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接种要注意什么?不良反应要监测上报
发布日期: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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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日举行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主任医师王华庆介绍,我国自2005年即建成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系统,这一系统将持续跟踪新冠疫苗接种后的不良反应情况。
王华庆介绍,针对各类疫苗的不良反应,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跟踪监测的体系,涉及疾控机构人员、疫苗企业、医疗单位、接种单位等。我国自2005年即建成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系统,随着工作不断深入推广,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的监测水平不断提高,获得了世界卫生组织的认可。目前,这一体系正在有效保障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有序开展。
针对疫苗不良反应的上报要求,王华庆介绍,根据我国目前相关规定,重大不良反应需要在接种后两小时内报告,一般不良反应要在接种后48小时之内报告。涉及疫苗引起的异常反应,诊断由各级疾控机构的调查诊断组完成;如需鉴定,则由各级医学会负责。
王华庆介绍,目前我国的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已实现疾控、卫生、药监等不同部门信息共享、实时分析、定期研判。王华庆表示,从发现新冠病毒至今,世界卫生组织一直在持续关注病毒变异情况,根据世卫组织最新发布的信息,尚未发现疫苗效果因病毒变异而受到影响。
王华庆提示,新冠疫苗接种的效力并非100%,即便是接种了疫苗的人群也要一如既往采取常规疫情防控措施。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庞星火提示,不适宜接种新冠疫苗的人群包括孕妇、哺乳期妇女,处在发热、感染等疾病急性期、患免疫缺陷或免疫紊乱的人群以及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患者等人员。她建议所有接种人员在接种前要仔细阅读知情同意书,身体不适可暂缓接种,不在18-59岁年龄范围的人员需要等待进一步临床试验数据披露,明确是否后续能够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