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封建社会的奴隶和奴隶社会的奴隶相比 两者之间有什么不同
还不知道:古时候奴隶的网友们,
奴隶制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所必经的一个历程。那么,在古时候的奴隶会为奴隶主生娃当下一代的奴隶吗?
个人认为在不同时期,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奴隶的地位高低不同,情况可能并不相同,所以就带大家去深入了解一下。
在古罗马,奴隶其实是没有男女之分的,他们都要干一样的活,但是实际上也有男女之分,只能说女奴比那些男奴更加悲惨,不仅要承担和男奴一样的工作,而且如果有的女奴长得好看,就会被奴隶主当作泄欲的工具,但是还不允许怀上奴隶主的孩子,因为在他们的眼里,他们的血统非常高贵,是不能被一个奴隶给玷污的,所以那些爬上枝头变凤凰的努力是不存在的,如果女奴真的怀上了孩子,那么只能说这个孩子是一个杂种,最后也只会是一个小奴隶。
但是凡事总会存在例外,在古罗马时期,这样的例子也不少。有些奴隶主并不在意这些,所以有些女奴会和他的孩子一同摆脱奴隶身份。
例如,在古巴比伦也有这样的例子发生。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中就规定,如果奴隶为奴隶主生下孩子后,经过奴隶主的允许,那么她和孩子都可以摆脱奴隶身份而获得自由。所以对于年轻貌美的女奴隶来说,这不失为一种改变命运的方式。所以很多女奴隶都会拼命博取主人的欢心,祈求得到宠幸。如果是奴隶之间的通婚,就是另外一种情况了。一般情况只有奴隶主自己私有的奴隶之间通婚,如果是和其它奴隶主之间的奴隶通婚,这在当时的情况是不允许的,如果两人私通有了孩子,那么也是归女奴隶的奴隶主所有。
在夏、商、周三朝的奴隶制度中,奴隶生下来的小孩,依旧是奴隶,且没有人身自由,生命也毫无保障。低贱的奴隶生的小孩,可能出生不久就拿去陪葬了。
商朝是典型的奴隶社会,奴隶们在奴隶主死后,很多还要拿去殉葬。现在挖掘的商代古墓当中,有大量的人殉,且都是用牲口和奴隶进行殉葬的。周朝时期的奴隶地位相对来说比商朝要高很多,且进入春秋奴隶制度逐步瓦解。周朝的奴隶主要来源于战争,也就是殷商和其他部落战俘组成。
比如周成王讨伐鬼方,获得奴隶13810人,还有吴国、鲁国和周伐齐,俘虏齐国甲车800乘,作为奴隶的甲士3000人。在春秋时期,各国除了争夺土地,其实还在争夺奴隶。周朝时,诸侯对天子,或小国对大国时常有献俘的典礼。诸侯国可以用钱财或者牲口把本国的奴隶赎回去。所以当时奴隶的使用量是比较巨大的,当时的奴隶主为了满足奴隶的需求,可能会允许奴隶大量的生育,但生下的小孩也肯定脱离不了奴隶的命运。
再比如说,春秋时期晋献公借道伐虢灭了虞国,百里奚作为战俘,成为奴隶被作为晋献公女儿的陪嫁送给了秦穆公。百里奚半路逃跑了,逃到了楚国去养马。秦穆公在知道百里奚的贤能之后,用五张黑公羊皮换回了百里奚,并将其任为大夫。这就是我们在《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一文中所学的"百里奚举于市"的出处。可见,春秋时期的奴隶,一旦被发现有才还可以做大官。当然,不是每个人都有百里奚这么幸运。那时的奴隶,大多数被作为官奴,且被作为战利品赏赐给了大臣。大臣又将这些奴隶作为官奴,如果是年轻的女性,或者卖给一些平民做妻子。
先秦时期的奴隶,除了官奴(奴婢),还有专门为奴隶主种地的奴隶。无论是官奴还是普通低贱的奴隶,在奴隶社会,其实和牲口一样可以买卖,有的奴隶甚至还不如牲口。奴隶主想卖给谁就卖给谁,怎么处置就凭奴隶主一句话。这个时候的奴隶来源最主要的有两个,一个是战犯,另一个是买卖,战犯不用多说了,一场战斗失败的一方被胜利的一方缴获为奴,那么买卖的奴隶又是什么奴隶呢?这个也分为很多种,其中有战犯、有债奴,但是最多的却还是大奴生的小奴,有一个人专门做奴隶贩卖的生意,而有生意就必然有货源,这个货源就是女奴们的生育。因此,从这里便可以看出奴隶是会为奴隶主生育小奴隶的,但笔者觉得这肯定也不是女奴自愿的。
但是,如果命运足够好的话,奴隶生下的孩子也是可以脱离奴籍,成就一番事业的。西汉时期的大将军卫青,其母亲卫媪与来平阳侯家中做事的县吏郑季私通,生了卫青。由于因生活艰苦,卫青被送到亲生父亲郑季的家里。但郑季却让卫青放羊,由于地位卑贱,被郑季的庶子把卫青当作奴隶使唤。卫青不堪欺辱,回到母亲身边,做了平阳公主的骑奴。后来三姐卫子夫,被汉武帝看中纳为妃,生了卫太子刘据。卫子夫因此成为皇后,卫青也被做了大官,后来做到了大将军。
可见,封建社会时期的奴隶,地位比奴隶社会的地位更高,至少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当然,生出来的小孩也是做奴隶,但是只要有一些奇遇,还是可以飞上枝头变凤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