责任等行为的出现。官场非常复杂,有些事情很难办理,为了避免官员借患病之辞行惰政、懒政之实,或者是称病逃避责任。于是朝廷规定了严密的请病假规程,其中不变的就是必需查核清楚,请假之人确实患病。

  第四,
为了尽可能发现人才,地方官请病假即罢官的规定产生了变化。在明代,及时销假的官员,京官可以被按例起用,官复原职,或者是选任别职。像无官职的进士,则继续回原衙门待着就行了。

  当然,并非所有的官员,尤其地方官员在还未与京官有一样的官复原职和选任别职的待遇的时候,其实那些告病的官员,尤其是地方官员,可以通过其他的途径再任官职,这就是"荐举起用"。

  地方巡抚、按察使等,如果觉得告病致仕的地方官痊愈康复后,的确有过人之处,在家并无过犯、德高望重,或是志行高洁,或是才略恢弘,方可以得到地方官的举荐,有机会重任官职。被举荐的人是要受到地方官的查访的,如果地方官胆敢徇私舞弊,一经查明,则地方抚按官员与养病官员一同治罪。

  总之,有的官员可能病假愆期受到惩罚被革职,有的官员可能因病致仕回家闲住,但是不管原来是被革职还是告退还乡,在有官缺的情况下,此人确有突出的才能,也能凭借举荐制度重新得到叙用。当然,品行极其恶劣的不在此列。

  结语:

  古时候官员的休假、请假制度,一直以来都有成例,逐渐予以完善。明清时期是传统社会的末期,自官僚体制建立起来之后,经验积累的千余年,至此已经算是整体上比较完善了。而病假是所有请假事由中不可忽略的一种。

  针对请病假的程序,明清的规定较为细致。不同级别的官员、不同重要性的职位都有着差异明显的请病假规程。而随着时间的转移,具体的请病假细节有所更新和变易,乃是本着仁政和善政的目的。总而言之,详细的规定和规定的逐渐完善,就是为了尽可能地提高行政效率,尽可能地避免行政懒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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