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各国都集体推崇军功爵制是为何?

  春秋战国,是百家争鸣、人才辈出、学术风气活跃的时代。今天为什么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先秦时期,军功爵制的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和社会背景。其萌芽于春秋,确立于战国。

  在春秋时期,齐、魏、燕、秦几个大国都先后确立了军功酬爵制度。

  早在春秋初期,军功授爵就开始成为新兴地主阶级代 表人物晋升的阶梯,而在之后又演化成了新兴阶级向旧有阶级夺取政权,争取民心的必要手段。

  军功爵制应运而生,不仅有力地培植了地主阶级势力,加速了社会的流动性,从制度层面增强了社会活力,而且还促进了初期封建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

  一:军功爵制的溯源

  (1)授爵制度的起源

  军功爵制并非封建社会爵位授予制度的首创,最早出现于春秋,确立于战国。

  在军功爵制出现之前,就出现了“天子一位,公一位,候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

  事实上在其出现以前,历史上已经广泛存在着另一种授爵制度,既广为流传的“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的五等爵制。

  在这种制度下,贵族享有对国家的统治权,广大人民都在其统治之下:“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或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等爵制可追溯到西周时期,《国语周语》中周襄王讲述其祖先历史时说 :“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以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

  井田制中,除了天子自留地外,其余的都会根据诸侯品级分封出去,“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 子、男五十里,凡四等。”

  实际上这是周天子建立了一套自上而下的统治。

  西周在灭商以后,推行五等爵制的目的,是为巩固、稳定和加强对新征服地区的控制。

  这种大分封,也就是周天下把同姓(姬姓)子弟和异姓姻亲并商朝遗民,赐予土地镇守四方,实质是周奴隶主国家的宗法制。

  这种授爵制度建立在井田制之上,基于血缘关系和宗法制度,是维护奴隶主世袭权力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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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运行规则也是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

  首先,各诸侯国的爵位封号并不是由一代天子一次性册封完成,诸侯子孙继承爵位必须由天子重新册封。

  《史记卫世家》中记载:“周公旦以成王命与师伐殷,杀武耕禄父、管叔 ,放蔡叔,以武庚殷余民封康叔为卫君……”

  这段记载充分说明了诸侯国的册立是受到天子的册封,有了自己封地的过程,作为诸侯国的立国过程才刚刚完成,创业初始。

  “康叔卒,子康伯代立。康伯卒,子考伯立,考伯卒,子嗣伯立。嗣伯卒,子棄伯立。棄伯卒,子靖伯立。靖伯卒,子贞伯立,贞伯卒,子顷候立。顷候厚赂周夷王,夷王命卫为侯。”

  从康叔受封于卫,到他的子孙顷侯立,中间经历了几代人的努力,可以说世代受封,才有所进取,最终到了周夷王时代才被册封为侯爵。

  其次,诸侯的爵位与文献中的称谓会有不对称的现象。

  这些现象的发生是由于诸侯的爵位与称号有很大的不同。在文献中体现出了一些特色。

  诸侯居丧期间称为“子”,“九年春,宋桓公卒,未葬而襄公会诸侯,故曰子。王曰小童,公侯曰子。诸侯卒,称本爵,葬时加谥号称公......僖公三十二年冬,晋文公卒。冬十有二月己卯,九日,晋侯重耳卒。”

  同样晋文公卒也反映出诸侯下葬时加谥号,是自己家臣对先君的尊称,而不是爵位的称号。

  在诸侯国内部,各诸侯国国君一般都叫做“公”。

  (2)军功爵制带来的革新

  军功爵制是对五等爵制分封体制的一种继承,然而它却与五等爵制有着明显的差异和不同。

  五等爵制规定,天子、诸侯、大夫、士农工的世袭而定,“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一位,凡五等也。”

  统治者内部等级和被统治着的身份地位也是受到五爵制的限定:

  “天子者,爵称也,爵所以称天下者何?王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也。所以名之为公候者何? 公者,通也
,公正无私意也。侯者,候也,候逆顺也。伯者,白也。子者,孳也,孳孳无己也,男者,任也。”

  而军功爵制则是春秋时期,诸侯根据当时的政治形势和社会环境对庶民做出的一种妥协。

  五等爵制的中心思想可以概括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周天子根据诸侯不同的品级,授予其一定的领土和人口,诸侯乃是代天子牧民。“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候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

  诸侯得到天子封赐的人民和疆土之后,再把土地和人民依次封赐给卿、大夫作采邑。

  总之,在五等爵制之下,土地和人民都归大小奴隶主贵族所有,奴隶则要世代受压迫。

  而军功爵制则不像西周五等爵制那样的“授民授疆土”的内容。

  诸侯根据其臣下军功的高低,赐予不同的封爵,封爵低的可以免去徭役,减少税赋,或授予其相应数量的土地。功劳高的可封君,享受食邑,在政治和经济上享有诸多特权。

  但也只是象征性食邑税收的而已,封地内的疆土和人口所有权并不完全归其领主所有。

  五等爵制是在奴隶制度背景下建立的严苛等级体制的话,那么军功授爵制度则适应了春秋战国时期新兴经济、政治、生产力、生产关系变化的需要,而建立的相对优越的封建等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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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军功爵制产生的历史背景

  (1)奴隶制度的瓦解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奴隶主土地的开垦面积越来越大,从前的“井田制”遭到破坏。

  许多奴隶主一方面使用奴隶开垦公田同时又大量招收“隐民”、“私属徒”进行开荒 ,扩大自己的私田面积。

  有些贵族为了增加自己的收人大量开发荒芜的上地,就成为拥有大量私田的地主。

  另一方面,从事大规模集体生产的奴隶,由于不堪忍受奴隶主的残酷剥削和压迫,则纷纷选择逃亡,这样就使井田逐渐荒芜。

  井田制的破坏,就说明奴隶制社会的经济基础开始崩溃。

  私田的不断增多,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生和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发展,最终打破了奴隶社会“工商食官”社会分工体系。

  (2)封建制雏形的诞生

  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和井田制进一步破坏,使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迅速发展起来。

  这样,生产关系发生了变化,导致在社会政治制度方面也有所变化。

  新兴地主阶级和工商业者,要求打破过去是世卿世禄的权政治格局。

  新兴的广大拥有私田的平民也要求脱被奴役的地位;广大的奴隶,更是极力要求解放,不断进行斗争。

  新兴地主阶级和工商业者,在奴隶反抗和平民沉重打击奴隶主统治的基础上,向奴隶主贵族展开了夺权斗争。

  军功爵制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产生、发展起来的。

  三:军功爵制在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的演化

  (1)两种爵制并存时期

  在春秋时期有很多国家已经建立了军功爵制。

  但是,与此同时,从西周延续下来的五等爵制并没有全部废除。

  周天子的势力虽然逐步衰微,但他仍然是天下的“大宗”,各诸侯国仍是“小宗”。周天子依旧是周王朝的“共主”。

  在诸侯争霸时,各诸侯国仍然打着周王的旗号,即用“尊王”的手段,达到“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目的。

  战国中期,五等爵制遭到彻底的瓦解,魏、齐、赵、秦 、燕 、宋等国相继称王。

  曾经周天子才有权力将爵位分封给各诸侯,战国以来各诸侯国相继自立为王,五等爵制存在的基础也就不复存在了,逐步退出了历史舞台。

  (2)军功爵制在各国的发展

  在魏国,李悝主持了政治改革,他坚决反对奴隶主贵族的宗法世袭制度,建立了“食有劳而禄有功”的任官制度,主张“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即剥夺奴隶主世袭的爵禄权力,把这些爵禄转而赐给有那些军功的人。

  是时,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与李悝改革中提出的“尽地力之教”的经济政策相辅相成,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提髙土地产量。

  通过这次改革发展了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势力,促进了封建社会的发展。

  在韩国,申不害也进行了类似的改革,提出了唯有军功才有奖赏的爵禄制度。“夫陈善田利宅,所以战士卒也”

  申不害认为国君应该把良田美宅作为封赏奖给那些有战功的将士。

  申不害的提出这种新制度,其实就是军功爵禄制的雏形。他还提出“循功劳,视次第”。

  这种根据功劳小不同,不注重贵族门第出身的奖励办法,有利于出身平民的底层士兵通过军功方式得到爵禄,从而成为新贵。

  在楚国,吴起在楚王的支持下展开了改革。

  他指出楚国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旧贵族的势力过于庞大,“大臣太重,封君太众”,形成了尾大不掉之势,旧贵族的势力最终会“上逼主而下虐民”,这是楚国不能兴盛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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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这一困局的办法就是削弱旧贵族的权力“不如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灭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的改革方案。

  这次改革的实质就是进一步削弱旧贵族的特权,把国家有限的政治资源都放在奖励军功。

  由此可见,军功授爵制度在当时各国都有了不同程度的运用,这对巩固新兴地主阶层的权力,提升军队战斗力,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在实际运用中秦国推行军功授爵制度最为彻底,效果也最为明显,最终为秦统一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秦孝公时,孝公想富国强兵任用商鞅推行了新法,又怕那些守旧的大臣反对,商鞅提出“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认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就应该根据新的社会环境治理国家,而不是一味沿用古人的方法。

  通过总结各国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又针对当时秦国的内政外交情况进行改革。

  首先改变的是秦国百姓的居住环境,颁布了“连坐”制度。“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这种连坐制度把老百姓绑在了同一条利益链条上,共同进退。可以说 加强了对百姓的监控。

  其次为了扩大人口,增加赋税又提出“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这样就扩大了人口规模,提髙了国家的财政收人。人口总数增加了,财政收人也有了提高,在这样的情况下奖励军功也就有了现实的可操作性。

  同时又规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

  对于那些旧贵族也颁布了“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的法令。

  最终在秦国形成了“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的社会环境。

  通过这一系列的改革,经过十年的发展使“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最终,实现了秦国富国强兵的战略意图。

  四:军功爵制对春秋战国社会变革的影响

  (1)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变革

  春秋末期,宗法制逐步被破坏,导致天子与各诸侯国的关系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天子作为天下共主的地位和权威进一步丧失。

  “春秋时犹严祭祀,重聘享,而七国则无其事矣,春秋时,犹论宗姓氏族,
而七国则无一言及之矣,春秋时,犹宴会赋诗,而七国则不闻矣,春秋时犹赴告策书,而七国则无有矣。邦无定交,土无定主。”

  宗法、会盟、祭祀、等诸多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从社会制度角度来观看,春秋时期的巨变,说明中国社会的性质已经由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化。

  代表奴隶主贵族利益的周天子,已完全失去了过去的政治地位和影响,而代表新兴封建地主阶级利益的诸侯已经掌权,改变了春秋以前的政治局面。

  西周末年,世袭奴隶主贵族已经腐朽没落,逐渐失去了管理国家和控制局势的能力。

  首先是周天子的权势衰微,地方诸侯势力逐渐抬头,一些有作为的诸侯不得不从下层人士中选拔人才、改革政治。

  这就打破了奴隶主贵族独霸政权的世袭制度。

  而正是这些下层人士所参与的政治、经济改革,如废除井田、革新税制等措施,彻底破坏了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

  随着封建经济、政治因素的成长、壮大到最后新兴地主阶级必然把奴隶主阶级送进坟墓。

  春秋时期的历史发展趋势,正是按照这样一种规律前进的。

  (2)军工爵制对社会变革的推动作用

  所谓的“田氏代齐”、“三家分晋”,就是新兴地主阶级战胜腐朽奴隶主阶级的体现,是先进的封建制度代替了落后的奴隶制度的体现。

  在这个变化过程当中,军功授爵制度的诞生是其中很重要的因素。

  以最早建立赐爵制的国家齐国为例,齐庄公建立“勇爵”制的目的,就是“殳爵位以命勇士”。

  这种新建立的赐爵制度,对于齐国新兴地主势力的发和壮大,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到了春秋末期,田常更是因此而控制了齐国政权。公元前481年,田常在民众的支持下,打败了齐国当权贵族监止,并杀死了齐国奴隶主贵族的最高代表齐简公。

  从此,以田氏为首的齐国地主阶级势力反对奴隶主旧有阶级的斗争,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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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史记田敬仲世家》记载,在田常杀死齐简公以后的五年,即公元前476年,“齐国之政,皆归田常”。

  由奴隶主贵族统治的姜齐政杖已名存实亡,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地主政权,田齐政权建立起来了。

  五:结论

  在春秋时代,奴隶制的经济基础井田制已经破坏,封建制的经济基础封建土地私有制已经发展起来。

  在此情况下,一 些有作为的诸侯,如齐桓公、晋文公等人不管其主观意图如何,他们所建立的制度,不可避免地要反映经济关系和阶级关系变化的现实。

  军功爵制正是在这种社会大变革的特殊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作为新生封建制度的上层建筑,军功爵制起到了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总的来说,军功授爵制度是先秦时代重大的历史突破,因军功爵制的诞生处于奴隶制度向封建时代的转型期,难免存在诸多弊端。

  然而制度中许多措施和理念至今存在着深远的影响。

  因此,对这一方面,我们应做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批判性地吸纳它的思想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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