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的大家庭的奴仆是怎么来的 所谓的契约书真实存在吗

  今天为什么小编给大家准备了:古时候奴仆的文章,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

  经常看古时候小说的人都会知道,我国古时候虽然早早就脱离了奴隶制社会,但是依旧有合法的人口买卖的习惯。这些人或者是由于家庭贫困,被父母卖到大户人家,去当作奴仆来换取钱财,养活家人。也有些是由于年幼的时候被人贩子抱走、拐走,然后通过一些方式,将之作为自己的儿女进行买卖。另外还有一种情况便是由于家族获罪,因此全家没入贱籍,这时候官府就会对他们进行买卖。而这些本身是贱籍的人,除非主人做主,将他们放籍,否则的话,他们的孩子一出生便是奴籍。

  这些情况在中国世情小说《红楼梦》中,都能看到。比如说袭人,就属于这几种情况中的第一种。她在外面有父母兄弟,还曾提到过要赎她出去的说法。袭人就是当年父母兄弟由于家境贫寒,将她卖给了贾府,作为婢女。等到他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他家里又有了些钱财,因此便打算将她从贱籍赎回良籍。

  而赵姨娘则不同,她是所谓的家生子,也就是贾家奴仆所生的孩子,因此一出生便是贱籍。在探春理家的时候,对于赵姨娘死去兄弟的赏钱上,能很明显的看出“外头的”和“家生子”身份上的区别。与她们都不同的,是香菱。香菱原本是良家子,她本应是甄家的大小姐,可是却在幼年的时候被人贩子拐卖。在拐卖之后改了名字,将她当做自己的女儿,卖给了薛蟠。

  如果不按照通行版的结局而按照87电视剧版的结局的话,贾家被抄家没族,他们家族的男女老幼都被没入贱籍进行发卖,这就是由官方进行买卖的情况了。在中国古时候,良籍与贱籍之间隔着巨大的鸿沟,对于身处贱籍的人来说,对方的手中捏着自己的卖身契,就如同捏着自己的性命。无论是婚配还是生死,都不能由自己而全凭主人发落。

  或许也正因为如此,在中国古时候,统治者有的时候是不能放心那些世家大族手中握着数十甚至上百奴仆,而不将这些生产力解放出来的。或许也正因为如此,在明朝的时候,曾经一度禁止人口买卖。换句话说,明朝至少在官方和明面上,是不应该有所谓的奴仆的。可是世家大族,如果不能呼奴唤婢,难道还要事事亲自操办不成?

  其实只要翻一翻那个时候的契书,就不难发现,世家大族总会有自己的应对方式。其中一种处理方法,是将孩子送到对方家中,做所谓的义子、义女。而在官府留档的契约书中,不难发现,对于这种义子女的形容往往是听凭差遣,生死婚嫁,全由对方做主。只要看契约书的内容就不难发现,这种所谓的义子义女其实就是卖身契的另一种形式罢了。与之相应的还有婚书,虽然这类契约被归档在婚书之中,可实际上却是将生死婚嫁都交给主人处理的卖身契,有的甚至还会标明交易的银钱。

  从这些契约书能够堂而皇之的留在官府就不难发现,虽然明朝明令禁止人口买卖,可实际上官方对于这种人口买卖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不得不说,这与古时候的身份等级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小编觉得大家还是不要总是想着什么穿越了,姑且不说娱乐生活匮乏的古时候能不能适应,但说良籍贱籍的分野就很可怕。习惯了民主平等的现代人,只怕是没有办法习惯古时候的生活了。不知各位看官对此有什么看法,不妨在先锋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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