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朝的军队经历了什么?从正规军到拿钱卖命的雇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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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的军事制度非常有意思,朱元璋当上皇帝以后,首创了卫所制度,在他看来通过这套制度完全可以实现军队粮食的自给自足,从而减轻帝国的财政负担。一开始由于一切都是刚刚开始,制度还是充满着活力,到了明朝中后期,这套制度却似乎失去了它的优越性,开始走向腐朽。

  古人诗云:“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新旧事物永远处于交替之中,当卫所制度走向消散的时候,一种叫做募兵制的军事制度重新登上历史舞台,成为了大明王朝军事制度的生力军。而在两种新旧制度交替的背后,往往会有很多有意思的事情发生。

  卫所制

  《明史》:太祖即皇帝位,基奏立军卫法。

  朱元璋当上皇帝以后,听从了刘基的建议,设立了卫所制度。那么什么是卫所制度呢?简单点来说就是明政府在地方设立的人数不一的军事机构,这些军事机构负责守卫地方和屯田生产。卫所制度下,士兵招募采用的世袭制度,父亲当兵,则儿子也必须参军。

  洪武年间,曾经在北平、陕西、陕西、浙江、江西、山东、四川、福建、河南等地设立了大量的卫所。人数多的称之为卫,人数少的就称之为所。

  这些数量众多的卫所有什么好处呢?第一点就是节省军费。因为根据规定,这些卫所是要负责屯田种地的,他们每年产出的粮食除了自己吃以外,还要上交一部分给国家作为储备。这么一来国家不仅不需要为庞大的军队拨粮,军事战备还有了着落。在明初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滞后,国家税收不多的时候,这显然是一件好事。

  第二点,保证国家的稳定。国家为什么要建立这些卫所,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要靠他们来打仗,并且还要维持地方的治安。他们平常可是要进行军事训练来保持战斗力的。毕竟明朝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面临来自北方蒙古的军事威胁,时不时的还有农民起义,这些卫所就担起了维持稳定的重担。

  如果说卫所制度一直能够保持明初法制完善、军纪严明的状态,那对于明政府来说可以说是一件幸事。可是事情的发展却往往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哪能一切都遂人心愿呢?

  因为卫所制度本身就具有天然的缺陷。卫所的兵员一共有从征、归附、谪发、垛集四种来源方式。前两种因为是建国之初组织的倒还好,后两种却有很大的问题。因为他们都是被迫征兵入伍的,本身是不愿意的。参军以后就要离开自己的故土,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有可能这辈子就再也回不了家乡了,这对于安土重迁的古人来说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因此很多人就在前往卫所的路上逃走了,那么这些卫所就得不到足够的兵员补充。

  《清军议》中这么记载:“故人有怀土之思,不能固守其新业。于是乎逃亡者十常八九”。

  除了卫所制本身的缺陷以外,在执行的过程中也发生了偏差。

  据《明实录》记载:“中外都司卫所官,惟故肥己,征差则卖富差贫,征办则以一科十。或占纳月钱,或私役买卖,或以科需扣其月粮,或指操备减其布絮,衣食既窘,遂致逃亡”。

  这些负责管理卫所的官员产生了腐败行为,他们从中克扣士兵们的钱粮衣物,导致有些人吃不饱、穿不暖。连基本的生活都得不到保障,还要随时做好上前线打仗的准备,很多人受不了就一跑了之。

  可以说从卫所制建立的那天开始,它就一直在面临着挑战,各种各样的问题层出不穷。等到明英宗在位时期,明朝跟北方的瓦剌军队打了一场硬仗,结果很惨,败得一塌糊涂,甚至连明英宗本人也被敌人给捉走了。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土木堡之变”。

  通过土木堡之变,说明了卫所制下练出来的军队实在是不堪一击。这次失败刺激了很多人,使得他们开始思考这个帝国的军事制度究竟应该走向何方。

  募兵制

  《明书戎马志》:“召募之兵,明初无有也。正统中,始募天下军余民壮为兵。景泰初,复令广召募,即以所在官司统领,遇警调用,然犹之民也。弘治中以虏警抽编,无警许罢役,遂有常饷。沿至正德,遂令分戍番操,无复休息。

  从这段记载我们可以得到这么一个信息:在嘉靖之前,募兵制只是零散的、不成系统的,从嘉靖开始,募兵制才正式发展成为一种制度。

  而募兵制之所以在这个时候成为一种定制,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东南地区倭寇问题已经很严重了,卫所军已经搞不定这个问题了。所以只能招募新军,重新练兵才有获胜的可能。

  谈到练兵抗倭,最成功的莫过于戚继光。他作为当时抗击倭寇的最主要的将领,组建的戚家军给予了倭寇沉重的打击。

  《明史》记载:“继光至浙时,见卫所军不习战。而金华、义乌俗称彪悍,请召募三千人,教以击刺法,长短兵叠用,由是继光一军特精。‘戚家军’名闻天下”。

  通过戚家军我们可以了解一下募军制的大致情况。募军顾名思义,这些士兵由国家出资进行招募,通过给予他们粮饷吸引老百姓参军入伍。募军制下,由于老百姓基本上都是自愿参军的,所以管理起来比较的容易,经过训练以后,战斗力比较的高。

  但是同时它也有不可忽视的缺陷,因为军队开支全部由政府负责,所以说给政府的财政开支造成了非常沉重的负担。明朝末年,崇祯为了维持军队的日常开支,向老百姓征收“三饷”,并将每年政府财政收入的大部分都用于了军费开支。另一个缺陷就是因为雇佣军由单独一个将领负责招募、训练,所以很容易发展成为将领的个人武装力量,这样就会削弱中央政府的影响力,使中央政权受制于个人。但是就当时的情况而言,募军制的优越性暂时地掩盖了它的缺陷,成为了明政府的最佳选择。

  因时而变,是支配明朝军制变化的内在原因。当它出现越来越多弊端的时候,就不再能适应时局的需要,这个时候新的能够解决问题的募军制度就呼吁而出。但是还有一个词语叫作尾大不掉,卫所制度凭借它的根深蒂固,却一直没有被完全废除。而募军制也只是凭借它的优越性暂时的占据主导地位。当然与此同时,明朝实行的还有一种叫做营兵制的军事制度,这里不再详谈。

  回顾明朝军制,虽然先进的军事制度最终出现,但是封建体制下的小农经济却支撑不起来这种制度,并且它同封建社会的专制统治存在着天然的矛盾。所以我们分析这一制度的时候,要看到它的两面性。而对于卫所制也是一样,我们同样要看到它的优缺点。然后从二者转变的背后,看到潜在的历史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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