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是如何养老的?古时候的养老问题有什么解决方式?
古人又是如何养老的?是很多人要的问题?下面为什么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解答。
近些年来,人口老龄化的现象日趋严重,于是越来越多关于老人晚年生活的问题开始被摆在电视机前被讨论。
子女应该如何孝顺,空巢老人应该如何自处,国家又应该出台什么样的制度避免孤独老人晚年的凄惨生活。
社会的进步,一部分体现在制度福利的完善,泱泱中华,孝道传世,那么在古时候,没有养老金,养老保险的情况下,古人又是如何养老的呢?
/什么是孝?
了解古人如何养老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白,中国传统思想中,孝是什么?
《论语》在学而篇与为政篇中曾提及孔子与弟子关于孝之间的问答。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为什么别乎?”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总结而论,孔子认为的孝不是“赡养”,而是“色养”,即让父母在身心层面都要丰足。
毕竟就连家畜都有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如果有人觉得让父母衣食无忧就是孝,那岂非大错特错?
所以孔子又说:色难。现代的子女很多连陪伴父母,帮父母办一些力所能及的事都做不到,更遑论长时间在父母面前不发脾气,保持和颜悦色的态度了。
那么,在古时候,子女又是如何孝敬父母的呢?
/子女的赡养
百善孝为先,生子养老是中国延续至今的一种传统和思想,也是历朝政府所倡导的。
如果有子嗣对自己的父母不孝,不仅会让邻里瞧不起,名声大臭,还会违反法令,遭到地方官府的罪责。
所以,一般来说,普通民众的养老都是靠着自己的儿孙,如果儿孙争气,那就享福,如果儿孙穷苦,那也只能跟着穷苦。
《礼记·王制》曰:“五十异粻,六十宿肉,七十贰膳,八十常珍,九十饮食不离寝”。
在周代,官方规定要求:家中50岁以上的老人,要给他们吃细粮;60岁以上的老人,要给他们吃肉;对70岁以上的老人,要在他们的饭食中增加副食;对80岁以上的老人,要让他们吃些珍馐美味;对90岁以上老人,如果有需要,就得在床前伺候饮食了。
的确,古时候家庭在生活条件远不如现代优渥,但在服侍老人陪伴父母这一点上,古人做得的确好很多。
这也是现代人值得学习的地方。
/官府的保护措施和福利
在古时候,高寿是吉祥的象征,如果有人的寿命到达了八九十岁以上,当地官府还会上报中央,而皇帝则会奖励当地官员。
所以在古时候,高寿的老人不仅有当地政府养、国家养,就连地方乡绅地主都会乐意出钱养。
从周代开始,初具规模的官方福利制度就开始出现,名为‘三王养老之制’。
这一制度规定了50岁以上的为老人。而为让子孙更好地赡养老人,周代实行有老人的家庭可减免徭役的政策。
如果家中有80岁以上的老人,则儿孙中可以有一人不服徭役;如果有90岁老人,则全家都可以不服徭役。
《礼记》:“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
到了汉代,源于“以孝治天下”的治国理念和文帝“宾礼长老”的惠民政风,官方对待养老问题也更加重视。
《文帝纪》养老令曰:“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饱……年八十已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已上,又赐帛人二疋,絮三斤。尊老爱老,蔚然成风。”
文帝为人恭俭仁爱,在位期间多有善政,朝廷的尊老政策也更为惠厚,而《汉书·武帝纪》中则记载,武帝诏要求不得将受赐者召集会聚在一起统一散发,县乡基层干部要亲自送赐品上门,以示敬重。
同时,汉朝律法中也出现了中国最早的“老年人保护法”,即《王杖诏令册》。它规定了70岁以上老人应该享受的生活和政治待遇。
汉律规定70岁以上老人即使触犯刑律,只要不是首犯就可以免予起诉,即“虽有罪,不加刑焉”。
而不赡养老者,对父母、祖父母等长辈不敬者,意图杀父母或祖父母者,殴伤长辈者,都要处以弃市之刑。
弃市,是在人众集聚的闹市,对犯人执行死刑。
《礼记》:“刑人于市,与众弃之。”
王杖是汉朝对老人发放的“老年证”,80岁以上的老人,皆由朝廷授予一种叫“鸠杖”的实用物,以示地位的象征。
唐代继承了汉代给老人“赐杖”、“免税”等诸多做法,这一点在近期热播剧长安十二时辰中就有体现。
而据《唐大诏令集》记载,唐太宗于“即位赦”中有提出以下法令。
“八十以上各赐米二石,绵帛五段;百岁以上各赐米四石,绵帛十段;仍加版授,以旌尚齿。”
不知是不是有意洗脱弑兄杀弟辱父的人生污点,太宗在位期间大力推行孝道,曾出外巡27次,每次都要颁布养老诏敕,“赐高年帛”、“赐高年栗帛有差”、“赐高年尤加优恤”等,以示对于长者的尊重。
具体赏赐多少,并没有特别的规矩,不过再少也可供老人享用1个月,多则半年,甚至一年,赏赐种类繁多,主要以粮食、生活用品、纺织品等为主。
为了防止老人老无所养的现象,唐代律法还规定:父母在,不远游,不能存私房钱,不能分家,不能让老人独自生活,否则要被治罪。
此外,唐朝还出现了历史上最早的老年护工。
据唐令“补给侍丁”制度记载,对80岁以上的老人,朝廷会为他安排一个护工,90岁以上的安排两个,百岁以上的安排5个,而且,官方安排的这些护工可以免除服徭役。
在没有完善监护举报措施的唐代,这样的福利无疑会极大程度上增加了护工的积极性,也让老者不至于遭受这些护工的怠慢。
回想起现今各地敬老院频频爆发的护工欺凌现象,我们在谴责惩戒这种做法的同时,也是不是该考虑这种服务型工作是否存在与付出不匹配的待遇。
/鳏寡孤独的养老问题
上述所说的都是有后代赡养的老人,那么鳏寡孤独的老人又该怎么办?
其实古时候也是有敬老院这种社会福利赡养机构的。
最早的官办敬老院是在南北朝时期,当时的南朝梁武帝萧衍创立了首个救济赡养机构“孤独园”,主要是收养孤儿及无人赡养的老人,并且还为老人料理后事。
到了唐朝,这样的养老机构已被推广,在武则天时代,唐朝还开设了主收贫、病、孤、疾者的“悲田养病院”。唐肃宗在长安和洛阳分别建了“普救病坊”,用于照顾无人赡养的老人。
明朝的养济院有着收养孤儿,养老并且负责丧葬的的机构,清朝则沿用了明朝的机构。
但真正让“敬老院”这种养老方式流行起来的是宋朝。
北宋初年即开设名为“福田院”的养老机构,后来又开设了“居养院”,南宋则叫“养济院”等,将孤寡不能养活自己的老人登记备案,由国家赡养他们。虽然名字不同,但都是慈善性质的养老院。
而且,在宋徽宗时期,老人的年龄标准是50岁,使养老的人群范围得到了极大的扩展,成为历史上老人的黄金时期。
同时,民间养老院在此时也普遍兴起。比如与南宋对峙的金国兴中府,就有位叫刘厢使的汉族人,遣散家中奴婢,拿出全部财产兴建“孤老院”。
洪迈《夷坚甲志·刘厢使妻》:“男女二人,奴婢数辈,一日尽散其奴婢从良.竭家赀建孤老院,缘事未就。”
此外,历代国家对于鳏寡孤独废疾不能自存之人也存在救济福利。
在元朝,这些老人每月可以领取一定数量的粮食、柴薪、衣物等基本生活用品,享受官方医疗,官方负责丧葬。
而在明朝时期,官府会在物质方面给予一定的保障。
洪武十九年(1386)六月,太祖:“诏有司存问高年。贫民年八十以上,月给米五斗,酒三斗,肉五斤;九十以上,岁加帛一匹,絮一斤;有田产者罢给米。”
除此之外,老人还能在精神上获得特殊关爱。
明代中期,对老人的尊重,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百岁以上的老人,国家要给他定制华美的寿装,给予极大的国家奖励和荣誉。在全社会树立一种尊老、爱老、养老的风尚和氛围。
至于清政府,虽然后期出了一窝子糟心事,但从顺治开始,整体的老年社会福利也还是不错的。
“诏:军民70以上者,许一丁侍养,军民80以上者,赏绢一匹,棉花十斤,米一石,肉十斤;90以上, 加倍给予。”
其实,无论古今,想要更好地赡养老人养老无非是考虑三个问题:子女的孝顺,官方保护救济性质的制度法令,以及老年人自身的身心健康问题。
制度上,现在国家基于老龄化的现象,除了开放生育措施,也在加大养老的资金投入,但越来越繁忙的工作和生活,却让子女无法两头顾及,这也是时下社会焦虑的部分来源。
从“年少远游不归家”到“子欲养而亲不待”,新时代的空巢现象我们该如何解决,我们又该如何做到“色养”,一切也许要从学会关怀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