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囚犯在砍头前为何要脱掉外衣 仅仅是羞辱那么简单吗

  对古代女囚犯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为什么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古代女犯人斩首前,为何要脱掉外衣?

  目前,中国的法律中是包含了死刑这一项的,这也被认为是最严酷的一种刑罚,所以在量刑的时候也比较谨慎,只有对待那些罪大恶极的犯人,才会处以死刑,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死刑的手法也温和了许多,采用的是注射药物的方式。

  不过,在古代,刑罚要比今天严酷得多,就连死刑都要分为很多种,当然最常见的还是斩首,那么,为什么女犯人在被斩首之前,要先把外衣给脱掉呢?今天就带着大家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中国古代形形色色的死刑

  从古到今,各种刑罚的种类非常繁多,而死刑的历史可以说是最久远的,它从远古时期就已经开始,直到今天仍存在于我们的社会中,死刑的威慑力算得上是最大的,而中国古代的死刑并不是简单地把人杀掉了事,为了发挥死刑的威慑力,死刑同样分为很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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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说绞刑,这是指用绳子或者弓弦把犯人勒死的刑罚,也是一种比较温和的手段,因为绞刑不会破坏人的肢体的完整性,能给犯人留下一具全尸,场面也不会特别血腥骇人,这其实已经是一种仁慈地体现了。

  除了绞刑,还有一种非常常见的死刑就是斩刑,这是指用砍刀将犯人的头砍掉。斩刑一开始斩的并不是头颅,而是腰部,也就是把人拦腰分开,后来才转变成了斩首。斩首听着十分恐怖,但是痛苦是比较小的,一瞬间就可以身首分离,假如一刀没能把人处死,那才是真的痛苦,所以有时候犯人的家属会给行刑者一些好处,希望他们能干脆利落地行刑。

  除了这两种常见的死刑,中国古代还有很多特殊的死刑种类,它们往往要更加残忍,威慑力也更大,下面为大家简单介绍几个。首先是车裂,也叫做五马分尸,是指把绳子套在人的四肢和头上,然后由五匹马分别向五个方向大力奔跑,人的躯体便被撕裂,这种刑罚是非常痛苦的,因为马车不能一瞬间撕裂躯体,需要忍受剧烈的疼痛以后才能解脱,商鞅就是被处以车裂之刑而死的。

  第二种是炮烙,据说是纣王创造的,指的是把铜柱烧得通红滚烫之后,让犯人把柱子抱住或者在上面行走,活活把人烫死为止,同样是一种非常痛苦和残忍的刑罚。还有一种残酷的死刑,相信大家都听说过,那就是凌迟,或者叫千刀万剐,用刀子在人身上一块一块地割肉,而手法老练的刽子手可以避开要害,切下很多刀而让犯人短时间内无法丧命,明朝袁崇焕就是被处以凌迟之刑,活活剐了三千多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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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死刑之所以听上去如此残忍骇人,是因为中国古代的法律以人治为主,也就是说,如何处置犯人并不完全按照法律进行,而要看统治者的意见,如果统治者对犯人恨之入骨,自然会想出各种惨无人道的行刑方式了,好在,今天我们身处的是法治社会,不会再出现这种不人道的刑罚了。

  古代女犯人斩首前为何要脱衣?

  对于古代行刑方式有所了解的人可能会注意到,女犯人在被斩首之前,一般都要脱掉外衣,这是为什么呢?我们都知道,在古代,女子的地位与男子相比是要低下很多的,她们很少有机会能在外面抛头露面,出嫁前为了保持自己的好名声,要待在家里,出嫁后为了操持家务,同样要待在家里,因此,女人犯罪的频率要比男人低很多,而一旦犯了罪,面临的责罚、招致的唾骂也会更加严重,道理很简单,人们都觉得女人生来就是弱者,应该好生待在家里,结果还敢出来犯罪,那肯定要狠狠罚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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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古代女子的声誉是很重要的,身体只能被自己的夫君看到,如果暴露给了外人,那是要受尽侮辱的,所以,在给女犯人行刑之前,要先进行羞辱,而羞辱的方式就是脱掉她们的外衣,让她们暴露在众人的眼光之下,这对犯人的精神来说是一种莫大的打击。

  当然,给犯人脱衣也有程序上的考虑,这一点并不区分男女。原来,古代执行斩首之刑的周期比较长,通常会在过了秋分之后再处决死刑犯,因为古人们认为冬天才是处刑的季节,所以我们经常听到一个词叫做“秋后问斩”,牢里的犯人等到行刑的时候,早已经蓬头垢面、不成人样了,所以很难分辨出来谁是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犯人被关押进牢里之前就会被脱掉衣服记录下身体上的特征,而在行刑前也要通过脱衣服的方式来帮助验证身份,从而防止有人冒名顶替,这也是为了保证刑罚的公平,因为一些有钱人可能会花钱买来替死鬼接受斩首,而让真正的坏人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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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古代的刑罚对于女人还是有一些优待的,考虑到女人的承受能力比男人差一些,在量刑上会更加温和,比如允许怀孕的妇女不佩戴刑具,在肉刑上适当减轻等等。然而,如果女人犯下的罪行已经严重到了需要被斩首的程度,那么刑罚就会显得冷酷很多了,因为这样的女人居然敢无视这个社会上给予女性的种种束缚和条框,不在家中安守自己的本分,反而出来为非作歹,封建统治者认为自然也没有了优待的必要!

  所以,在斩首示众的时候,就不用考虑女人的脸面,反而要把她们的衣服脱掉,承受周围百姓的眼光,这不仅对被行刑者来说是一种精神上的折磨,对围观者来说也是一种有力的震慑,让其他女性不敢轻易挑战法律,这是比羞辱犯人更重要的目的。虽然被脱光衣服本身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但是长期处在“女人不能裸露身体”的社会规训之下,女人们会将其视作莫大的痛苦和耻辱,这其实也是封建社会对于女性之压迫的侧面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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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语:

  刑罚其实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社会越是进步开明,刑罚手段便越是人道、规范,今天,我们早已把古代那些惨绝人寰的行刑手段摒弃,转而选择更文明的方式,对待男女也不会有所区别,这便是法治进步的体现。当然,我们常常会在各种社会事件下面听到一种声音,那就是如今的法律太温和了,让人体会不到惩治恶人的痛快,对此,你又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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