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被判腰斩的犯人为什么都要贿赂刽子手?

  腰斩,其中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在犯人死后,对其尸体施行腰斩。例如李斯,就是先“具五刑”,然后“腰斩咸阳市。”所谓的五刑,就是黥(脸上刺字)、劓(割掉鼻子)、斩左右趾、枭首(砍掉脑袋示众)、菹其骨肉(捣乱尸体),可见李斯受腰斩刑时已经死掉了,腰斩不过是对他尸体的侮辱。

  另外一种就是活生生地将犯人一刀两断了。据记载,中国最后一个被腰斩的是雍正年间的福建督学俞鸿图,这位仁兄的小妾与人私通,泄露了试题,结果他背了黑锅被判腰斩。俞鸿图行刑当日没有贿赂刽子手,结果被拦腰斩断后不能马上断气,疼痛难忍之下,在地上用自己的血连着写了七个“惨”字,最后才咽气。雍正听说后,觉得腰斩太残忍,把这种刑法废除了!从俞鸿图的经历,我们就可以看出刽子手的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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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人受刑后能活多久,全在他们的一念之间。熟练的让你痛苦少些,而那些新手就让人总是死不了,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肠子内脏之类的东西流出来,一点点的感受着自己生命力的流逝(因为人只有脑死亡才会丧失意识),几个时辰下,生不如死!所以,这个时候必须要贿赂刽子手。

  把刀往上斩一点,就会让人死得快一些,而如果把刀故意的往身下来的话,就会让人活得更久。当然,这事儿单单贿赂刽子手也是不行的,总要上下打点,才能让老爷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古时候被判腰斩的死刑犯知道自己一定会死,为何他们还要笑着贿赂刽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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