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不能买卖私盐,背后到底什么原因?

  在古罗马时代,士兵们会按日定量,领到一笔名为“salarium”的专门补贴,这笔补贴不是金钱,而是食盐。尽管后来军饷代替了食盐,但拉丁文“salarium”保留了下来,经过法语和英语的演变,最终以“salary”的形式出现,用来泛指“薪水”、“薪金”。如今,物质生活非常优越,盐的重要性被忽视了。然而中国的古时候史,就是一部盐业发展史,可以说盐是立国之本,富强之基。

  盐之所以如此重要,先从盐的特性说起。维持人体健康必须盐的补充。盐的咸味来自于丰富的钠。现代医学研究证明,钠能促进消化,增强食欲,协助新陈代谢,还可以维护人体渗透压和酸碱平衡。古时候对盐最直观的感觉,就是不吃盐浑身乏力,无法从事农业生产,行军打仗更是空谈。

  此外,在古时候,食物不易长时间保存。古人发明了盐腌的方法,将蔬菜和肉类制作成咸菜和咸肉,这样一来,食物的保质期大大增加。百姓可以留着自用,有备无患。商人通过异地贩卖牟利,类似于现在的冷链保鲜运输。

  在古时候农业社会,个人通过耕种满足自己的温饱需要,唯独盐需要外来供应。而盐的产地,除了沿海地区比较分散外,中国内陆产盐地相对集中,例如山西解州、四川自贡、陕西花马池等。嗅觉灵敏的商人首先发现了其中蕴含的商机,将原本孤立的个体,联结成一个贸易网络。

  最先重视发展盐业的国家是齐国。周武王灭商建周,姜子牙因功受封在营丘(今山东淄博市淄博区),建立了齐国。姜子牙在齐国修明政事,顺其风俗,简化礼仪,开放工商业,尤其是大力发展盐业和渔业贸易。繁荣的贸易往来,以及宽松的经营环境,给齐国带来了巨大的利益。《史记·货殖列传》对此有详细的记载:“太公望封于营丘,地瀉卤,人民寡,于是太公劝其女功,极技巧,通渔盐,则人物归之,繈全而辐凑。故齐冠带衣履天下,海岱之间敛袂而往朝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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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时候晒制海盐

  以齐国都城临淄为例,凭借古济水的水运优势,建立一张庞大的贸易网络。对外出口食盐,换取齐国急需的粮食和物产。临淄因此逐步发展为东方第一大都会。春秋中期齐桓公时,临淄人口有20万人,战国中期超过35万人,到了汉武帝则达到了50万人。《战国策·齐策一》中,苏秦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临淄之中七万户,臣窃度之,下户三男子,三七二十一万”。人口的空前增长,是临淄对外贸易繁荣的一个标志,也是盐业红利的综合体现。

  有识之士很快认识到盐业对国家的重要性。春秋时期,齐国宰相管仲提出了“官山海”制度,即朝廷对盐业实行垄断经营,有贩卖私盐的不法之徒将处以死刑。古时候,人们消费支出主要用于购买食品,粮食在商品交易中占有主要地位,与此相应,盐与粮食密不可分,控制了盐业,就控制了整个农业贸易。另外,盐还具有“隐形征税”的作用。个人的食盐消费量很少,对食盐的价格并不敏感,人们购买咸肉时,只注重咸肉本身,往往忽略了国家对咸肉中盐征收的税收。控制了盐的产地、数量、价格以及流通,就能对消费者征税。盐税成为古时候财政收入中最大的来源之一,甚至可以称为“第二人头税”。

  齐国大力发展盐业,通过庞大的贸易网络,达到天下人向齐国交税的目的。有了盐业做后盾,齐国迅速成为春秋五霸之一。有了齐国的成功案例,秦国实行商鞅变法,也实行盐业专卖,富国强兵,最终实现统一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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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汉初年,政府推行“与民休息”政策,开放了盐业市场,允许私人资本进入盐业市场。盐商很快富甲一方。汉武帝在位时,连年财政赤字,民间富商“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公家之急、黎民重困”。汉武帝认识到了盐业对赋税的重要性。元狩三年(公元前120年)。大司马桑弘羊主持实行“笼盐铁”制度,将盐业经营权重新收归国有。在产盐地,设置“司盐校尉”作为政府的代表,监督盐民进行盐业生产,盐由政府收购、运输和销售。可以说,产盐地是汉朝当之无愧的“国有企业”。

  在汉昭帝和王莽新朝时期,盐业专卖都有所松动。不同的是汉昭帝召开了著名的“盐铁之议”,主动放开了部分盐禁,受到了史学家的好评和肯定。而王莽新朝时期,大商巨富通过贿赂地方官员,公开或半公开“盗煮”,盐业市场受到了私盐的冲击,公元前22年,朝廷被迫废止盐禁。魏晋三国时期,各方势力觊觎盐业的巨额利润,对盐田展开了你死我活的争夺。对于盐田实行“国营”或“军营”政策,孙吴政权对盐田实行“军营”,由军队控制盐业生产和销售。

  隋朝初期,隋文帝杨坚本着“官民共利”的思想,开放盐田、盐井。个人遵循盐业生产制度,取得盐业生产、经营、销售的权利。没有合法手续的私盐,将受到朝廷打击。隋朝末年,朝廷对盐业的控制力削弱,私盐泛滥,朝廷经常抓捕贩卖私盐的不法分子,导致民变四起,很多民变首领就是贩卖私盐出身的。

  唐朝白居易有一首名为《盐商妇》的诗,“盐商妇,多金帛,不事田农与蚕绩。南北东西不失家,风水为乡船作宅。”描写了盐商的夫人富有安逸,衣食无忧的生活。唐代中期,实行“榷盐法”。盐民组织食盐生产,朝廷统一收购,然后加价卖给盐商,盐商将盐运输到指定的经销点出售,朝廷控制了货源,掌握了批发环节,削弱了盐商的盈利能力,增加了国家的财税收入。唐朝中后期,盐业收入占据了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

  两宋时期是中国盐业发展的辉煌时期。朝廷设置了转运司,它是联系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中介,起到上下沟通的作用。转运使专管盐务,严格控制盐业流通,划分销盐区域,实行销界政策,某一种盐只能在指定地域销售,不得越界。北宋时期,产自青海的青盐销售价是44文,其实际采购成本只有5文。熙宁年间1石米的售价是400文,1石米的重量是100斤,换算下来1斤盐的价值约等于11-12斤大米,折算现在的购买力,1斤盐的价格达到了近30元。盐通过北宋朝廷系统的运作,运销体系不断完善,朝廷府库日趋充盈,财政收入中有三分之二来自于盐税。

  明清时期,朝廷延续了两宋的做法,实行“纲商引岸”制度。盐商运销食盐,需要缴纳盐课,领取盐引,然后到指定的产盐区购盐,再贩往指定的地区销售。在清朝,盐民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利用古时候的设备开采盐井。1835年,自贡的燊海井凿穿厚厚的岩层,喷涌出黑色卤水,盐工们或许没有想到,这口盐井的深度已达1001.42米,是人类第一口超过千米的深井,堪称古时候工程学奇迹。

  盐业专卖,促进了国家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保证民生的稳定,可以说,盐是国家级的重要战略物资,受到了历朝历代的普遍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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