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为什么不敢废掉汉献帝自己称帝?真相是什么?
曹操虽然从不把汉献帝放在眼里,但是他和汉献帝之间又存在着一种微妙的关系。可能很多人都会不解,曹操为什么不敢废掉汉献帝自己称帝,其实曹操内心也是顾虑繁多,如果就这样强行结束掉汉室那天下人就会把曹操当做逆贼看待。毕竟当时天下还没被一统,这时候称帝并不是最好的选择。而汉献帝想让位都让不出去,整天还提心吊胆的生怕曹操不高兴把他杀了,其实曹操杀谁也不敢杀他啊。
刘协虽说是傀儡,但并不是昏庸无能的君主。他不同于白痴皇帝晋惠帝,也不同于乐不思蜀的蜀汉后主刘禅。在备受压抑拘束的生活中,刘协身上不时闪耀出才干的火花。
十常侍之乱的时候,刘协和少帝刘辩被宦官挟持逃出宫外,正仓惶间,迎面遇上董卓率领的三千陇西铁骑奔驰而来。小皇帝刘辩见到这样的情形,吓得浑身哆哆嗦嗦,双腿战栗,口不能言。小皇帝手下的内侍太监和一众文官也都没人敢出口大气,只怕稍有闪失,便惹来杀身之祸。
此时,刘协挺身而出,问董卓:“你是来劫驾,还是来救驾?”董卓见是一个小孩,不由一愣道:“当然是来救驾!”刘协高声道:“既然是来救驾,为何见了圣上不跪!”遂朝少帝刘辩指了指说:“这就是当今天子,你还不下跪!”当时的刘协才九岁。能以稚龄之年面对这么大的阵仗而毫不慌乱,实属胆识过人。
据说,董卓正是因为这次经历,对刘协印象深刻,日后扶持他为新皇帝的。
兴平元年,天大旱,长安城内,谷一斛值钱三十万,人相食。献帝令侍御史侯汶开仓济民,饿死者如旧。献帝怀疑侯汶作弊,于是,亲自检验,用米、豆各五升于殿熬粥,竟有两大盆之多,和平时大不相同,轻而易举地弄清了侯汶的假公济私。结果是侯汶被当众杖责五十,很多饥民及时得到了赈济。
显然,魏国君臣也承认刘协的聪明睿智。在《谥法》中,“献”的解释是“聪明睿智曰献”。而刘协死后的谥号就是“汉献帝”。
建安元年,刘协逃离战乱连绵的关中地区,来到已是一片废墟的旧都洛阳。在洛阳的几个月里,汉王朝的宫廷只能在城西残留的、原大太监赵忠那座勉强有四壁的破落院子里临时办公。大臣数十人,其中尚书郎以下的大臣必须自己去城外采摘野菜充饥。他们与饥民、乱兵一样,你争我夺。体弱的人就再也没有回来。但是刘协非常喜欢这样的生活。因为只有在残破的洛阳,他才是真正的皇帝,可以独立自主地发号施令。这样的感觉是他梦寐以求的,尽管他的命令只在小小的洛阳城内部有效。
为此,刘协正式改年号为“建安”。
遗憾的是,曹操随即率军来到了洛阳。刘协正式见到曹操时,后者已经是饱经征战,占据中原腹地的大军阀了。当时,幕僚们对曹操说,主公应该迎接困居在洛阳的皇帝,拯救形势危如累卵的朝廷。当然,也有人反对,说为什么要搭理那个只能算作是洛阳县令的倒霉小皇帝?曹操明智地决定,迎接皇帝,挟天子以令诸侯。一个“挟”字决定了刘协后半生的命运。
刘协的朝廷跟随曹操大军迁都到了许昌。曹操集团以许昌为中心,不断扩大势力范围。他击垮了北方占据冀、青、并、幽四州的袁绍;取下了盘踞在东南方向淮南的袁术和割据东边拥有徐州的吕布的头颅;安抚了西方割据关中的韩遂与马腾集团;招降了割据西南方向宛城的张绣集团。外圈辽东的公孙度、幽北的乌桓、河套长城沿线的匈奴都纷纷向曹操低头,向刘协称臣。曹操几乎是亲手梳理了一遍中原大地,塑造了一个新的王朝的雏形。在晚年,曹操曾下诏明志:“天下若无孤,不知几人称王,几人称帝?”的确,如果没有曹操,不了解会有多少人在刘协生前南向称帝,又有多少人会称王一方。
在许昌的日子是刘协过得最安逸、最稳定的时期。他享受到了作为帝王的一切表面权威。随着曹操大军不断取得胜利,刘协手中的大汉王朝似乎实现了“中兴”。一个新的一统国家眼看就要从乱世的废墟中崛起了。可这不是刘协想要的生活。
刘协也尝试着挣脱“傀儡”的命运,但没有成功。与曹操的其中一次交锋,就是名扬后世的“衣带诏”事件。建安四年,十八岁的刘协任命岳父董承为车骑将军,秘密写下衣带诏赐给董承,授意董承联络汉室大臣诸侯,联合铲除曹操。
官渡之战前夕,董承联络西凉马腾、左将军刘备,动员自己掌握的大军在许昌宣称受汉献帝“衣带诏”,发动兵变。曹操毅然回兵董承,平定刘备在徐州叛乱,再次派遣卫觊入关,稳定韩遂、马腾集团。“除曹”行动尚未展开,与谋者董承、吴子兰、种辑等人就被灭三族了。刘协还曾授意自己的另一位岳父伏完筹划地下组织,再次遭到了失败。为此,刘协付出了很多血的代价:他的岳父董承被灭了三族,董承之女董贵妃和腹中胎儿被一并诛杀;贵为皇后的伏氏及两个皇子连同伏氏的家族也成了曹操刀下之鬼……
刘协处理与曹操的关系面临着一个两难困境。一方面,刘协的小朝廷全赖曹操的支持,全靠曹操大军拓展疆土;但另一方面,曹操打下的江山却不再姓刘了。作为能力出众、又一心希望中兴汉室的君主,刘协为什么扮演了一个令人同情的末代皇帝的角色呢?宋元之际的史学家胡三省是这样评价汉献帝的:汉献帝并不是一个昏庸无能之辈,之所以在他手里终结东汉一朝,是因为他只不过是一空头皇帝,“威权去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