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不得”能否根治“唯论文”痼疾
论文对高校教师有多重要?尤其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者来说,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都离不开论文这杆秤。但当“论文”前加上一个“唯”字,就让学术研究笼罩上功利化的阴霾。
长期以来,“唯论文”是高校评价体系中挥之不去的痼疾。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十不得”,旨在打破“唯论文”的不良导向。
“十不得”甫一发布,就引发了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工作者的关注。“十不得”能否真正根治“唯论文”痼疾?本报记者邀请青年教师、研究生与专家学者展开对话。
建立论文质量中长期评价机制
文件:不得简单以刊物、头衔、荣誉、资历等判断论文质量,防止“以刊评文”“以刊代评”“以人评文”。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范丹提问: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在学术研究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以刊评文”等乱象,为什么?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吴合文:此前,很多高校依据各类科学论文索引,进一步将论文分为三六九等,作为绩效奖励、职称晋升、资源分配等的重要标准。当然,进入引文索引的期刊论文总体上要优于其他期刊上的论文。可一旦科学引文索引被用作评价工具,评价结果能给发表者带来丰厚的物质利益,就会产生乱象。
在执行《意见》过程中要注意几个问题。首先要建立论文质量的中长期评价机制,让学者在更从容的环境中开展有实际学术和社会价值的研究。其次,要打破期刊垄断和期刊评价垄断。再次,要将学术评价权更多赋予学术共同体,完善同行评议制度。
国际期刊使用必须坚持正确价值导向
文件:不得过分依赖国际数据和期刊,防止国际期刊论文至上。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贾浩提问:在论文写作中,我们经常会用到国际数据和期刊,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胡象明:就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而言,鼓励学者在国际刊物上发表学术成果,可以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界与国际同行的学术交流,有利于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但与自然科学研究相比,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必须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相关研究涉及都与我国主流价值观、国情与国家利益相联系,一些相关国际刊物对我国存在意识形态偏见,愿意刊发一些与我国主流价值观和国家利益相左的文章。因此,在哲学社会科学评价方面,必须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坚持质量第一的评价原则,不分国际国内期刊,真正根据质量评价其学术水平。
正确理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国际化
文件:不得为追求国际发表而刻意矮化丑化中国、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清华大学助理研究员朱垚颖提问:当前一些国际期刊喜欢发表矮化丑化中国的研究结果,我们应该如何看待?
吴合文:目前,国际上确实有少数期刊、媒体刻意出版矮化丑化中国的研究结果,在少数国内学者心中产生了“负面声音好发表”的心态。贫穷、落后、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等关键词成为国际刊物的中国学术标签。这一方面不符合中国实际,另一方面丑化了中国形象,是刻意而为。
第一,在执行这一政策时,要正确理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国际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必须在国际上发出自己的声音。要用科学严谨的方法系统地传播中国的成功经验。第二,区分刻意矮化丑化中国和理性提出建议两种立场。为此要制定哲学社会科学涉外发表的相关制度,为学者在国际刊物上发表提供标准和依据。
摆脱论文评价指标“唯客观化”
文件:不得将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与资源分配、物质奖励、绩效工资等简单挂钩,防止高额奖励论文。
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赵旸提问:这样的评价机制为什么久除不去?如何才能改变现状?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主任柯政:意见中提出的现象,确实比较普遍。对这种做法的弊端,部分管理者不是不知道,而是觉得不得不如此。学术研究领域,对于学术评价“唯客观化”的心态还大面积存在,希望用一种相对客观的指标评价成果,其用意就是想避免争论。短期“怕麻烦”的压力,超过了长期“伤害学术”的担心,“唯论文”就愈发积重难返。
此次《意见》的出台,旨在以“破”推“立”,“大破”以求“大立”,也不失为一种问题解决思路。但最终解决,要找到另外一种不同于“唯论文”但也符合客观化要求的指标,同时要打破“唯客观化”期待,要准备承担各种预料中和预料之外的压力。只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实现评价改革。
让高校教师多元化发展
文件:不得将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作为导师岗位选聘、人才计划申报评审的唯一指标。
范丹提问:目前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把论文发表视为一件重要事情,这个倾向怎样扭转?
北京林业大学法学系副教授杨帆:近年来,课题和论文可谓压在很多高校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头上的两座大山。以论文作为指标,本无可厚非,但片面强调论文,只看发表的刊物,不看文章质量,违背了学术发展规律。在这种考评机制的激励下,直接导致了高校教师行为上把大量的精力投放在论文的炮制和发表上,而无视乃至忽略了论文的学术性、思想性和创新性。
高校和科研单位,总要对教师和科研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职称评定等。而公平进行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标准的客观化、易度量是前提。文章数量和发表刊物级别等形式要素,相对于论文的学术性和思想性等内容要素来说,更客观易度量,因而被许多高校作为评价的主要标准。我希望,教育部应制定综合性的考核标准,尽量让高校教师多元化发展,而不是都挤在一条逼仄道路上。
更加看重科研成果的实际价值和社会贡献
文件:不得把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作为教师招聘、职务(职称)评聘、人才引进的前置条件和直接依据。
贾浩提问:把论文收录数作为教师招聘、职务(职称)评聘、人才引进的前置条件和直接依据,会怎样伤害学术生态?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副研究员陈波:目前一些高校在引进人才时,会设定明确的论文指标,同时在签订劳务合同中,也存在将论文数等指标列入考核范围中的做法。这种方法导致过去几年,中国学者的论文总数增速很快,但是也出现了少数领域论文质量不高,甚至造假严重等问题。
因此《意见》的出台,希望打破论文唯上的僵化考核体系,更加看重科研成果的实际价值和社会贡献。但要短期内改变这种格局,还面临很多挑战,怎样处理好论文作为指标具有可量化性强的特点,和其他考核指标难以量化、主观性较强之间的关系,有效避免在招聘和职称评选过程中的寻租行为,需要找到更加科学有效的办法。但可以想到,《意见》出台后将倒逼高校开始构建新的考核体系,在学术研究导向、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
更关注学位论文本身的水平和质量
文件:不得将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唯一标准。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生徐鑫悦提问:把学位授予和论文发表脱钩,对我们在读研究所会带来哪些变化?
陈波:将发表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前提,是许多高校博士和硕士毕业的基本要求。这导致一些高校教师将论文考核压力转嫁给学生,造成了较多师生矛盾。实际上,大多数国家并不要求将发表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依据,而是更关注学位论文本身的水平和质量。因此,未来应当提高学位论文审查的严格性,将学位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主要依据。
从对人的评价转向到对成果的评价
文件:不得将学历、职称等作为在教育系统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限制性条件。
赵旸提问:青年学者、研究生等群体发论文确实很难。如何将这项政策落实,为这个群体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
苏州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余庆:一些学术期刊将学历、职称等作为论文发表的限制性条件,主要体现为有的期刊有不成文歧视性规定,拒绝研究生或青年学者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有的期刊明确要求博士生须挂上导师姓名才可发表,甚至要求改变作者顺序,将导师或知名学者位次置前;同时,发文机构、身份固化色彩浓重,不少期刊优先刊发知名高校、知名学者的研究成果以提升引用率、影响力,进而挤占青年学者的学术空间。
解决这些问题,要让学术评价从当前对人的评价的倾向,转到对成果本身的评价,通过加强同行评议、学术共同体建设等途径,配之以简化作者介绍等具体做法,让学术内在逻辑在期刊选稿中发挥更大作用。
厘清学术权力介入评价的限度和边界
文件:不得多头评价、重复评价,严格控制涉及论文的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
徐鑫悦提问:如何才能真正控制涉及论文的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
余庆:“多头评价、重复评价”表现在,一方面管理机构出于便利原则,要求科研人员反复准备成果材料,满足自身简化评价程序要求;另一方面,科研人员出于现实考量,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评价方式,如一些高校对SSCI期刊论文奖励数倍于CSSCI,部分科研人员自愿进行重复评价,并从中获利,造成科研成果发表偏离学术逻辑,学术评价成为学术研究指挥棒。
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厘清学术权力介入学术评价的限度和边界,对借着学术权力之手进行的学术评价有所限制;同时,进一步完善评价方法体系,堵住体系漏洞,如采取成果评价就高原则等,将成果评价与科研人员评价统一起来。
提倡多维度论文质量评价
文件:不得盲目采信、引用和宣传各类机构发布的排行榜,不过度依赖以论文发表情况为主要衡量指标的排行性评价。
徐鑫悦提问:我们该如何看待市场上各种各样的排行榜?
聊城大学文学院教授卢军:各类排行榜,作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术成果质量评价的一个热门指标,既有其便捷合理的一面,也存在诸多问题。由于某些排行榜是不少高校制订高层次科研奖励及人才计划评聘的重要参考之一,导致不少科研工作者将期刊等级等排行榜视为发表论文风向标,出现了学风浮躁等问题。
为改变这种状况,应进行多维度的论文质量评价,多元呈现评价结果,并进行综合考量。提倡“代表作”评价制度,将论文的原创性、前沿性、突破性作为评价研究人员科研能力的重要依据。更重要的是,强化分类特色评价,按不同学科分别设置论文评价指标体系,并考量论文对所在单位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面起到的作用。