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重犯为什么不直接杀头而是流放呢 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古时候重犯为什么不直接杀头而是流放呢,这是很多读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略知历史的人,都知道在我国古时候有一种对待重犯的量刑——流放。也就是朝廷不可以不杀你,但是要把你发配到千里之外的不毛之地。这种处罚,在古时候交通条件极其恶劣的情况下,其实非常的费时费力。

  梁山好汉中,就有不少人被当时的官府发配边疆,一般都是两个衙役押着一名犯人三人同行,可以说人力物力时间上都是非常不划算的。那么古时候为何不选择较为容易执行的关押牢房或直接砍头,而是非要劳神费力将犯人发配千里之外呢?

  发配流放是我国古时候的重犯才会执行的,最早出现在秦朝,当时流放多为皇族贵族,宋元时期流放正式成为律法。发配犯人到边疆,最初是为了扩充边防兵力,后来发展成了古时候开发区的劳动力,分极边、烟瘴,即流放四千里以外、边远,即流放三千里以外、边卫,即流放到两千五百里以外、沿海附近,即流放一千里以来,以这些地方作为执行刑罚地。

  极边、烟瘴的流放地处国境极南或极北之地,后来也有一些朝代会将犯人流放到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去,比如宋朝的时候就把当时的最南边海南岛和最东边的沙门岛作为流放重犯之地。海岛远离中原地区,地处偏僻,且四面环水,一直是古时候最重刑犯的主要流放地。

  这里小编再和大家说一个关于流放的神话故事起源,据说北宋年间,有八个重刑犯人被流放到最东边的沙门岛,即现在的山东蓬莱县境内,最后硬是游了三十多里水路,逃出了流放地沙门岛。这就是著名的八仙过海的神话传说起源。原来八仙还有这一茬子事。

  了解掌握流放制度之后,小编最后回到正题,说一说为啥古时候会有流放这么回事。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利用发配到边疆的犯人充实戍边兵源,这个明朝表现最为明显,发配边疆很多都是兵部直接执行。二是搞活国家边疆大开发,边疆人烟稀少,一般人不愿去,只有强制犯人去开发。三是不杀重犯而选择流放,一定程度也能彰显古时候统治者所倡导的“仁政”,现在的话叫做人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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